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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媒體鞏固正能量制高點要術芻語【2】

靳  勇

2015年05月12日10:41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三、深挖細究,避免表彰類作品冒出負能量

許多人認為,隻要是報道工作成就、先進事跡、典型人物的表彰類稿件,就有正能量,也不會有人找麻煩、惹官司,因此不願下功夫求新求異求深,喜歡報道形式程式化、主題宣傳概念化,以致文章總是扁平無趣。有的還抱著過去落后的觀念,認為拔高是最靈驗的“要術”,拔得越高,越成功,稿件正能量越大,因此不在採訪上下功夫,對於受訪人所講的數字、故事、事實等等不加核實,當作真實的東西直接寫到作品裡,更有甚者,把新聞當小說寫,編造故事,先進人物成了不食人間煙火的神。表彰類報道是為了鼓勵先進,傳播好的經驗、精神,然而虛構的這種空中樓閣式的人和事,自然無法復制,貌似有正能量,實際是個沒有正能量的草包。雖然其可能一時造成轟動效應,但其轟動效應越大,最終形成的負能量越大。馬克思說:“需要不神聖手段的目的,就不是神聖的目的”。

由於新聞作品所反映的任何單位和人,總有了解其真實情況的人。他們看到這樣虛假的表彰類稿件,不僅會對報道的人或單位有看法,產生敵視心理,還必然使公眾認為所有新聞報道都是虛假的,都是捏造的。筆者採訪時,多次遇到受訪者說:“你隨便編,文章都是由人編的麼。” 聽到這種話,筆者非常憤怒,感覺是對自己的羞辱。但冷靜一想,這都是因為個別記者造假,特別是許多地方上的“土記者”通訊員胡亂編造,而編輯把關不嚴,敗壞了媒體的聲譽。有家媒體報道一先進人物,僅僅由於將年齡多寫了兩歲,便令先進人物所在單位同事認為其吹噓自己,於是對其冷嘲熱諷,弄得這位先進人物很尷尬,后來被迫調動到他處工作。該報道不僅沒有起到鼓勵先進的作用,反而造成傷害。由此可見,這類新聞稿件稍微採寫不到位,不僅沒有正能量,還有極大地負能量。

採寫表彰類新聞,必須深入挖掘能體現先進人物個性的鮮活事跡,深挖事跡背后的故事,以及先進人物所作所為時所處的環境,處理具體問題的手法、策略、技巧,這樣才能使先進人物接地,使讀者可以受到啟發,便於復制學習。穆青與馮健、周原等採寫長篇通訊《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的經歷,就是一個好的例子。在他們採寫此稿之前,《人民日報》和河南省當地報刊已經刊登過其他人採寫的有關焦裕祿事跡的報道。但他們沒有圖省事移花接木、像拼積木一樣用別人的資料拼湊,而是於1965年12月7日到蘭考實地深入採訪了3天,不僅採訪了機關的領導、干部,還採訪了大量群眾。結束採訪,他們又花了大量時間進行深入思考、研究、構思,數易其稿,到1966年2月7日才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通過描寫焦裕祿同內澇、風沙、鹽鹼等自然災害以及干部在困難面前灰心喪氣思想、自己的病魔等作斗爭,展現了焦裕祿“在困難面前逞英雄”的堅強性格。盡管這篇文章不是率先報道焦裕祿事跡的,但其影響力是之前所發報道無法企及的,感動了無數讀者,“在中國新聞通訊寫作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焦裕祿也成為各級領導干部學習的楷模。

四、運用要術,讓監督類作品發出正能量

有的人認為,批評、監督、揭露違法犯罪行為等類的新聞作品沒有正能量。這顯然是一種錯誤的認識。什麼是正能量?正能量是一種健康樂觀、積極向上的動力,它催人奮進、給人力量,讓人向善斥惡、明辨是非、追求正義公正。

之所以有人認為監督等類新聞作品沒有正能量,和一些作品沒有下功夫採寫有關系。最典型的是上世紀80年代末發生在西安的魏振海搶劫殺人團伙案告破后的報道。有的報道只是一味披露魏振海的狡詐、膽大妄為,沒有深入挖掘其道德的淪喪、心靈的丑陋、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因此魏振海被社會上個別人視為智勇雙全的“英雄”。當魏振海等人被處決后,有人說“20年后又是一條好漢”。也正因為如此,當時有的市民沒有因為魏振海等人被處決而立即放心,依然忐忑不安,怕有新的“魏振海”出現。

與之相反,2014年2月20日《新華社》播發的《國法如天——原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涉黑犯罪內幕揭秘》長篇文章中,揭露了劉漢等人在四川橫行霸道、瘋狂斂財、無惡不作的罪行,“在長達10多年裡,劉漢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涉嫌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數十起,造成9人死亡,9名被害人中有5人是遭槍殺身亡”,“僅懷疑老街坊梁世齊私吞3萬元養狗費,劉維(劉漢弟)指使手下將其殘忍殺害。而梁世齊的姨娘曾對劉漢有哺育之恩”,“劉漢黑社會組織已經坐擁資產近400億元,購置車輛數百輛,其中不乏勞斯萊斯、賓利、法拉利等大量頂級豪車”。雖然劉漢比當年的魏振海派頭大得多,但由於文章以客觀冷靜的視角,理智的控制素材,突出了法律主體和正義主題,讀者看過全文,隻會對劉漢等人嗤之以鼻。

事實說明,隻要運用下真功夫的要術,深入挖掘、思考,監督等類新聞作品同樣能產生正能量。它可以使讀者鄙視丑惡、犯罪,使犯罪行為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從而打擊罪犯的囂張氣焰,使違法亂紀者不敢為所欲為,甚至良心發現,同時讓讀者自己引以為戒、遵紀守法。這也是正能量的一種。因此在接手監督類報道任務時,不要僅滿足於趣味性,需下功夫深挖,讓作品成為有正能量的優秀作品。

五、拉大稿酬檔次,增加開支,保証出正能量作品

追求新聞作品正能量,不光是編輯、記者的事,更是媒體整個單位的大事。作為傳統媒體,必須排除社會上浮躁風氣影響,在單位裡創造出追求新聞作品正能量的良好氛圍。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在輿論上使出正能量新聞作品的編輯、記者得到尊敬,使不願下真功夫的編輯、記者感到壓力。其次,在稿酬方面亦要體現,停留在口頭上的重視無濟於事,要訂立有效的獎罰制度,正能量越高,稿酬越高,不僅要有檔次差別,而且要拉大差距,大到引起編輯、記者高度重視正能量的程度。不能認為一篇稿件給那麼高的稿酬,超出了記者的付出。一篇正能量巨大的稿件,肯定是平時日積月累出來的真功夫和當下的真功夫的綜合成績,高一些也是他們應得的。為什麼當前有的編輯、記者得過且過,不願下真功夫,就因為他們認為下真功夫得不償失,不如濫竽充數合算。

同時,傳統媒體不僅不能因為受新媒體沖擊經濟效益下滑就減少在採編方面的開支,而且要增加開支。因為在新形式下對新聞作品的要求更高,採編工作更難,其費用必然增加。如果單位忽視了這方面的開支,其費用必然轉嫁給編輯、記者,這勢必影響編輯、記者下真功夫的積極性。傳統媒體領導一定要認識到,新聞作品正能量,不光是黨和國家的要求,也事關傳統媒體存亡,不可馬虎。

綜上所述,傳統媒體的編輯、記者、領導,隻有下真功夫,才會提高新聞作品正能量,鞏固自己已佔領的正能量制高點,增添所在媒體發展活力。

(作者系:西安日報文體副刊部主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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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倩(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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