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第十一屆長江韜奮獎獲得者、生活報社社長包臨軒【4】--傳媒--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傳媒專題>>傳媒期刊秀:《新聞愛好者》>>2012年11月下

微時代記者角色之再審視——

訪第十一屆長江韜奮獎獲得者、生活報社社長包臨軒【4】

趙智敏

2012年12月06日14:55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主角意識之確立

六問:在具體的報道工作中,會不會有很多“規定動作”?您是如何應對的?大家經常談到的“報道敏感區域”,您經常會遇到嗎?界定敏感與否的標准是什麼?在“規定動作”與“敏感區域”之外,是否還存在一個很大的報道空間?在報告中,您為何又特別提出要“強調媒體人自身的主角意識”?“主角意識”與“規定動作”和“敏感區域”是否會有矛盾?如果有,如何化解?這種主角意識的核心內涵是什麼?

答:“規定動作”是一個常態,是上面的要求,平心而論,並非所有的“規定動作”都是不好的,這其中要有分析和思考,有些按著做就完了﹔有些“規定動作”空間非常大,可以包含大量“自選動作”。在中國媒體的生態環境下,能夠在“規定動作”之內的空間裡,把“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做一個很好的結合,這是中國新聞人的功夫所在,對二者把握得好與否,可以顯現出媒體人的智慧,因此我認為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從具體的情況來看,有些“報道敏感區域”我們就理解為這是報道警區,不能夠報道,那就不碰,繞開。但是此外,要做的事情也是做不完的,要知道在中國市場經濟不完善的社會發展階段,大量的新聞素材是一個遼闊的大海,隻要你有心,其實“規定動作”之外空間廣闊,就看你是不是一個胸懷責任感和有所作為的媒體,絕不會因為有“規定動作”和“敏感區域”,就什麼都做不了,大量的其他新聞素材可以納入你的視野,它們其實是無邊無際的。

如何處理好“規定動作”與“敏感區域”二者的關系是個很大的課題,我為此寫過文章。“規定動作”一定意義上就是我們的媒體環境,有時候也可以成為好的報道機遇,而“自選動作”則是日常報道工作每天都在做的事情,這個空間也是極大的,在很多時候,能夠把二者協調起來。《生活報》做了大量的報道,有很多報道實際上沒有超出“規定動作”的范圍,但由於我們的“自選動作”增值了,使得“規定動作”的制定者也大喜過望,各方會各得其所,都會在成功的報道中找到各自需要的東西。

要研究“規定動作”和“敏感動作”,將其翻譯為新聞報道模式,這需要媒體的社會擔當和職業素養的有機結合,這是對媒體的綜合考驗。大量的“規定動作”,其實可以是“自選動作”,就看你怎麼做了,大量的“敏感區域”其實也沒有那麼敏感,隻要切入點找准了,一樣可以做出好新聞,一樣可以推動社會的發展,所以在中國媒體這樣有中國特色的環境下從事工作,這些東西是不能回避的,而是必須要面對的,面對它,要抱著積極的、建設性的心態。從這一點來說,新聞人的主角意識便有所體現。

七問:有沒有這樣的情況出現:您認可的好選題,卻被迫拿掉?原因何在?如果不拿掉,會遇到哪些方面的壓力?對於記者來說,在計件制的評定標准下,您會如何補償被拿掉作品的記者?您是否會主動在心理上撫慰記者?

答:好選題被拿掉是時常發生的事情,但是我們認為這是媒體工作的一部分,我們還會有其他可以做得好的題目迅速補充上來。所以這不是壓力問題,是一個努力做好調整的問題,始終保持一種積極上進的心態。遇到真正的新聞,記者不採訪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發不發是編輯部的事兒,未發不是你的責任,是我的責任,我的責任我承擔,我該付出還要付出,對記者的勞動要有足夠的尊重。譬如稿費照發,絕不抽條。這是我定的一個內部制度,一直堅持得比較好,我們報業集團也很支持。對於記者來說,在計件評定標准下,由於一些不可抗力,一些好的報道不能發出,沒有適當的補償和激勵措施,是不對的。對記者除稿費補償之外,同樣重要的是,在精神上我和編委會成員也經常給予關心,記者知道我和他們在一起。記者知道他是和新聞在一起,雖然有些新聞沒有發出來,但是他盡力了,他並沒有辱沒自己的職業。當然,由此帶來的內容生產成本的付出以及其他付出是無可避免的。

分享到:
(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