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法欄目劇的問題與缺陷剖析
(一)法律知識點講解
對於普法類節目,法律知識點的講解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普法效果,綜合比較所研究的五檔普法類節目,發現如下問題:
1.法律點簡單化
法律內容的講解過於簡單,隻單純的涉及法律名目、出處、刑罰,對於法條中的一些關鍵詞的解釋不太到位,不能讓觀眾全面完整的進行把握﹔
2.涉及法律點雷同化
以不同的故事來重復幾個法律知識點,在被抽樣的節目中,法律點有明顯的重復情況(如圖1所示)。
這雖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加強記憶的作用,但是就法律包含社會生活的廣度而言,過度的重復幾個法律知識點無疑是對電視資源的一種浪費。
3.法律點講述冗長繁雜
一期節目中法律知識講解數量不是集中一個或兩個,而是講述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或大部分法律知識點,非專業人士的觀眾信息通道容量有限,龐雜的專業信息難免會讓其顧此失彼,影響普法效果。
4.欄目結構設置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法律點時間在位置和長度上的設置,在位置上,除了《普法欄目劇》《道德與法制》是在故事演繹過程中穿插講解,其它三個節目都是在故事結束后,節目尾部以不同形式講解。這樣做一方面必然會喪失一部分本能作為普法對象的觀眾,另一方面講解法律點時某些節目因接近尾聲,有時間限制的匆忙之感,往往是在觀眾還沒有完全理解或正在理解的過程中就結束了,使得法律知識的接收和接受程度都大打折扣。
在時間長度上來說,各節目在法律講解時花費的時間相對於故事演繹普遍偏少(如表2所示)。
故事演繹和法律講解在結構上人為割裂的情況下,法律講解時間偏少不免讓觀眾感覺講解法律只是故事演繹的一個陪襯,有點本末倒置,這完全背離了以故事生動法律,傳播法制思想的節目初衷。
5.法律點重刑輕民
在整理的所有法律知識點中,能很明顯的看到有重視刑法輕視民法的現象(如圖2所示)。
雖然說刑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之中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起主要規范作用的還主要是民法,所以普法欄目劇不可一味的強調“罪”,威懾觀眾不要犯法,而是要在普及法制觀念的前提下合理規范民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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