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封闭式控制出入和集中管理高速公路不仅拉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高速公路广告业务开辟了发展的道路。1988年10月,上海至嘉定的沪嘉高速的建成通车,打破了我国高速公路零的记录,成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同时也为高速公路广告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2011年 12月底,我国高速公路广告每年的投放已占户外广告媒体投放金额总数的50%以上。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路网的逐步完善和里程的不断增长,作为经济产业组成部分的高速公路广告业的经营管理和社会责任也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我国高速公路广告的现状
所谓高速公路,是指全封闭式、控制出入、集中管理的高标准汽车专用公路。按照我国公路建设的方针,计划用3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五纵十横”共十二条路线,建成后,将连接全国43%以上的城市,覆盖人口约6亿,长约3.5万公里。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受众群体,围绕高速公路产生的广告形式,将日趋完善和标准化。但目前来看,我高速公路广告资源的经营管理还不规范,信息传播和社会责任还不够明晰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过度开发严重,广告资源缺乏合理规划
随着生活节奏的逐步加快,消费者在户外活动和穿梭的时间越来越长,其生活状态逐步呈现碎片化的特点,高速公路广告也越来越受到广告主的青睐;但是,由于缺乏合理规划,致使高速公路广告资源过度利用,设置过多,内容繁杂。如杭甬高速绍兴段18公里路段上,平均每200米就竖立着一座高炮广告,广告内容五花八门,广告牌相互遮挡,有些因缺乏维护,画面破损,牌面脱落,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形象,质量及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
(二)违法广告泛滥,广告设置缺乏合法审批
目前全国各大高速公路都普遍存在着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审批而私自设立或发布的高速公路广告。早在2006年,沪宁高速公路扩建期间,众多媒体公司利用拓宽期间的执法空挡,违规建造大型户外广告牌,广告牌数量比未拓宽前增长了3倍有多,高达450多座,尤其是南京—镇江段最为突出,多达200余座的大型广告牌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如雨后春笋般屹立于公路两旁。调查显示:这些广告牌大多数没有合法的手续,而且质量更是令人担忧。由于没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呈现出泛滥无序的竞争状态;非法建造、任意发布的高速公路户外广告侵占了公路沿线的大量耕地,同时,广告牌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中的倾斜、倒塌,也对行车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法制法规滞后,广告市场缺乏规范管理
治理高速公路违法广告牌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路管理部门的难题之一。高速公路非法广告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路经营管理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到位。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隶属与于本省的交通管理部门,不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关系。因此,许多违法广告牌的设置往往是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之下设立的。《中华人民广告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两种情况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是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二是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使用的”。但在不同的职能部门之间对 “利用”和“影响”的程度会有不同的界定,这种界定在程度上主要是依靠人的主观判断,所以往往难以达成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从而降低了职能部门处理违法广告的效率,也给一些非法的高速公路广告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四)广告信息违法,广告设施缺乏统一管理
广告信息违法主要指广告刊登的内容违背了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穿行在沪宁高速,刚过马群收费站后,路边的大型广告牌便立刻出现在公路两旁,间隔距离几乎不到百米;而且烟草广告在数百米的路段上竟然多达4块。大量违法广告的发布是对《中华人民广告法》的挑衅和对广告监管部门一种藐视。从广告设施的无序状态和高度密集的广告视觉污染不难看出,我国高速公路在建设和规划中还缺乏对广告等附属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和部署。高度密集的广告视觉污染不仅影响了道路的景观水平,同时也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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