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故事演繹
普法欄目劇雖然是欄目劇的子系統,但限於其法制的主題要求,與一般欄目劇有所區別。主要體現在敘事手法上應該掌握好嚴肅與生動的尺寸,應更加接近案例事實,甚至是毫無加工的還原事實,而不是陷入俗套的深淵。然而在分析了五個欄目后我們發現普法欄目劇非但沒有解決一般欄目劇離奇、煽情的問題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具體有以下幾點:
1.故事粗制濫造,有明顯的拼接痕跡
這固然受制於節目制作時間和故事源吸引力不足的缺陷,但是將幾個類似的故事簡單的拼接在一起,將幾個主人公的經歷歸於一身表現命運的極度慘烈,背離了其貼近觀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宗旨,給受眾虛構之感﹔
2.相同情節在不同故事中反復出現
不禁讓觀眾在感嘆大時代環境下人們命運一致的同時懷疑故事的真實性,故事在觀眾心裡一旦失去真實性,那麼建立於虛幻故事上的法律知識講解也就成為了無稽之談﹔
3.故事過分離奇,脫離現實生活
普法欄目劇的題材雖然是“取材生活、高於生活”但也不乏一些劇目在藝術創造上過於夸張的現象,如“密室疑案”中三個女生為了報復體校老師曾經對她們的性侵,在學校裡將氣槍零件偷出並埋藏,十年后在老師的生日聚會上對他進行謀殺,從整個劇情故事來看,嚴重脫離實際,反而帶有明顯的民間傳奇色彩(女俠除暴安良)。
再比如生活艱辛的父親一天晚上被搶劫並被刀扎傷,父親走著回到了家才暈倒了。如此種種與生活不著邊際甚至超出人們想象的情節縱然能吸引觀眾的眼球,但引發的只是觀眾的獵奇、窺探等心理,而不是對法律的應用意識,長此以往勢必會讓法理講解成為故事演繹一種陪襯,甚至失去存在的意義。
4.過分煽情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但是在人與人之間愈加漠然的現代社會環境下,無論是娛樂節目還是電視劇都在向“原始”回歸,喚醒我們每個人內心深處最柔軟的地方,挖掘人之初最朴素的也是現代人十分向往的情感因素,一時間煽情成為了電視上的常客。
對於欄目劇來說,適當的煽情是必要的,一方面這符合故事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也符合劇作創作過程中情節跌宕起伏、有層次的創作要求[2]。
普法欄目劇畢竟不是娛樂節目,也不是一般的電視劇,法制的主題就已經限定了故事演繹時的相對嚴肅性。一些劇目的過分煽情現象主要體現在:煽情情節過多和煽情的情節不恰當兩個方面。演繹時極度的表現主人公境遇的悲慘、頻繁渲染久別的親情。所謂過猶不及,過分的煽情表面上能吸引觀眾,實則是在透支民眾的同情心、憐憫心,讓民眾趨於麻木﹔過分煽情勢必也會讓觀眾看待事件時情緒化,讓觀眾對故事中人物的法律關系進行道德審判,這無利於法律理性思維的培養,而使民眾對不符合公眾普遍認同的法律形成一種抵觸心理,這對於普法工作無疑是大忌。
(三)題 材
普法欄目劇的題材都是從各級法院最終判決的案例結合日常生活選擇出來的,也有部分題材直接來源於社會熱點和社會新聞,欄目劇再對題材進行二次創作和藝術加工。如《普法欄目劇》與全國普法辦合作,《法制編輯部》與全國普法辦、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合作進行節目制作。
受欄目劇定位的不同,各個欄目在選材時的整體方向存在差異,如《經濟與法》向經濟靠近,《法制編輯部》更多的是以三農的視角進行選材和故事編排,《警戒線》偏重於家庭倫理,其它兩個節目則有雜糅的特點。因此各欄目的題材在總體一致的前提下也有一些偏差(如表3所示)。
從整體來看,婚外戀是各個欄目都熱衷的題材,其次依次是詐騙、敲詐勒索、婚戀、性侵,各個節目的選材具有趨同性並趨於低俗化。而且每期節目的題材都不止一個,而是幾個題材分主次的嵌套其中,形成“以一個主題為核心,多個主題進行支撐”的題材樣式,表現生活的復雜性。
雖然普法欄目劇反映的多是現實生活,但是過度聚焦市井瑣事,放大社會陰暗面和人性丑惡,不僅使欄目劇內容陷入低俗,導致普法的主旨性內容缺失,也不利於弘揚主流價值觀、促進社會主義榮辱觀和先進文化的傳播。
在所有的欄目中《法制編輯部》的題材是最多元也是最能及時反映當下社會熱點的欄目,比如搶鹽風波、臨時夫妻、洗衣機殺人這樣的題材都會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節目中,而且欄目會針對一些節日進行主題特別制作。《道德與法制》則是通過主持人的的講述將欄目劇的故事與新近發生的新聞相結合。《普法欄目劇》通過將相似題材進行組合成系列劇,形成規模效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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