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電視民生新聞的新變之路
電視民生新聞曾經的火爆,恰好符合了一定時期電視節目發展的規律。當前電視民生新聞存在嚴重的同質化現象,靠娛樂低俗的內容來博觀眾眼球,“有聞必錄”導致選取的新聞題材過於瑣碎,難以進行有深度的報道。如今電視民生新聞節目的收視率下降已是不爭的事實,要想獲得可持續發展,就得提升欄目的核心競爭力,尋找新變之路。
(一)打造欄目品牌形象
品牌對於提升電視欄目的核心競爭力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媒體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想要獲取競爭優勢,實現可持續增長,就需要從品牌塑造入手,利用品牌驅動市場,最終贏得受眾。”④記者和主持人便是電視民生新聞欄目品牌形象的重要代表。
培養品牌記者。新聞記者深入群眾當中進行採訪報道,是與電視觀眾接觸最直接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老百姓對整個欄目的看法。可見,培養一名品牌記者對欄目形象的提升起著重要的作用。
起用極具個人魅力的主持人。作為湖北收視率最高的民生新聞欄目——《經視直播》的主持人,板寸頭、國字臉的江濤,個性鮮明。他對自己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同樣的新聞做不一樣的解讀,二是獨特的個人表達,三是快速時間裡解讀新聞達到一定的深度。”這使得他的主持風格深受廣大觀眾的喜愛,觀眾給他起了一個愛稱“貼心祆”。由此看來,極具魅力的主持人能為欄目品牌形象的提升添光加彩。
同一地域,大量的民生新聞欄目充斥熒屏,要想避免陷入同質化的窠臼,在電視觀眾中佔據一席之位,就要突出自己的特色,樹立自己獨特的風格,提高自身的辨識度,打造欄目獨一無二的品牌形象。
(二)提升民生新聞品質
電視民生新聞欄目把視角全部放在報道日常生活中的瑣事和表層方面,加之報道內容低俗,難免被觀眾認為“膚淺”。要想摘掉“膚淺”的標簽,就必須使民生新聞向專業化道路邁進,提升民生新聞的品質。
電視民生新聞在提升新聞品質方面要注重題材的選擇和報道的深度,新聞價值極低的生活瑣事,並不適合作為一檔新聞節目的內容。民生新聞不應該只是對百姓生活動態信息進行收集,更應當對新聞事件進行深度剖析、探討。比如常見的“跳樓秀”,以往的看客會進行勸阻,而現在甚至出現了對跳樓者說“你有本事就跳,我倒想看看你敢不敢跳”的現象,如果直接報道,會助長無聊看客的畸形趣味。作為新聞媒體,除了報道事件的現象外,更應當結合新聞背景挖掘背后的新聞價值,報道能夠對人們起到教育意義的內容,引導人們脫離看熱鬧的隊伍,培養受眾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新聞品質是一檔新聞節目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隻有避免低俗、瑣碎,達到不可復制的層面,才能把競爭對手徹底甩在后面。提升民生新聞的品質,做更專業的新聞,才能進一步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三)充分利用新媒體突圍
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傳播模式的多元化,猛烈地沖擊著作為第一大媒體的電視。這給電視民生新聞的發展帶來了危機,也帶來了機遇。
在全媒體時代的今天,PC、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成了人們的常用工具,博客、微博、微信的出現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使用微博、微信發布身邊的突發事件和新鮮事,成為新聞的生產者和傳播者。一方面,這為新聞記者提供了豐富的信息來源,增加了新聞的時效性﹔另一方面,這群“新聞人”缺乏專業的新聞素養,發布的新聞信息很多時候帶有片面性。這個時候就需要新聞媒體發出權威報道,正確引導輿論走向。
民生新聞欄目通過創建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APP)來直播節目和發布經過篩選的新聞信息,有很多好處。首先,它能方便觀眾隨時隨地查看最新信息,參與話題討論,加強了與觀眾的互動﹔其次,它豐富節目的傳播途徑和傳播手段,能擴大欄目的知名度和提升欄目的品牌形象﹔再者,它能吸引在校大學生這一龐大的新媒體使用者成為它的收視群體。電視民生新聞不僅可以幫助在校大學生了解所處城市的最新動態,了解家鄉的社會民生,也可以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加深對社會的了解。
在當前的媒介環境下,電視民生新聞要緊跟新媒體時代發展的步伐,充分借助新媒體的優勢為我所用,突圍出一條有自己特色的道路。這樣的話,危機同樣也是轉機。
小結
電視民生新聞的出現對中國新聞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電視民生新聞的報道內容和廣大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注定了它不會失去受眾市場。但面對發展中所遇到的諸如節目同質化、低俗化、內容瑣碎缺乏深度等問題,電視民生新聞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提升新聞品質,做更專業的新聞﹔要順應全媒體時代的潮流,結合新媒體的優勢,提升欄目的核心競爭力,實現節目的品牌化發展。
注釋:
①景志剛.存在與確認:如何概括我們的新聞[J].中國廣播電視學刊,2003(11):35
②朱壽桐.民生新聞概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4
③馬建宇,顧斌,雷蔚真,李汝鬆.從民生新聞到公共新聞:《都市條形碼》與民生新聞的演進[M].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11:48
④董明.電視欄目的品牌建設[J],中國傳媒科技,2013(10):83
(作者單位:湖北文理學院文學院 來源:《視聽》201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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