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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災害事件中信息傳播流程的特點 

——以媒介傳播為主的災害事件傳播流程分析

李愛哲 徐佔品 賈雪倩

2015年03月17日15:59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新時期的災害事件近年來得到了各大媒體的爭相報道,其中不同角度不同層面的信息傳播也出現在大眾的視野。無論是在汶川地震還是在南方冰雪災害中,各方媒體的報到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認知產生了非常關鍵的影響。其報道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直接影響著整個社會輿論的方向。所以,筆者經過長期的調查研究主要從以下三個方向,來探究在新時期災害事件中信息傳播流程的特點。

關鍵詞:災害事件﹔流程﹔信息傳播﹔報道特點

一、信息傳播流程的及時性

當災害發生時,無論是在世界的任何地域,其傳播的速度都絕對可以稱得上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這不僅說明了當代信息傳播的迅速和及時,也証明了人們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和發展。以汶川地震為例子,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04秒,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縣發生裡氏8.0級地震,地震造成69227人遇難,374643人受傷,17923人失蹤。地震發生一個小時之內,我國各大省市直轄區乃至城鎮都迅速得到消息,在學校的學生也通過廣播得知此震撼人心的大事件。

無可厚非,這種及時性要得益於現代科技的發達和無線終端以及網絡媒體全方面的進步和發展[1]。當代科技的進步在加速了信息傳播的同時,也將災難最直接地傳遞給了社會機構和社會團體。這種及時性不僅利於人們日常生活的豐富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災區人們獲救的機會。

而基於傳播學理論人內傳播、人際傳播、群體傳播、組織傳播和大眾傳播這五種傳播途徑,地位並不平等。其中人內傳播在災難中的作用並不明顯,因為災難一旦發生,其破壞性十分巨大,根本不會給人內傳播時間,發生時間迅猛而且破壞力驚人。汶川地震中,幾萬人同時在一瞬間死亡,5000多人在一瞬間被壓在坍塌的房屋下。地震的信息根本也不會通過人內傳播傳遞出去。其次,是人際傳播的作用在整個災害過程的作用稍強於人內傳播,比如在2008年南方冰雪災害中,由於其災害規模與汶川地震相差甚遠,所以,其傳播的方式開始於人際傳播,親朋好友之間的傳播是南方災害傳播的第一步,但由於其發生在高速公路上,其電話信息等媒體技術發揮的作用並不是很大。信息傳播的及時性並不適用於人內傳播和人際傳播。通過正反兩方面的舉例可將災害事件中信息傳播流程的特點更加清晰地說明。

二、信息傳播流程的扭曲性

從傳播源頭到傳播媒介再到受眾者,災害傳播流程的決定因素即為傳播媒介。也就是說傳播媒介在整個傳播流程中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災害傳播的主要對象就是大眾,各種媒體因其自身的條件、價值取向、發展目標和利益追求,也會對傳播信息的真實性造成影響。

在新時期的災害事件中,除了中央媒體,地方政府媒體等官方的媒體之外,各類社會媒體,私人傳媒等都會加入到災害的傳播中,但因其自身利益經常會發生不實報道,導致災害局面更加混亂。而這恰恰就是群體傳播的劣勢所在,由於其自身的流動性和自身的獨立性,很難對其進行進一步的掌控和管理[2]。這種群體傳播的方式雖然能加大災害的傳播力度,但是其在增加傳播的力度時,並不能完全保証災難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舉例來說,在汶川地震發生時,有一家私人媒體為追求其曝光率竟然打出了“汶川殉難者被埋48小時,搶險人員中途離場”據相關部門調差此事,確是子虛烏有。隻不過是浙江的一家私人媒體為了提高自身報紙銷量而採取不實報道以博取大眾眼球而已。這讓本來就分秒必爭的災情更加混亂。

這種災害傳播的扭曲性不僅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也會給前線戰斗的士兵帶來消極影響。這種在災害傳播流程中的扭曲性不僅是傳媒界應該被限制的不良行為也是社會主義新媒體行業內不該存在的惡習,在法律監管上應該對其進行約束和管理。在災害傳播中必須對私人媒體進行嚴格引導和監管,否則不僅是對大眾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身的信譽不負責任。所以,在新時期的災害信息傳播中,新媒體以及傳統媒體在傳播的過程中都應該注意自身行為的真實性,要加強新媒體在社會中的責任意識,提高自己的思想和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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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倩(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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