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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難卸手機預裝軟件 解決問題靠自律和市場

2015年07月13日07:15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公益訴訟難卸手機預裝軟件

  京華時報制圖覃超

  手機預裝軟件問題再次回歸大眾視野。在今年6月深圳市消委決定把“預置軟件不可卸載”問題列入公益訴訟可行領域后,近日,上海消保委將三星和歐珀告上法庭,稱歐珀X9007和三星SM-N9008S兩款手機中預裝的軟件都超過了40款且大量軟件不可卸載,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也成為國內首例被受理的消費維權公益訴訟。不過,對於手機預裝軟件,簡單的“一刀切”治理很難奏效,其中既有廠商出於商業利益的考量,同時對於手機預裝,國內也確實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禁止。

  ■市場現狀

  預裝軟件太多而且無法卸載

  羅女士經常被手機裡的預裝軟件鬧得“頭疼”。她用的手機是三星GALAXYS4,營業廳做活動時買的。“一買來就有這些軟件,炒股、閱讀軟件、游戲中心之類,平時完全不用,又沒法卸載,還動不動就提示更新消息”,最終,為了眼不見為淨,羅女士還在手機裡建了一個叫“無用”的分組,把平時不用的預裝軟件拖進去。

  新買的手機出現預裝軟件的情況並不少見。根據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發布的2014年《中國安卓手機預裝產業及用戶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預裝軟件在安卓機中出現的比例較高,基本上75%的安卓手機被安裝了6款以上預裝軟件(不包括手機基礎功能如相冊、相機、錄音機等),平均每部擁有8.2個預裝軟件。其中從運營商渠道購置的手機中預裝軟件數量最多,平均可達9.7款,平均佔存儲空間可達200MB以上。報告同時顯示,用戶對於預裝軟件卸載行為頻繁,85.9%的用戶存在卸載預裝軟件的行為,Root手機和重裝系統刷機成為用戶的主要卸載方式。

  上海市消保委近期發布的實驗結果更加驚人。在上海市消保委通過運營商網點、大型電器連鎖店、手機專賣店等銷售渠道購買的19款受試手機中,每款至少預裝了27個軟件,其中一款型號為X9007的OPPO手機預裝軟件數量高達71個,除了必要的系統軟件外,還有與手機正常運行並無關聯的應用軟件,且大量預裝軟件不能直接卸載。

  ■用戶看法

  有人認為多余有人認為方便

  羅女士最不喜歡的預裝軟件就是游戲中心。“有時候小孩趁大人不在拿手機玩,一不留神就付費購買了游戲。”在羅女士看來,手機內置的游戲中心中,許多游戲往往點擊就默認從話費中扣費購買,有捆綁消費之嫌。

  學生方孜對預裝軟件也持反對態度。方孜稱,預裝軟件不Root就不可卸載,不僅佔內存,還會影響手機的使用速度,“更重要的是,很多旅行或炒股類的預裝軟件用不上,或者預裝的聊天軟件、新聞類軟件跟個人使用習慣不符”。

  但也有人認為預裝軟件比較方便。小唐在老家縣城開了個手機維修店,會幫用戶刷機,重新刷一個系統一次性收費20元。小唐告訴記者,四線城市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很多中老年人並不很了解手機,有時候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安裝了刪不干淨的惡意程序,或手機系統出現問題,就會拿來維修,“雖然網上也有很多軟件提供一鍵刷機服務,但一般人都還是懶得自己折騰”。在小唐看來,“這年頭誰給爸媽買個手機不是把常用的軟件裝好?預裝些新聞、瀏覽器、天氣等基本應用,還是有一定必要性的。省得老人自己注冊系統賬號去應用商店下載,賬號多了也記不住。”

  ■記者調查

  >>預裝渠道

  預裝軟件來自四種渠道

  如今的智能手機,不管什麼品牌,什麼型號,完全沒有預裝軟件的並不存在,少的十幾款,多的幾十款。不過,這些預裝軟件並不能簡單被歸到一類,其實還是有多種來源的。首先就是系統自帶的必要功能,如通訊錄、短信、電話、拍照、瀏覽器等應用,沒有這些預裝的應用,手機根本無法正常使用﹔第二類是操作系統集成的應用,這一類應用並不一定對每一個用戶都是有用的,但是其本身是某手機操作系統或者UI的特色組成部分,如蘋果iOS中的Siri、iMessage,國外使用的原生安卓系統中也有許多谷歌自身的應用,國內眾多手機廠商推出的自家的ROM中也都有一些自己的獨家應用,如自家的應用商店、防護軟件等﹔第三類是運營商在其定制的手機中預裝的自己的業務軟件,如手機營業廳、閱讀業務軟件、游戲業務軟件等﹔第四類則是第三方的應用或者游戲,而這當中其實有一些幾乎已經成為智能手機的必備軟件,例如微信、微博等。相比前三類預裝應用都是手機廠商主動預裝進去的,第四類情況則較為復雜,其中有手機廠商主動預裝的,但其實更多的還是在手機銷售渠道當中,被層層經銷商預裝進去的。

  >>預裝目的

  為搶入口或收安裝費用

  不同來源的預裝應用,其背后的目的也不盡相同。操作系統集成的應用,主要是系統或者手機企業為了打造自己的業務鏈,簡單地說就是搶入口,例如現在蘋果和谷歌都在自己的操作系統中預裝了支付業務應用,這就是在爭奪移動支付這塊大蛋糕﹔運營商預裝的應用,則是運營商為了推廣自家業務所進行的,也是運營商會為此類手機提供一定的購機或者話費補貼的原因之一。

  第三方的應用或游戲,則主要是出於收入方面的原因。

  為了推廣自己的產品,手機應用的開發商往往會和手機企業或手機銷售渠道達成合作,付費讓自家應用被預裝到某些手機當中。這當中,實力大的應用開發者會直接和手機廠商進行合作,按照預裝量向手機廠商付費﹔而更多的中小開發者,往往是通過第三方的刷機公司打包刷入手機,這一類多數情況是在手機銷售渠道當中被預裝進手機的。據從事這一行業的人士透露,一般預裝一款應用的費用從幾毛錢到幾元不等,一般視推廣范圍和預裝規模不同,不可卸載的一般付費要高過可卸載的。

  一位國內某手機企業內部人士向記者訴苦,現在手機市場的價格戰太過激烈,很多手機都是在以和制造成本相當甚至是低於制造成本的價格出售,隻賣手機是賠錢的,因此需要尋找其他的利潤模式,而通過預裝軟件賺取收入,也是手機廠商反補售價的一個重要來源。“就像看免費視頻要先看一段廣告一樣,消費者以低價格購買手機,接受一些預裝軟件,也不算是不合理的行為吧。”

  ■律師說法

  預裝軟件是否侵權存爭議

  2014年11月,深圳蘋果手機用戶姚女士就因蘋果手機預裝的指南針、語音備忘錄、游戲中心、地圖、股市、郵件、Safari等軟件無法卸載,擔心預裝軟件會監控、竊取用戶隱私,並且產生額外的費用和流量,所以向蘋果在國內的銷售商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公開竊取隱私等問題,並重新設計手機系統。最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姚女士敗訴。判決認為,姚女士對於預裝軟件是知情的,在購買時已經預知產品的預裝軟件無法卸載。同時部分軟件是蘋果特色產品,並非質量問題。目前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中。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佔領表示,預裝軟件是否侵犯用戶知情權、是否屬於反壟斷法裡的搭售是存在一定爭議的。預裝軟件一定程度上利好“小白”用戶,提升用戶體驗,此外,目前國內法律並未明文禁止不能預裝,相關規定只是2013年工信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要求手機廠商不得安裝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信息的軟件,給用戶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軟件。

  他同時強調,雖然預裝軟件存在爭議,但預裝軟件不能卸載是侵犯用戶選擇權的。消費者通過付費獲得手機的所有權之后,有權自主支配手機。趙佔領指出,手機廠商應該告訴用戶預裝了哪些軟件,同時軟件應能自主卸載,自主卸載不能影響“三包”服務。

  ■專家觀點

  解決問題要靠自律和市場

  通信行業觀察家項立剛認為,預裝是一種服務,並不能一棍子打死。“電話簿、短信、聯系人、照相、應用商店等最基本的應用,以及文件管理、電量管理、安全應用,甚至有針對性的支付應用等與系統核心相關的軟件,都是可以預裝的。完全不能預裝,隻會大大增加使用成本,讓一些‘小白’用戶摸不著頭腦。”他同時表示,除了必要的應用軟件外,其他預裝軟件應允許用戶自由卸載。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表示,如果法院真的判決手機預裝應用必須可卸載,那對手機行業和手機消費者來說都是一場災難,因為世界上沒有哪款智能手機是完全沒有預裝的,有些預裝應用如果被卸載,手機將無法正常運行,消費售后問題將暴增。他認為,手機預裝軟件的問題,還是應該交給市場來解決,例如有些手機廠商就宣布自己很少預裝或者不預裝第三方商業軟件,這也是一個競爭優勢。

  手機行業分析師成博則表示,對於手機軟件預裝這樣一個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問題,也可以通過手機廠商之間的行業自律行為加以淨化,例如手機廠商們可以發起簽署關於預裝軟件的公約,對預裝數量、預裝種類、是否可以由用戶自主卸載等作出規定。這種自律會形成正面的示范效應,讓手機企業自發規范自己的預裝行為。(記者古曉宇顧夢琳)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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