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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音樂與網易講和 雙方已達成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

2015年10月14日07:07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QQ音樂與網易講和

  網絡音樂行業的版權合作和正版化進程一直備受關注。不久前還陷於版權糾紛中的網易雲音樂與QQ音樂,在昨天突然宣布要合作了,雙方已達成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開啟網絡音樂行業版權合作的新局面。

  涉及150萬首音樂版權

  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此次合作,所涉及的音樂版權達到150萬首以上,包括QQ音樂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索尼音樂、杰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內容,雙方對此次合作都表現出了積極的態度及日后更多合作的意願。

  另外,雙方除了版權合作,在轉授權、收費模式、數字音樂專輯等商業形態上也會有更多的協作。

  這是今年7月國家版權局於出台《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后,國內音樂平台間達成版權合作的首個案例,開啟了音樂產業全新篇章。

  騰訊數字音樂部總經理吳偉林說,“版權局相關規定出台后,網易雲音樂是第一家與我們合作洽談的音樂平台,雙方克服困難達成合作,都彰顯十足的誠意和開放的態度,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雙方曾為版權撕破臉

  此次網易雲音樂和QQ音樂的合作,讓業內頗感意外。因為此前雙方為了版權而撕扯不清。去年11月,騰訊一紙訴狀狀告網易雲音樂所播623首歌曲侵犯了其所購版權,后武漢中院作出判決支持騰訊的申訴,認定網易雲音樂及其下游分銷商部分網絡音樂涉嫌侵權,裁定網易雲音樂停止這一行為。

  無獨有偶,版權之爭在幾大音樂平台之間輪番上演。今年6月,阿裡音樂旗下公司和酷狗音樂互指對方播放其獨家版權歌曲,均向法院遞交訴前禁令申請,要求對方停止播放“侵犯版權”的歌曲。在此之后,網易雲音樂與酷狗,騰訊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也互相起訴。

  “其實關於‘不愉快’,可能更多是外界自己的解讀,不同產品會有不同的訴求,我們只是在各自訴求表達上產生了一些摩擦。”網易方面回應稱,由於雙方都希望用戶有更好的音樂服務體驗,希望行業能夠更加健康積極地發展,這個方向一致,雙方就可以達成合作。

  合作將帶來示范效應

  知名IT觀察者洪波認為,合作是件值得肯定的事。

  今年7月,國家版權局出台網絡音樂最嚴版權令,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啟動,監管處理及懲罰力度加大,違法成本升高,對盜版者也形成有力的管制。

  政策出台對行業的影響不容小覷,拼資本、拼流量、拼模式將成為在線音樂平台競爭的主旋律,版權匱乏的網站將寸步難行。各大巨頭的競爭從購買版權開始。

  在線音樂行業的競爭,其實就在於公司是不是有能力去採購市場上的音樂內容版權,是不是能夠利用已採購的音樂,建立起自己的營銷模式。這兩家的合作方式,其實是算作對其他在線音樂平台的一種提醒和示范,其他公司可以在圍繞著音樂內容建立商業模式比較困難的情況下,與其他公司合作發展,這是一種節約成本的方法。

  因此,對於其他公司,譬如蝦米音樂、百度音樂、酷狗音樂等公司,也應該考慮合作這條路。沒有合作伙伴就意味著沒有同盟軍,那麼就很難建立起自己的銷售生態。

  部分網絡音樂版權糾紛

  2014年11月26日環球音樂向天天動聽、網易、蝦米網等發出警告函,要求下架T“y1°“S“ifι相關歌曲免費音樂服務。

  2014年11月QQ音樂起訴網易雲音樂,稱其有623首歌曲侵犯了騰訊的“專用信息網絡傳播權”。

  2014年12月酷狗音樂起訴網易雲音樂,稱其平台傳播的200首音樂作品涉嫌侵權。

  2015年1月7日網易雲音樂狀告酷狗音樂侵權共37起案件。

  2015年2月上海步升大風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向“唱吧”提起了多起侵犯著作權訴訟。

  2015年2月酷狗音樂針對阿裡音樂旗下天天動聽的侵權行為提起訴訟。

  2015年6月阿裡音樂狀告酷狗涉嫌歌曲侵權達260首。(記者孟凡澤)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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