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是德国著名哲学家和社会学理论家,也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交往行动理论》的第一卷——《行动的合理性和社会合理化》中,提出“交往行动”这一概念,并通过对马克思、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匈牙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格奥尔格·卢卡奇和第一代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狄奥多·阿多诺等人理论的批判与继承,论证了“行动的合理性和社会合理化”的命题,从而构建出交往行动理论。我认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对当前的传播学研究有如下启示:
一、交往是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活动,而主体并不只局限于个人,还包括家庭、集体、民族、国家、社会等。哈贝马斯的“交往”是广义上的传播,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跨文化传播等传播类型都包括在内。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交往”要以语言为媒介,因此他的“交往”观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交往”中包含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传通又略有收缩。哈贝马斯的“交往”更接近于目前传播学中“传播”的概念,因此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应是传播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哈贝马斯通过“主体间性”的主体-主体交往模式,重新阐释了传者与受者的关系,对于发展传播过程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哈贝马斯认为,“有了主体间性,个体之间才能自由交往,个体才能通过与自我进行自由交流找到自己的认同,才可以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实现社会化”。不难发现,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中,交往的双方或者多方都是主体,没有主客体之分。而早期的传播过程模式,如香农-韦弗的信息工程模式、拉斯维尔的5W传播模式,大都是线性传播模式,传播者居于主导地位。哈贝马斯的主体与主体的交往理论有点接近奥斯古德-施拉姆的循环传播模式,但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存在多极主体,这又是奥斯古德—施拉姆的循环传播模式所无法解释的。因此,主体间性对于发展传播过程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三、哈贝马斯指出了“交往行动始终在生活世界的背景下运动”。“生活世界”是哈贝马斯在波普尔“三个世界”观点的启发下提出的,哈贝马斯说:“我可以把生活世界的概念首先作为理解过程的关系而引入进来。进行交往行动的主体始终是在生活世界范围内互相理解的。他们的生活世界是由或多或少分散的,但总是固定的背景构成的。这种生活世界的背景是状况规定的源泉,而这些状况规定是由参与者作为固定的规定首先设置的。”我认为“生活世界”与传播语境之间的关系不言而喻,几乎可以等同。“生活世界”储存了关于交往的规范以及对过去事物的解释,给予了交往的主体共通的意义空间,保证了交往的顺利进行。
四、本书的核心观点是:通过“交往行动”促使“交往行动”的合理化,“生活世界”的合理化,最后归结于“社会合理化”,实际上是主张用主体间的平等对话,代替暴力、冲突与争端,达到相互理解或行动上的一致性。这一论述无论是对于人际传播还是国际交往,都有启示意义。就个人的交往而言,遵循真实、正确、真诚、有效的要求,是交往过程中的必要守则。而在国际交流中,和平解决外交事务,积极正面地解决外交争端,以文明的非暴力的手段达到共同发展的目标,则是解决国际关系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