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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環境下節目主持人語言傳播現狀分析【2】

李蘊峰

2015年03月24日15:40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二)新媒體節目主持人普遍缺乏話語權

所謂“話語權”,就是指:“人們為了充分地表達思想、進行言語交際而獲得和擁有說話機會的權利。[4]”在大眾傳播領域,主持人的話語權更多的表現在語言傳播的影響力方面。與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相比,新媒體節目主持人明顯缺乏足夠的話語權,節目主持人的語言傳播也明顯缺乏影響力。自1993年以來的20余年裡,竟沒有一位新媒體節目主持人能夠染指“金話筒”獎。其原因主要是新媒體節目主持人較低的綜合素質。與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相比,新媒體節目主持人大都呈現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特點。節目主持人在呈現出數量眾多、類別豐富的優點之外,其專業水准、綜合素質的參差不齊、普遍低下也引發了受眾的質疑。當提到電視節目主持人時,人們便會立即想到白岩鬆、董卿、何炅、孟非這些耳熟能詳的名字。當提到廣播節目主持人時,我們也會想到齊越、夏青、姚科、青音這些播音主持界的名家巨匠。這些主持人或是以深厚的學養、端庄的氣質,或是以深邃的見解、幽默的風格在億萬觀眾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形象。然而,當提到新媒體節目主持人時,這樣的人物卻鳳毛麟角。因此,正是新媒體主持人內在綜合素質的不足導致了話語權的普遍缺失。

三、新媒體環境下節目主持人語言傳播對策分析

(一)深刻理解播音的語言特點,克服“港台腔”的不規范現象

“所謂播音語言的特點,可概括為‘三性’,即規范性、庄重性、鼓動性。規范性是指語言規范、清晰順暢﹔庄重性是指真實可信、落落大方。[5]”新媒體節目主持人的語言傳播所出現的“港台腔”現象就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節目主持人的語言創作固然需要與時俱進,這一點無可厚非。甚至,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反對那些因循守舊、固步自封的語言傳播方式。然而,任何語言創新都必須嚴格遵循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規律。那些操著一口“港台腔”的節目主持人自認為能拉近與受眾之間的距離,殊不知“港台腔”的發音方式嚴重違背了語言傳播“規范性”、“庄重性”的原則,給受眾准確地理解文本制造了障礙。

因此,新媒體節目主持人唯有在語言傳播的實踐過程中深刻理解並感受播音的語言特點才能規避類似於“港台腔”的發音方式,才能夠讓受眾更加准確、清晰地理解訊息,讓語言傳播沿著科學化的道路健康發展。

(二)提升新媒體節目主持人的綜合素質

針對新媒體節目主持人話語權普遍缺失的問題,提升主持人的綜合素質方是解決之道。這具體體現在提升主持人的內在修養和外在形象兩方面。提升內在修養集中表現在全面提升主持人的政治水平、知識儲備、文化底蘊、語言表達等方面。

提升外在形象,新媒體節目主持人一方面需要使自己的服飾、妝容穿戴打扮更加得體,另一方面更要使自己的體態更加端庄、表情更具親和力、肢體動作更切合情景。總之,新媒體節目主持人唯有全面提升內外的綜合素質才能在與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才能增強自己的話語權。

四、總 結

綜上所述,21世紀以來新媒體的蓬勃發展豐富和壯大了節目主持人群體。節目主持人的語言傳播借助新媒體平台呈現出較強的趣味性的亮點。然而,在彰顯優點的同時,新媒體節目主持人的語言傳播也產生了諸如“港台腔”、話語權缺失的問題。因此,對於廣大新媒體節目主持人來說,則需要在新媒體蓬勃發展的背景下不斷提升綜合素質,才能創造出令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拍手稱道的精品佳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作者系四川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廣播電視專業碩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1] 陸地,高菲.新媒體的強制性傳播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 張頌.語言傳播文論(續集)[M].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6.

[3] 王垚.新媒體時代的媒體語言應用[J].大眾文藝,2013(12).

[4] 馮廣藝.論話語權[J].福建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7).

[5] 張頌.中國播音學[M].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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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倩(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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