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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國報業關鍵詞【2】

卓宏勇

2015年01月23日11:02  來源:中國報業  手機看新聞

其中,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提出,對違法違規的媒體機構,無論誰有問題都要嚴查。2014年要限期挂牌督辦一批重點案件,關停一批違規新聞單位,撤銷一批違規記者站,吊銷一批違規記者的新聞記者証。為此,總局實施了“雙罰”“雙送”“雙報”等力度空前的措施。一是“雙罰”,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案件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兩種處罰。二是“雙送”,對違反黨紀政紀人員和單位責任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綜合運用司法法律和黨紀政紀這兩大利器。三是“雙報”,對重要案件通報媒體主管單位領導,並將案情通報全社會,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與此同時,公安部、中央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部門相互配合,加大嚴重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違法媒體和人員紛紛被處以行政甚至刑事處罰。其中,對社會震動最大的就是 21世紀網特大新聞敲詐案件。2014年9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稱,偵破了一起特大新聞敲詐案件。21世紀網部分採編、經營人員,勾結財經類公關公司,以網站為主要平台,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象進行非法活動。對於願意合作的企業,犯罪嫌疑人在收取高額費用后,進行“正面報道”﹔對不與之合作的企業,發布負面報道要挾企業投放廣告或簽訂合作協議,單位和個人從中獲取高額廣告費或好處費。10月10日,“21世紀網”總裁劉冬、副總編輯周斌、理財周報社發行人夏日、主編羅光輝、21世紀經濟報道湖南負責人夏曉柏等25人被批捕。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副總裁陳東陽、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樂冰等人也被批捕。此案涉及的單位和人員眾多,在2014年底尚未結案。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中,查辦並公開通報了經濟日報駐河南記者站等4批27家報刊單位和新聞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對《中國特產報》《商務時報》等兩份報紙予以吊銷出版許可証,對《西部時報》《電子世界》等9種報刊予以停業整頓。同時,總局繼續發揮好報刊年度核驗的抓手作用,建立重點核驗監管報刊名單,對167家報刊進行重點核驗,全年共緩驗報刊195種、記者站210家,注銷記者站75家。

2014年中央嚴厲打擊新聞敲詐,極大地發揮了震懾作用,有效遏制了新聞敲詐蔓延的勢頭,也給行業巨大的警醒——自尊才有尊嚴,扭曲的利益鏈條必須斬斷,新聞行業的職業倫理必須遵守。 

關鍵詞六:清理記者站

一個中央部門所辦報社的記者站在地方上有多大的“負能量”?2014年3月26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報的中國經濟時報河南記者站的違法案件顯示,2010年10月以來,中國經濟時報社記者郗永豐擔任該報社河南記者站副站長(主持工作),多次利用新聞採訪報道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獲得非法利益24.6萬元,違法從事發行活動收取發行費33.36萬元,利用新聞採訪活動為該報社協調專題廣告費、贊助費共100萬元。其實,這只是目前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違法違規問題的冰山一角。目前,全國共有各類分社和記者站近4000家,其中中央新聞單位所屬近2700家。一些駐地方機構逐漸偏離正確軌道,淪為攤派發行、經營創收的工具。有的以“曝光”相要挾進行敲詐勒索,甚至干預地方司法案件、插手人事安排﹔有的層層承包和轉包,違規從事經營活動,成為新聞敲詐的亂源、滋生腐敗的溫床,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2014年,管理部門痛下決心,決定徹底清理,堅決整頓。

10月30日,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清理整頓中央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的通知》,組織開展對中央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嚴格規范管理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本次清理整頓所指的新聞單位,包括中央及中央各部門各單位主管主辦的報紙出版單位、期刊出版單位、通訊社、電台、電視台、新聞網站等6類新聞單位﹔所指的地方機構,包括中央新聞單位在各省區市設立的分社、記者站、新聞中心、辦事處、通聯站、工作站、發行站、運營中心、調查中心、網站地方頻道等10類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包括採編的駐地方機構和非採編的駐地方機構,實現了全口徑和全覆蓋。

12月3日,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京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深入開展中央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清理整頓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會議要求,對各級各類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設立、人員使用、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駐地機構一律撤銷合並,違規聘用人員一律辭退。此外,會議還提出,“把網站地方頻道納入清理整頓范圍,中央重點新聞網站開設地方頻道必須經事前審批,其他各類網站不得開辦地方頻道和駐地方機構從事新聞採編業務,已開辦的一律撤銷。”

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清理整頓工作已在各地各單位全面啟動,以確保在201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央要通過清理整頓,關閉一批非法的駐地方機構,停辦一批違規的駐地方機構,合並一批重復的駐地方機構,清退一批違規聘用的駐地方機構人員,從而實現規范管理、有序發展。

關鍵詞七:維護版權

卷入互聯網技術發展、信息爆炸的大勢,傳統報業陣痛不斷。2014年傳統報業與新媒體的版權戰爭如火如荼。不論是拉鋸戰,還是集體討伐,諸多傳統媒體的維權戰役陷入膠著狀態。

2014年3月12日,重慶日報報業集團發表版權聲明稱,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合理使用的范疇外,未經書面授權許可,其他任何網站無權使用該集團享有版權所涉內容。

3月至5月,新京報連發4期反侵權公告,公布多家涉嫌侵犯其著作權的網絡媒體名單。

6月初,廣州日報報業集團下屬公司提起訴訟,指稱移動客戶端“今日頭條”侵犯其新聞作品著作權。隨后多家傳統媒體發聲,支持廣州日報維權。

在劍拔弩張之際,6月12日,由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開展的“劍網2014”專項行動啟動,規范網絡轉載是重點任務之一,“引導報刊社與大型商業網站開展版權合作,完善網絡轉載許可付酬措施”是此次行動的一個目標。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負責人表示 “先許可,后使用”,這是著作權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在法律規定框架下,未經權利人允許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權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月13日,在中國版權協會主辦的“網絡媒體作品使用版權問題座談會”上,傳統媒體人、新媒體人、專家學者、行政管理者坐到了一起,共商版權合作共贏的機制。

9月15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在做客人民網微訪談時表示,“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傳統媒體著作權一事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6月16日,國家版權局根據權利人的投訴和反映,依法對“今日頭條”涉嫌侵權案立案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今日頭條”網站及移動客戶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他人新聞作品及相關內容的集成、聚合、搜索、瀏覽和評論等服務。經調查確認,權利人投訴的部分新聞作品及相關圖片均由該網站存儲和傳播,而非鏈接跳轉方式,構成侵犯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在調查過程中,北京字節跳動公司積極整改,迅速刪除了所有侵權作品,並主動全面與媒體洽談使用作品的版權採購事宜。

目前,“今日頭條”事件雖已告一段落,但是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版權糾紛遠未結束。我國共有近1.2萬種報刊,分散在六七千家出版單位中,報刊出版結構“小散弱”的問題十分突出。長期以來,大部分報刊出版單位缺少保護自己版權的意識,而有版權保護意識的單位在維權中又面臨大量困難,侵權單位多、侵權作品數量大,經過復雜的法律訴訟后,最后獲得的賠償少,導致維權成本極大,不利於報刊出版作品的版權保護。

隨著版權領域法律的日益完善,相信今后網站、手機等各類新媒體將會逐漸習慣與傳統媒體及其所屬媒體進行溝通與協商,根據雙方意願,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簽訂版權合作協議,實現合作共贏。(作者: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綜合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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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琳(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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