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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新聞記者的主體意識及其作用【2】

郭雪吟

2015年03月19日10:45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二、記者主體意識的表現

從新聞傳播的過程來分析,記者主體意識的發揮,主要體現在三個階段。

(一)新聞事件發生前主體意識的發揮

當代著名新聞記者穆青曾經說:“記者工作應當是很辛苦的工作,要像蜜蜂採蜜一樣,勤奮不息地工作。要抓緊學習,調查研究。在這方面要很自覺,領導可以組織、提倡,給時間、給機會。但是主要靠自己。”在新聞事件發生前,記者需具有高度的職業敏感。這就要求記者熟練掌握基本的新聞業務素質之外,應該盡可能的培養對時事的敏感度和對新聞發展的預測能力。記者需要時時刻刻處於“備戰”狀態,多觀察、多體驗,學會從紛繁復雜的信息中捕捉到有價值的“真金”。

新聞事件發生前,記者作為信息的發現者,在發現和追尋信息的過程中,主要體現了記者主體意識的以下方面:人格的獨立性、崇高的職業精神、對社會現象的觀察能力、對事物發展變化的反應能力、對新聞線索的識別能力以及對新聞事實的分析能力。

(二)在新聞事件發展過程中主體意識的發揮

記者在採訪時,往往會面對不同的情境,它們都需要記者能隨時隨地的變換自身角色,充分融入所要面對的特定環境中。尤其是針對突發性的新聞報道,更加考驗記者的反應能力。除了採寫本身的工作之外,還應掌握新聞事件本身,更好地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推動新聞事件的良性發展。

此外,記者的採訪絕大多數是在生疏的環境下與完全陌生的人打交道,這極大的考驗了記者與採訪對象的溝通交流能力。此時,記者更要善於發揮主體意識,主動出擊,善於“搭橋鋪路”,迅速找出消除對方緊張心理狀態的工具,創造融洽的採訪氛圍引導採訪對象消除心理戒備。在採訪中,採訪對象的特點也是千差萬別,每個採訪對象自身的性格特點、知識水平、職業特征等因素影響和制約著採訪過程的發展,是主觀不可控制的因素。這也需要對採訪者把握能力以及對現場突發狀況應對能力的發揮,能夠靈活的依據採訪對象的不同特點,制定出不同的採訪計劃、把握採訪節奏、挖掘採訪對象的亮點,努力使採訪的過程大放異彩。

在新聞事件發生中,記者作為信息的採掘者,在採訪和挖掘新聞事件的過程中,主要體現了記者主體意識的以下方面:記者的個人素質與業務素養、對客觀事物的整合分析判斷的能力、對採訪對象的分析和把握、對現場突發狀況的應對能力、以及對新聞理性而又適度的介入。

(三)在后期編輯階段主體意識的發揮

記者不能僅僅把自己簡單的局限於一個信息傳播者,同時也應是輿論的掌舵者。胡喬木曾經在《人人要學會寫新聞》中這樣說到:“最有力量的意見乃是一種無形的意見——從文字上看去,說話的人只是客觀地朴素地敘述他所見所聞的事實(而每個敘述總是根據著一定的觀點)。這樣,人們就覺得只是從他那裡接受事實,而不是從他那裡接受意見。”記者要將新聞的傾向性、傳播者的立場和觀點通過新聞事實的選擇與表述巧妙地表現出來,讓受眾在接受信息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接受新聞暗含的觀點和態度。

因此,記者要學會從通過採訪而獲得的大量原始材料中迅速地尋找出能夠提煉新聞題材和報道主題的基礎。充分調動自己的主體意識和知識儲備,對新聞素材進行認真的核實、鑒別和提煉加工,使事物的本來面目得以真實的還原。此外,還要根據自己對新聞事實深度的理解,揭示新聞事件本質。新聞就是一種無形的觀點,越好的新聞,越要善於在內容上貫徹自己的觀點,在形式上隱藏自己的觀點。新聞傳播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讓受眾了解新聞事實,也旨在引導受眾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挖掘新聞背后的深層意義[3]。

在新聞后期編輯階段,記者作為新聞事實的傳播者,在梳理和傳播新聞事實的過程中,主要體現了記者主體意識的以下方面:對新聞事件獨到的眼光和見解、對搜集到眾多相關信息整合和分析的能力、對新聞事實的展現能力、對新聞核心價值的發掘能力、對社會崇高的使命感以及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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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倩(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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