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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受众在新媒介环境中的消解与重构【2】

—— 一项对于中国微博受众的分析

于茜

2013年04月12日13:47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2、微博传播特性决定微博受众

综合目前传播学领域有关微博传播特性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出:微博在传播信息上具有单一性、碎片化、开放性、整合性、实时性,跟随性的特征。微博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向用户提供信息分享服务,用户通过web,手机wap网,Ipad等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能随时随地发送不超过140个字符的短消息和图片、视频等网络链接与其他用户分享信息,实现互动。同时,社交型媒体特有的病毒式传播,也加快了微博的信息传播速度,并有效地扩大了微博的信息传播的规模和信息到达范围。

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志,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与运用,宣告我们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微博的问世,预示着Web2.0时代社会化媒体中又一个崭新的媒介形态阶段已经来临,同时,它也为“新媒体受众”中的新成员“微博受众”的出现设定了社会参数。

受众既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也是特定媒介供应模式的产物。 美国知名社会学者 曼纽尔?卡斯特在其著的“信息社会三部曲”之一《网络社会的崛起》中认为“新媒体已不再是传统定义下的大众媒体:传送有限的信息给同质的视听大众。由于信息与信息来源的多样性,观众本身变得更会选择。目标观众群倾向于选择信息,因而强化了多区隔化,促进了传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个人关系。”

微博所具有的独特的传播功能与现阶段社会信息环境的影响共同决定了微博的使用者皆是信息传播源,他们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以“直播”的模式传递一切信息(包括自己的个人信息,社会公共信息等)。使用者根据个人的喜好可以不受对方的限制将其他使用者“加关注”成为其的“粉丝”,第一时间获取他们发布的信息,同时自己也可能被其他使用者“加关注”成为他们的“粉丝”。使用者之间的“关注”与“被关注”是一种自愿的,平等的关系。除了随时关注其他使用者所发布的信息,使用者还可以转发“粉丝们”的消息,更可以参与评论“粉丝们”或者其他使用者的消息。与传统媒介环境中传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个人关系相比,微博塑造的新媒介环境中这种个人关系得到了提升,同时传送者与接收者的角色出现了更多交集。

因此,基于微博传播技术的功能和各类社会环境因素,“微博受众”可以定义为:在微博传播中,以自我为信息传播的中心,通过对其他用户“加关注”来建立获取和扩散信息的渠道,用不超过140个字符的只言片语传递信息(包括评论、回复、转发、提及等功能)的使用者。微博受众除了是个人身份,还可以是企业、政府机构、学校等组织身份,如“博雅公关”、“平安厦门”、“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北大新媒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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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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