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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日趨泛娛樂化成因的思考

高天航

2015年03月24日11:01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娛樂是人類生活和社會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當媒體都把經濟作為衡量業績的硬性指標時,娛樂或者電視文化其商業屬性便被迅速地放大。這種商業屬性促使電視產業一味的迎合“收益”的標准,過度的“泛娛樂化”媒體產品因運而生,從而整體降低了電視節目與媒體的價值取向,危害了受眾的欣賞品味與鑒別能力﹔同時,造成此種“泛娛樂化”形成的另一重要因素應該歸結於政治,政治因素規范與禁止了過多娛樂以外的內容。在此兩種大的因素下,電視節目終於以一種“娛樂盛宴”的形式出現在受眾的眼前。

關鍵詞:“泛娛樂化”﹔影響﹔成因淺析

一、娛樂與泛娛樂

娛樂與泛娛樂是否有分明的界限?“娛樂”是媒介的功能之一。娛樂與泛娛樂的界定應該參考“娛樂的節目使人娛樂,非娛樂的節目不可能使人娛樂”這句定義。如此一來便可以知道,“娛樂”相對於“非娛樂的”,意味著是有限度、有范圍、有尺度的“使人娛樂”﹔而泛娛樂則是喪失了限度、模糊了范圍並且喪失了尺度、一味地追求“使人娛樂”這一粗淺的目的。

“泛娛樂”容易將文化領向低俗的方向。電視的潛在效果理論告誡人們:媒介對於大眾的審美取向與價值觀養成是有很大影響的,若電視產業一味為了經濟效益和為了迎合觀眾胃口而使得娛樂節目泛濫化,那也將會導致低俗文化的形成。

二、泛娛樂化的危害

“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精神枯萎,一種是奧爾威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1]”

相關學者曾在對於探討“大眾傳媒低俗化成因和遏制”的文章中指出:大眾傳媒日趨娛樂化的危害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減少觀眾的文化品位”、“情”的社會責任感弱化、“弱化媒體的社會責任”。電視媒體的日趨泛娛樂化,其降低的不僅只是受眾的欣賞品味,更有受眾對周遭世界、價值判斷的基本能力。由於電視相對於其他媒介工具更多地佔用了受眾更長的時間,所傳遞的信息量也更大,受眾從電視中則更多的潛移默化的受到更多的影響,電視給受眾所展現的價值取向,熱點話題和對事物的評判與對世界的描述,從某種程度上影響並重新構架了受眾原本的價值判斷與世界觀。

三、淺析泛娛樂化的成因

(一)不同時代電視工作者的選題取向

不同的人生經歷決定了不同的人生閱歷,不同的人生閱歷決定了不同的作者所想要表達的不同思想。思想決定著一部作品的品味。而品味,則決定了作品的定位與受眾的選擇。

九十年代以前的電視工作者,不論是電影、電視欄目等,在選擇作品題材這一取向上更多的偏向了“體驗”這一元素。這些人或許經歷過十年浩劫,或許上過山下過鄉,或許經歷過飢餓與災荒,有著種種深刻的生活體驗與豐富的生活經歷。他們在電視作品中描述的是他們對生活的感悟,是經驗的總結,對人性的探討,對不公的批評,更甚的,或應是對“苦難”的感悟﹔而當今的電視工作者,多發於八、九十年代后期的,背對早已遠去的清淡的年代,面對的是物欲橫流,效益第一的今天,早已無心去浪費時間感悟生活,去體驗什麼經歷什麼選擇。

正如陳凱歌所說:“所有的一切,都與創作者的經歷與感受分不開的。十年憂憤,四載攻讀,而后一瀉而出,能不令‘六宮粉黛無顏色’?”“感於先而后工於形,今古佳作無別”[2]。

九十年代之前的電視作品,都無一例外地直指社會問題與人性無奈這一結點,這類電視作品,亦或是讓人沉重地長舒一口氣,亦或是在捧腹之余陷入對人性嘲諷的深思,都是具有深度的、思考價值和觀看價值的優秀的影視作品。與之相對比的,則是新生代電視編劇的作品。

公正的說,在新生代編劇中不乏有志之士,也不乏優秀的,有深度的作品,然而在產量和質量上,卻似乎遠遠不及前輩。除去沒成名沒有人重視沒有投資的因素之外,更為重要的似乎則是卻少了太多的生活體驗,准確的說是對苦難、磨礪的體驗。時勢造英雄,他們的成長受益於時代,從而也成了時代的產物,時代思想的衍生品。

(二)消費群體的文化程度

受眾本身素質的高低、對作品接受力的高低決定了作品的質量。

相比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的人口受教育水平,我國文化人口相對偏低,文化程度低的人口仍有相當大的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數字顯示,我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國民隻有6764萬人,僅佔全國總人口的5%。為了應對如此這般低文化素質的受眾群體,顯然陽春白雪毫無立足之地。

(三)類型劇中被模糊底線

娛樂是否有底線?

娛樂性質的作品並不一定就是不可取的,娛樂本身並沒過錯。但是,文化應該有邊界,節目應該有范圍,娛樂應該有底線。文化娛樂應該有社會責任感,應該對社會公德有所擔當。當電視作品失去良知與本應承擔的責任時候,也就是失去社會公信的時候。

“語言結構差異會導致世界觀的不同”,不同的試聽感受差異也會導致對周遭世界的認識不同。飽含娛樂性質的電視節目本身並不值得過多地去警惕,值得警惕的是它們被賦予的其他潛在的現實意義。如果這類節目被賦予了高於自己藝術本質的額外現實意義,或者將自己處於“文化與現實交流對話載體”的位置上,那麼這樣的情形就值得去警惕。

譬如前幾年在熒幕間大熱的電視作品《黑洞》《黑冰》,片中不僅聘請深得觀眾喜愛的演員來扮演毒梟、走私巨頭,還強調刻畫他們的善良、孝順與兄弟情義,使得觀眾在觀看的時候不僅不因為他們殺人不眨眼、走私販毒制毒的行為而氣憤,反而被他們的溫文爾雅、重情重義的行為所感動,替他們的死而感到惋惜,甚至“體諒”了他們的難言之隱。這樣的同情不能說不是可怕的,它混淆了正常的是非判斷,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把如此嚴肅的問題“娛樂化”,是對一種社會罪責開脫。

當周遭的世界變得越發的難以憑借以往簡單的手段與方式去探索與理解時,媒體便在很大一部分的程度上成為幫助我們去理解這個周遭世界最有效的工具與途徑,它能幫助我們放鬆或是應對,最終我們會發現,最根本的認識這個世界的途徑便是我們所使用的媒體。媒介不僅僅是一個傳播的工具,有時候它更是受眾了解世界的最直接的途徑,受眾通過這個途徑來補腦,來還原對周遭環境中缺失部分的理解。同時,受眾也通過這個途徑去了解自己不知道的領域,從而通過媒介的引導與展示來形成認識,甚至形成一種觀念,一種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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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倩(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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