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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認識延安新聞工作群眾路線的現實價值【2】

劉修榕 劉行芳 高憲春

2015年07月13日10:30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四、堅持黨性原則,核心是為群眾提供有價值的新聞

延安時期,黨中央明確提出了新聞工作的黨性原則,尤其是經過延安整風運動,基本形成了中國共產黨人較為成熟、系統的新聞思想和新聞理論,將報刊廣播視為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而延安新聞報道的實踐就充分體現了“為群眾提供有價值的新聞”這一根本要求。

1942年4月1日,《解放日報》在其社論《致讀者》一文中,清楚地傳達了中共中央的意見。社論指出,“報紙的任務:不僅要充實群眾的知識,擴大他們的眼界,啟發他們的覺悟,教導他們,組織他們,而且要成為他們的反映者、喉舌、與他們共患難的朋友”。當時是將“黨性”和“群眾性”列為黨報的工作原則和基本品質。從這一原則出發,要求新聞媒體要堅持黨性與群眾性的有機統一,為群眾提供有價值的新聞報道。在延安時期,解放區的新聞媒體(報刊和廣播)是黨的媒體,是無產階級進行輿論宣傳的工具,切實遵循黨性原則,體現黨的政治立場。通過強調“政治家辦報”,加強了新聞媒體工作中黨對新聞從業人員的領導和群眾觀念的強化,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943年9月1日,《解放日報》改版后發表了總編輯陸定一的文章《我們對於新聞學的基本觀點》。文章將事實確定為“新聞的本源”,並特別強調“事實”與“性質”二者之間的關系:一定要認識到“事實”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質”都是第二性的,是派生出來的。馬克思認為“報刊的本質是真實的和純潔的”,他把“誰是根據事實來描寫事實,誰是根據希望來描寫事實”和“誰在表達社會輿論,誰在歪曲社會輿論”作為劃分好壞報刊的標准之一。延安時期我黨所面臨的環境十分惡劣,而新聞媒體在那種戰爭時期具有特殊的作用。堅持實事求是、群眾辦報的辦報方針,堅持新聞傳播的真實客觀性原則,從“事實的第一性,徹底尊重客觀事實”出發,提出了“新聞是新近發生事實的報道”這一判斷。在延安,陸定一等老一輩新聞工作者對新聞的真實性與政治性及性質說進行了討論澄清,號召廣大新聞工作者深入革命生產的第一線進行調查研究,採訪報道,反對“客裡空”,拒絕虛假新聞和不實報道。后來,在由《晉綏日報》發起的著名的“反客裡空”運動中,通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糾正了當時較為普遍存在的新聞報道中的種種不良做法,糾正了在土地改革宣傳中的錯誤傾向,維護了黨的新聞媒體信息傳播的客觀真實性,大大提升了黨的新聞報刊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當前社會語境下,媒體呈現多元化,除了傳統大眾媒體外,還出現了微博、微信等自媒體信息聚合平台,在這一平台之上,如何堅持黨性原則,如何為群眾提供有價值的新聞報道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即使是傳統大眾媒體也出現了都市報、晨報、晚報、經濟台、交通台、娛樂台等市場類媒體。這都迫切需要創新觀念,將黨性原則與現實新聞報道結合起來。新聞戰線的老領導、長期在中央管理新聞宣傳工作的胡喬木同志指出:“我們的報紙是為人民服務的,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任務,也是我們的立場。”﹝3﹞新聞工作是推進黨和國家建設的偉大機器,新聞工作者是宣傳家、教育家和組織家,因此,我們的新聞媒體要適應時代的變遷,要熟悉黨的路線、方向、政策和工作的具體要求,反映人民群眾的各方面需要,這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改變的。

延安時期的新聞工作既是為了滿足廣大群眾政治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是為了更好地為從事革命事業提供強勁的思想動力,絕不是消極的有聞必錄,而是成為各種運動的倡導者和組織者,充分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到辦報中,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監督,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成為黨的新聞傳播事業順利發展的不竭動力。新媒體環境下,一些人要求照搬西方的媒體體制模式,弱化黨性原則,在新聞報道中從西方的價值觀出發,選擇傳播的信息內容,採用嘩眾取寵的報道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脫離了中國的國情和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

當然,我國的新聞報道,也有一個需要放開眼界、勇於創新的任務,要不斷創新有價值的新聞報道形態,不斷探索新聞報道的特殊規律。堅持黨性原則,不是隻報道成就,而不反映問題﹔不是隻報道領導會議講話,而不報道如何貼近普通百姓的現實需要,“新聞是從群眾中來的,要採訪新聞,就需要深入群眾,善於接近群眾中的各種人物”﹝4﹞。“有價值”的新聞報道是一種判斷,是基於社會時代的發展、國家的發展和黨的宣傳工作中心而進行的一種判斷,因循守舊固然不對,而盲目跟風、脫離實際、胡亂創新,以噱頭換眼球,造成社會媒體環境的惡化、輿論環境復雜化等更是與黨性原則相違背,違背了“一切為了群眾”的群眾路線。“如果群眾生活裡面產生出來的種種人物、種種智慧、種種經驗、種種問題,不能佔據我們報紙主要篇幅的話,那麼這樣的報紙仍然是脫離群眾的。”﹝5﹞

五、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斷向社會傳遞正能量

“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是對我國新聞媒體的一貫要求,而在網絡成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會輿論放大器”的社會語境下,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真實客觀的新聞報道,不斷向社會傳遞正能量,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1948年10月2日,劉少奇在《對華北記者團的談話》中明確地指出,記者的筆“是人民的筆”,而新聞工作者“是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在新聞報道實踐中“不能採取輕率的、嘩眾取寵的、‘客裡空’的態度,而應當採取負責任的、謹慎的、嚴肅的態度去做工作”﹝6﹞。這都進一步強調了以真實客觀的新聞報道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引領社會輿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指導思想,這也成為無產階級新聞學的邏輯起點。

當下,隨著新媒體傳播技術的發展,信息傳播交流的渠道日益多元化。人們通過不同的接收終端對周圍的環境進行了解,媒體競爭更為激烈。一些新聞媒體出於贏利目的,單純為了市場利益,博取眼球效應,而將未經証實的信息傳播出去,造成了虛假新聞報道的產生,產生了極壞的影響,必須加以重視和改進。同時,也需要把握媒體服務對象分眾化、對象化的新趨勢,形成一個定位明確、特色鮮明、功能互補、覆蓋廣泛的輿論引導新格局。

擺在我國新聞工作者面前的另一項任務,是要解決通過不同渠道傳遞的碎片化信息沖擊人們有限的注意力的問題。毫無疑問,黨的新聞媒體是中國社會的主流媒體,是聯系黨和人民群眾的主要溝通渠道。但也要看到,當下新聞媒體所面臨的社會語境有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隨著互聯網、手機、客戶端等新型媒介傳播平台的發展,帶來了大量碎片化的信息,對傳統黨報媒體構成強大沖擊。為了追求最大的點擊率、轉發量,一些新聞從業人員報道假新聞,扭曲事實真相,捕風捉影,對事實任意進行曲解,導致受眾對新聞報道信任度降低,進而大大影響了新聞媒體的權威性。社會上甚至出現寧肯相信小道消息,也不認同媒體報道的極端情況,使得一些新聞媒體喪失了在社會輿論中的主動權和引領作用。

在新媒體語境下,新聞媒體更應該遵循新聞信息傳播的客觀真實規律,尊重事實,密切聯系群眾,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不斷創新傳播的內容和形式,積極主動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新媒體語境下,每一個新聞事件發生后,特別是在突發性事件中,主流媒體可能還未來得及介入到真相的報道中,各種信息就已經充斥新興網絡媒體中,這些通過互聯網、手機等新媒體平台傳遞的信息可以迅速形成有影響力的輿論壓力。這是新媒體技術發展帶來的新變化。新聞工作者不能跟風報道,要客觀、忠實、朴素地敘述所見所聞的事實,應該冷靜地分析各種信息,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把握事件的主要方面,揭示事件的真相,以正確的導向來引領社會認知,對不良社會傾向提出批評,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

“群眾辦報”的群眾路線是延安時期黨對新聞工作的理論創新,並發展成了黨的新聞工作的根本路線。在新媒體技術不斷發展、社會媒體語境不斷變化的當下,群眾路線更凸顯出其現實意義。媒體不能關門來辦,應該面對廣大的人民群眾,同時也不能一味地迎合,要有高屋建瓴的本領,把握大方向,採用新鮮活潑的形式,為人民群眾提供真正高質量、有價值、經得起時間檢驗的新聞報道,以新鮮活潑、為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的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的新聞報道來教育、組織、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劉修榕為央視網記者﹔劉行芳為江蘇師范大學傳媒與影視學院教授﹔高憲春為江蘇師范大學傳媒與影視學院副教授)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 習近平主持[EB/OL].http://cpc.people.com.cn/n/2013/0419/c64094-21205977.html.

﹝2﹞毛澤東選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1:899.

﹝3﹞胡喬木.胡喬木談新聞出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轉引自朱家梅.胡喬木新聞思想述論[J].中國出版,2011(7).

﹝4﹞程麗萍.新聞從群眾中來[J].新聞前哨,2012(11).

﹝5﹞胡喬木.胡喬木談新聞出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轉引自朱家梅.胡喬木新聞思想述論[J].中國出版,2011(7).

﹝6﹞吳高福.新聞學基本原理.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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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筱悅(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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