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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當代新聞娛樂化的再思考

——以“新聞”和“娛樂”的邏輯關系視角

金晏伊

2015年12月28日09:55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國內學術界對新聞娛樂化的鞭笞由來已久,而在新聞傳播媒介中,新聞娛樂化呈顯性化,娛樂化在新聞實踐中從未停止過步伐,成為了大眾傳播媒介一種常態化的新聞制作手段。新聞娛樂化在理論界的評價和新聞實踐中的發展形成了一對矛盾。本文通過對“新聞”和“娛樂”的邏輯關系的梳理來剖析新聞娛樂化的內涵,探究新聞娛樂化存在的合理性,並通過對新聞娛樂化原則的把握,杜絕新聞的泛娛樂化。

關鍵詞:新聞娛樂化﹔邏輯關系﹔原則﹔泛娛樂化

在主流傳播媒介,新聞的娛樂化呈顯性化。從娛樂新聞、體育新聞等軟新聞數量在比例上的大幅度上升,直到把與娛樂少有交集的時政新聞等嚴肅性新聞也收入“娛樂化”的囊中,娛樂化在媒介的新聞實踐中從未停止。“新聞娛樂化”在學者對它的不斷批評和指責聲中,成了當代新聞實踐領域最突出的現象之一,甚至成為了大眾傳播媒介一種常態化的新聞制作手段。它不僅微觀地表現在某個新聞產品中,也催生了新的新聞產品,甚至在激烈的媒介競爭中突出重圍,比如誕生於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的都市報、21世紀初興起的電視民生新聞等新型新聞節目。緣何理論界對“新聞娛樂化”無情地批判和抵抗,實踐領域中新聞娛樂化卻變得越來越常態化,這值得我們對此作深入研究。

一、“新聞”和“娛樂”看似矛盾的存在

我們對新聞報道的要求是真實、客觀、公正、及時等,它及時向受眾傳遞有用的信息,新聞又是依附於客觀事實而存在的。“娛樂”是使人快樂的,是有趣的。如果將新聞使人“歡樂愉悅”和新聞的“真實客觀公正”等要求對立起來,並作如下預設:有趣的信息必定是無用的,那麼信息價值和娛樂價值就成了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也就引發了學術界對“新聞娛樂化”的聲討批判。“傳播既有工具用途,又有愉悅功能,兩者似有反差” ①p33,然而這一站在精英文化立場角度的預設顯然有些狹隘了。

二、“新聞”和“娛樂”邏輯關系

不同的評價主體和對“娛樂”一詞的不同理解導致對新聞娛樂化持不同的立場。要探究新聞娛樂化存在的合理性,首先要對“新聞”和“娛樂”之間的邏輯關系作一番梳理。

在線漢典中將娛樂一詞分為名詞和動詞兩種詞性,動詞的釋義為:歡娛快樂﹔使歡樂②。娛樂化因此可以理解為:使之成為一種讓人感到快樂的活動,使之給人帶來快樂和愉悅。由此,新聞娛樂化可以解讀為:使媒介的新聞傳播活動或者新聞報道給受眾帶來快樂,使人從中獲得享受和精神的歡愉。“新聞”指向各種形式的新聞報道,還包括新聞傳播媒介的一切新聞傳播活動和新聞生產經營行為。

首先,對新聞傳播媒介來說,提供娛樂是新聞傳播的功能之一。在新聞的功能中,我們總是強調新聞的報道事實、提供信息的功能,而娛樂也是新聞重要功能之一。傳播學先驅拉斯韋爾在《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一文中,將傳播的基本功能概括為三個方面:守望環境、協調社會以適應環境、使社會遺產代代相傳①p27。賴特在《大眾傳播:功能的探討》用社會學的觀點關照傳播,在拉斯韋爾的三個范疇之外又加上了娛樂功能①p 27,強調大眾傳播滿足人們精神需要功能。在當代,娛樂功能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娛樂信息不僅在大眾傳播媒介的特定版面、時間中佔有的百分比越來越大,而且那些看上去是純新聞、純理論、純廣告的內容也越來越具有娛樂性。”施拉姆在總結前人的基礎上,將大眾傳播的一般社會功能總結為:社會規范、協調受眾和娛樂功能①p28。

其次,對受眾來說,追求娛樂消遣是人的天性,是大眾使用媒介的目的之一。娛樂消遣也是人類一種正常的精神生活,馬克思把這種精神生活稱作“享樂的合理性”的滿足,並不認為這種精神生活與社會主義相抵觸③。娛樂可以看作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普遍意願以及一種社會生活下自身存在的情緒,或者是為了達到愉悅和放鬆的方式、手段。《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記載:“ 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奏盆缻秦王,以相娛樂。” 宋葉適《東塘處士墓志銘》:“既苦志不酬,右書左琴以善娛樂。” 聽人奏樂可以給人帶來歡愉,可見娛樂是人的天性,自古有之。新聞傳播行為是以人為主體的新聞報道,在信息交流和意見的授受過程中,對快樂的追求也是自然而然的。施拉姆強調前人在對新聞功能的研究上“沒有給予娛樂的社會功能更多的注意”,並對“娛樂功能”解釋為:大眾傳播提供一種“休閑活動、從工作與現實問題中得到解脫,無意為之的學習,社會化” ①p28。這種娛樂從從外部觀照,是一種愉悅,從信息的接受者內部關照,就是給人以享受。閱聽新聞是人們獲得休閑的一種途徑。

最后,從新聞本體來看,娛樂化是作為新聞價值要素之一的趣味性的應有之義。

趣味性作為新聞價值的構成要素,是指新聞的事實及表現手法富有情趣和意味,新聞應具有吸引受眾的一種屬性。新聞趣味性以內容真實、新鮮為前提,以適應受眾的視聽心理和審美需求④,使新聞傳播內容和形式“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並以此作為新聞選擇的標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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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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