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SWOT分析法對出版業與影視融合的發展之策
通過上述分析發現,出版業與影視融合是必然趨勢,二者如何攜手共同發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應對:
1.不能盲目涉足,出版業要化被動為主動。如今,影視媒介明顯佔主導地位,但出版業固有的內容資源是得天獨厚的,出版業不能被動地等著“伯樂”發掘,應主動出擊,化被動為主動。出版業可以採取以下形式:(1)作家個人主動。作家主動聯系影視制作方把自己的作品搬上大銀幕,或者主動投資拍攝自己的文學作品。如2014年郭敬明主動投資拍攝自己的作品《小時代》並取得不錯的票房成績,同時又引發了一陣圖書熱潮﹔(2)出版業官方主動。出版社主動聯系影視制作方,或者“自產自銷”。如湖北長江出版集團投資拍攝自家旗下的著名圖書《張居正》,該劇成為2006年央視年度大劇之一﹔(3)版權方面的主動。可以分為作家個人主動和出版業主動。如J.K羅琳就把《哈利波特》的版權賣給了美國華納兄弟電影公司,該公司把這7部小說改拍成8集電影。
在化被動為主動時也不能盲目,要選擇適合自身題材,發揮自身優勢,能給大眾帶來影視所不能呈現的作品。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
2.要注重內涵和創新,避免同質現象。由於出版業與影視融合,使得“同質”現象非常嚴重。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1)商業利益的驅使。一部影視作品熱映,出版業受利益驅使,盲目跟風競相出版與之相關題材的圖書,使得圖書的內容與題材類同。這種同質化現象的產生,加劇了文學出版的單一化和類型化﹔(2)缺乏創新精神。暫不說一部影視作品的熱播,隨之而出版的作品,就連一些作家自身寫的作品都被“命題式”了,比如小說家海岩,自身作品就具有同質化現象,他的小說被稱為“電視小說”。
因此,要避免同質現象,就要創新。首先,注重思想與內涵。現在大多數的影視作品都是為了迎合大眾的審美,大眾選擇看影視作品更多的是因為她可以起到娛樂消遣的作用。而出版物本身就比影視作品更具有實用性,她可以作為工具書滿足人們的探索欲,還能為人們的發展創新提供幫助,把受眾帶入到更有深度的境界裡進行理性判斷。如長江文藝出版的《心相約》,該書介紹了魯豫的人生經歷,倡導奮斗向上,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其次,注重內容與形式。由於兩種媒介展現的是不同感受,影視作品展現的是畫面和特效方面的震撼,而出版物呈現的文字信息也能把唯美畫面處理的很細膩,但終究不如影視作品直觀,逼真。所以出版業既要遵循出版規律又要以影視內容為基礎,用文字對影視進行二次整合,對相關信息進行平衡和調整﹔第三,擴大媒介渠道。開拓新的文化產業鏈,在出版一部作品時,推出影視漫畫,買書贈送光盤等。
3.要注重法律,避免版權糾紛。多少年來,版權糾紛問題層出不窮,豐富的內容資源是出版業手中的王牌,可為影視業提供豐富的靈感,這會使出版業與影視融合產生很多版權糾紛。
面對強大的影視制作方,原著的作者無疑處於弱勢地位,要想保護自身的權益,在與對方簽訂行使合同時,一定要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書面白紙黑字”的方式,盡量使條款完備細致,如2005 年柳雲龍自導自演的電視劇《暗算》被原作家麥家起訴,因為在整個播放的過程中都沒有出現原作家麥家的名字。
另外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目前,我國在影視制作這個方面還沒有完整的、單獨的法律體系。在影視這方面,隻有一些相關的法律條例或者通知。如《電影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理》等,建議我國各有關部門對影視產生過程進行認真研究和分析,加強對影視立法的力度,為影視與圖書更好地互動提供法律支持[4]。
參考文獻:
[1] 陳吉.新媒體時代圖書出版業與影視互動新趨向[J].中國出版,2012(12).
[2] 劉倩.媒介融合下出版影視業合作趨向[J].中國出版,2014 (12).
[3] 周根紅.出版轉型與新世紀文學生態[J].中國出版,2011(6).
[4] 王麗霞.圖書出版與影視傳播互動研究[D].河南大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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