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某因涉嫌詐騙罪等在朝陽法院受審。京華時報記者王苡萱攝
昨天,北京一傳媒公司老總因涉嫌詐騙罪等三項罪名在朝陽法院受審。檢方指控其開辦中國預防犯罪法治監督調查網,謊稱網站由中紀委、中央政法委主辦,設立山東、河北、陝西等地方頻道,以辦理該網站的工作証件后可解決公務員編制為由,收取加盟費、辦証費等23萬余元。
□庭審
被控假冒中紀委網站詐騙
今年41歲的男子符某,曾任北京美玉盛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據朝陽檢方指控,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符某在朝陽高碑店新村北裡等地,謊稱認識國家領導人親屬,其建立的中國預防犯罪法治監督調查網(以下簡稱調查網)主管單位為中紀委、中央政法委等機關,辦理網站工作証后,可解決公務員編制,以收取加盟費和辦理工作証等為由,騙取馮某、劉某等12萬余元﹔2012年3月至當年9月,符某以辦理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証、人力資源証書等為由,騙取謝某等人11萬余元﹔2012年至2014年間,符某在網上購買偽造的朝陽區高碑店鄉政府公章一枚,偽造新聞記者証、解放軍后勤部軍事交通運輸部駕駛証專用章一枚、空軍后勤部軍事交通運輸部年度審核章一枚。
檢方認為,符某已構成詐騙罪,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印章罪以及偽造武裝部隊印章罪。
翻供否認曾借中紀委之名
面對檢方指控,符某稱,其所作出的有罪供述,是司法機關非法取得的,“他們審我時,拿我妻子和孩子威脅我,說我要不承認,他們就去問我妻子,我的孩子就會沒人管,我隻好承認了。”符某稱,在其所作的19次供述中,有13次都受了威脅。
不過,符某的辯護律師和他的說法並不同。律師稱,其庭前曾和符某見面,符某並未提及此事,也沒有相關証據,“所以我不認為本案存在非法証據。”
符某同時還否認了假借中紀委詐騙,稱其向山東馮某收的7萬元,是調查網山東分站的加盟費用。對於偽造的朝陽區高碑店鄉政府的公章一事,符某稱,其曾去鄉政府辦事,感覺政府辦事不僅收費,效率還低,所以就自己刻了兩個。而對於公安機關從其住所搜查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后勤部軍事交通運輸部駕駛証專用章和空軍后勤部軍事交通運輸部年度審核章,符某則稱並非是他自己所有,“房子是租的,我不知情”。
此案未當庭宣判。
□供述
冒充中紀委是為了有權威
法庭上,符某否認了檢方的大部分指控。不過,他在公安機關所作的多份供述則為有罪供述。
符某的供述顯示,他於1993年在西安武警霸橋支隊服役,1994年退役后,到陝西渭南一公安學校讀中專。1996年,符某進京務工,干過保安,還到多家電視及報刊單位從事過廣告及新聞採編工作。
據符某供述,調查網是他自己設計的,並請了一名專人做維護。該網站設置有“國內新聞、國際新聞、財經、軍事”等欄目,再
挂上多名黨和國家領導人的照片。“我曾在一預防犯罪網工作過,當時就是想協助有關部門打擊犯罪,傳遞正能量,但是在該網站工作兩個月后,發現其就是收取加盟管理費、証件費,和預防犯罪沒關系,所以就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創建一個。”
符某的供述顯示,該調查網存在有不真實的地方,容易讓瀏覽的人產生誤解,誤以為是政府開的,具有權威性。他這樣做是為了讓別人相信調查網是真的。
設立地方頻道收取加盟費
符某供述,以該網站為依托,他還設立了山東、河北、陝西等地方頻道,每個地方頻道收取10萬元左右的加盟費。
以山東站的馮某為例,符某稱,2013年7月,馮某主動聯系他詢問網站的事,“馮某給我電話,自稱是中外法制網副總編,問我調查網能做什麼事,我說可以做網絡宣傳”。兩周后,馮某來北京找符某了解情況。符某告訴對方,網站是由中紀委主管,加盟需交10萬元加盟費。此后,馮某為了加盟,先后給了他共7萬元。
在收取馮某的錢款后,符某於2013年9月建立了調查網山東分站,挂上了他自行制作的寫有“中國預防犯罪法制新聞調查網山東頻道”的銅牌,並任命馮某為調查網副主編兼山東站主編。同時,符某還制作了8個調查網的工作証,証件上的主管單位為中紀委和國家預防腐敗局。
為了讓分站的工作人員相信調查網有政府背景,符某除了給每個工作人員一個工作証外,還配發了警用手電、手持對講機等物。(記者張淑玲實習記者馮阿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