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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傳播帶來的倫理沖突與理論探索【2】

王英華

2015年03月17日14:15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傳播是我們能夠處理,控制、管理變化的主要工具。傳播作為一種在人們之間的活動或過程,很難為它找到一個更清晰的界定,就像人們聚在一起完成任務,包括建構和維護倫理道德體系。同樣重要的是,這些結構、組織、機構或體系,一旦發展了,就會對我們如何共事產生深刻的影響。

跨文化傳播學者傾向於把關注焦點放在文化背景多樣的個體、不太可能成為他們自己文化官方代表的個體之間的交往。另一方面,在很多國際傳播中,個體可能不是來自多樣的文化背景,但他們通常都被任命或被看作代表,即,他們不僅代表他們自己,而且代表來自同樣地域、種族、性別或文化群體的其他人。當來自不同背景的個體相互交往的時候,應當提供方法,使他們能夠以一種不具威脅性的方式交往,這種互利的方法應該是跨文化傳播學者的主要關切。解決情感問題和個人沖突是尤為重要的。

三、倫理的沖突與倫理觀的對立

在古漢語中,“倫理”的解釋之一是:“人倫、人際道德關系”。《現代漢語詞典》對“倫理”的解釋是:“人與人相處的道德准則”。“倫理”產生於人際交往的需要,又反過來規范人際交往。西方一些學者關於“倫理”(ethics)的概念有著更為直白易懂的表述:倫理就是判斷對錯的尺度。Martin(2002)等人將“倫理”看作“道德”,或者“什麼被認為是對的,什麼被認為是錯的”(what is considered right and wrong)的考量﹔Hall(2005)將道德定義為“判斷行為是好是壞,是對是錯的道德標准”[2](moral standards by which actions may be judged good or bad, right or wrong)﹔Johannesen認為,道德判斷是關於“人類行為對和錯的尺度”[3](degrees of rightness and wrongness in human behavior)。

不能使人們的跨文化交流研究,離開對跨文化交流對和錯的討論。所有人都會做出有關對和錯的決定,並且,可能生活中每天都在這麼做。例如,如果她問我她穿那條裙子看起來胖嗎—確實如此—我應該實話實說嗎?如果在中國,我很可能會說,不胖,因為即使別人知道我沒說實話,也不會有人把這種善意的欺騙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我只是在為朋友增加自信﹔但是換做美國,我仍然說“不胖”,我想如果我的朋友知道真相后,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理我了,人們會認為我不是一個真誠的朋友。又例如,我應該在互聯網調查中為我的朋友或學生的視頻投上一票嗎?即使它真的不是競賽中最好的,隻要這樣我的朋友就有可能贏得比賽。

當然,還有更多沉重的道德問題。所有人都遵循一些倫理原則,即使我們沒有意識到它們。問題是,如果我們真的沒有想過什麼道德原則指導我們,指引我們的可能就不是最好的原則。那麼,究竟有沒有一個全世界最好的倫理准則?也許跨文化交流領域中最大的爭論就是:我們是否能夠對所有的文化應用相同的道德維度或框架?或者,是否每一種文化都應有自己的標准。

上述爭論對應這兩種立場—文化相對主義(Cultural relativism)和元倫理(Meta-ethic)。文化相對主義堅持每一種文化由它自己決定什麼是對或錯﹔元倫理主張有一些總體的道德理想或系統,能夠適應所有的文化。文化相對主義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反對種族主義、文化殖民主義,理解與尊重落后國家文化的背景下被提出的。該理論的核心人物梅爾赫爾斯科維茨認為“文化相對主義的核心是尊重差別並要求相互尊重的一種社會訓練,它強調多種生活方式的價值,這種強調以尋求理解與和諧共處為目的,而不去批判甚至摧毀那些與自己原有文化不相吻合的東西。[4]”簡單點說就是承認並尊重不同的文化,並在平等的基礎上交流。從詞源上說,元倫理(Meta-ethic)的“元”來自於拉丁文,意指“在……之后”“超越……之外”等。李莉認為“元倫理學是把倫理學本身涉及的道德語言作為研究對象,它應當比通常的規范倫理學高出一個層次。它既然超出一般道德學觀點,因而不涉及具體的道德論爭,在彼此沖突的各種道德觀面前保持‘中立’,客觀地做出語言上的分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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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倩(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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