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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受众在新媒介环境中的消解与重构【4】

—— 一项对于中国微博受众的分析

于茜

2013年04月12日13:47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1、微博的传播功能及传播内容层面

媒介的传播特性一定程度决定着媒介受众的特征。微博所具有的独特传播功能及传播内容决定着微博受众在总体上呈现出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一)混杂与平等性

微博对其注册用户的“零门槛”要求使得微博受众的种类更为多样,实名受众与匿名受众并存,名人与普通民众共生。各大微博网站在正式上线运营之时会邀请一些社会精英和名流以实名注册的形式使用微博(如,新浪微博的“V认证”,腾讯微博的“√认证”),以此扩大该微博网站的社会影响。除了这部分社会上层人物成为微博受众的一部分,更多的微博受众则是普通民众,他们中有实名注册的和匿名注册的,他们和明星受众们有着同样的微博使用功能,发布、评论信息,分享、转发内容,与其他受众实现互动。因此,微博受众从整体上看,是多元的,混杂的,平等的。学者彭兰认为:“‘围脖’把熟人、生人、名人等全搅在一起,感觉像个大PARTY。”

(二)关注与被关注

在微博传播中,受众拓展自己的信息获取量的方法是将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人或者组织的微博“加关注”,成为他们的“粉丝”,随时随地获得对方发布的信息,同时自己也可能进入其他受众的“关注”范围(具体如下图3所示)。微博受众单方面的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加关注”主动围观感兴趣的信息,如热点社会公共事件,通过分享、转发信息等方式使自己进一步融入到这个话题的讨论中,以获取和传递相关的信息。然而,微博受众的“关注与被关注”的特征中其实是一种两者权利的非结构性失衡 :被关注者选择关注者的空间很小(只能通过加黑名单的方式剔除某些“粉丝”),而关注者选择被关注者的空间却很大。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就是,随着关注者的增多(尤其是那些拥有成千上万粉丝的微博受众),出于信息曝光度和安全的考虑,被关注角色扮演的规范意识就越强, 导致其所能发挥的话语空间就相应缩小。除此,微博受众信息传播行为还具有明确的信息指向性。微博具有“@+微博用户名”的功能,受众在发布信息、评论其他受众的信息、转发其他受众的信息时可以随时应用这个功能,@自己认为与这个信息有关系的其他微博受众,这些被@的受众在登陆微博时会立即收到含有@自己的信息。微博受众这种具有明确指向性的信息传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信息传播双方的距离,实现了“直接对话式”的传播,能增强信息的传播效度和增大信息的传播范围。例如,在“两会”期间,网民们通过微博参与两会中代表们草拟各种提案的讨论中,就有许多网民在发布关于某方面观点时直接在信息中应用了“@+微博用户名”功能。他们在讨论关于公共卫生医疗等话题的时候@卫生部相关代表的微博,在讨论教育话题的时候@教育部相关代表的微博,如此则使信息能够直接快速的传达至与信息有密切关系的用户,提高了这些话题得到有关部门关注的程度,甚至能促使一些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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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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