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建構公眾議題的主動性。政府建構的議題在解決實際問題時具有滯后性。新媒體在面對社會問題時能夠做出迅速和敏銳的反映,在較短時間內可以引發議題,引起公眾和政府的注意。科學執政離不開科學的決策,但是政府在建構議題過程中具有先天的缺陷。然而,新媒體迅速的反映能力能夠提醒和促使方案的修補。查爾斯•E林德布諾姆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論述到:“政策制定的實際過程是一個對以往政策行為不斷修補和修正的過程”[8]。所以說政府在公眾議題的建構中,必須注意新媒體觸發的社會議題,及時調整政策和施政方針。而不是一意孤行和閉門造車的方式來完成政策設計。公眾議題作為政府決策的理論基礎,其是否正確必須接受政策實施環節反饋效果的檢驗,“政府決策是否明智與合理,不在於政策制定者對政策目標與意義的預先宣稱,最終要靠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利益增量的程度來判斷”[5]。然而,這種利益的增量程度直接由公眾來判斷,公眾對政府政策的效果反饋及時與否也直接影響政策的調整和修補。新媒體的使用者就是分散的公眾,公眾能夠在第一時間感受出政策的效果,並且在第一時間做出反饋意見,這是一般媒體無法做到的。因此,無論是政策制定環節還是政策效果的反饋環節,使用新媒體的公眾能夠直接感受並作出反饋,這是政府在構建公眾議題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選擇。
3.新媒體和政府建構公共議題的雙贏。新媒體和政府在公共議題的建構過程中實現了雙贏,對新媒體而言,有利於創造優良的媒介生態環境。對於公眾來說,能夠切實維護自身利益,迅速反映民意,促使政策落實和修補。對政府而言,注重民意,傾聽民眾呼聲,採納公眾意見是民主執政和科學執政的有效手段。公共議題建構是協商的結果,但是最終將公共議題賦予合法地位是來自政府的力量。政府在決策時如果一意孤行或者閉門造車,這樣的決策可能是不科學的,“如果缺少狹義政策制定主體之外的人群對政策意見進行修補,體制內的政策主體難免因為掌握的信息不充分、論証不周全、設想不合理,或因為忽視不特定的多數人利益使得政策的利益分配本團體、部門或本地區傾斜”[5]。因此,政府民主執政和科學執政必須注重媒體的意見。然而,在新的媒介環境下,新媒體的意見直接來源於基層,能在細微之處反饋政策的科學與否。(作者系湘潭大學 文學與新聞學院新聞傳播學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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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美)唐納德·肯德.事關重要的新聞[M]芝加哥,1987版.
[8] (美)查爾斯·E林德布諾姆著.朱國斌譯.政策制定過程[M].北京:華夏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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