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何去何從?
當新聞生態體系變革穩定之后,新聞供給在未來十年又會如何? 現在就預期結局似乎還為時過早。不過我們已經可以察覺一些顯著的變化:新聞供給在結構和競爭上會發生改變,新聞信息的提供方式會逐漸增多,記者和新聞的定義將建立在實踐而非雇佣關系的基礎上。
不同於物質生產,數字新聞供應為生產和分配提供了不同以往的經濟環境。因此,對於那些行事動機迥異、組織結構不同、規模大小各異的多元提供者來說,未來將充滿機遇,但我們必須對它們之間的這些差異保持清醒。
商業和非商業媒體在未來都有一定的發展空間。但是,一些大型的綜合性商業新聞提供者(印刷、廣播電視或者數字的)將會以數字方式再次長期主宰新聞供給。那些數量有限的、地方性的普通新聞生產者則更有可能關注能夠持續發展的小眾市場。在全球層面,數量不多的商業性綜合新聞提供者仍有發展空間,這些大型新聞機構為了立足而展開的相互競爭已經影響到了它們的發展戰略,比如BBC、《紐約時報》《世界報》《衛報》和《每日郵報》。
隨著這些變化的出現,一些競爭者會降低印刷出版物的周期,減少非盈利天數,每個星期隻出版四天或五天(這是40年前的標准)。競爭者們會將每日運營的重點轉向數字平台。
商業性的國內或國際新聞供給方的壟斷集中將會給小型數字企業的發展留下巨大空間。更加獨立的、具有創業精神的記者和新聞生產聯合體將隨之出現,他們將提供專業性報道和地方性新聞。相比過去,我們會看到新聞供給者之間更加廣泛的合作、互聯和結盟。這些方面將在政治新聞報道的提供上變得愈加重要。
一些媒體將會通過聯合體的資金以及付費受眾和廣告找到營利性實體的經營方式。而另外一些媒體則會實行非營利運營,並從基金會、社區組織和其他多種資助渠道獲得資金。由大公司資助的、以支持紀錄片生產的影視作品,以及有關公共事物的品牌內容也將隨之出現,這種方式可能會迅速向數字新聞業移植。
當然,這些新的資助方式也增加了新聞業中有關倫理和透明度的問題,對這些收入來源的影響進行解釋說明的原則和實踐還有待建立。廣告已經發展了一個世紀之久,現在我們期待全新資助方式的出現。
清晰可以見的是,與過去的150年相比,新聞提供方將不再依賴於任何一種單一的資助方式。多元收益都會對收入有所貢獻,比如來自於讀者和廣告商、重大賽事和電子商務、基金會和贊助商,以及諸如網頁空間和廣告服務這樣的商業收入。但是,目前對這些收入來源的功能影響和可持續性發展進行評估還為時過早,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可以操作的新型商業模式將會在新聞供給中應運而生。
這種放寬了資金支持的好處之一在於:它能夠減少那些在20世紀中明顯左右了新聞供給的方式、范圍和業務的廣告商的影響。很明顯,數字新聞正在改變新聞的形式,為新型敘述方式、新聞信息的交互可視化以及長篇報道的增補提供了機會。同時,它也制造了重復新聞,這種新聞建立在殘缺信息的基礎上,並且隨著記者和用戶的增加而日益擴大。上述形式會不斷鞭策新聞提供方建立內容管理和信息審查方面的全新類型和業務實踐,以提升內容的真實性和精確性。
公眾在新聞信息參與度上的提高引發了傳統新聞生產者和受眾之間的矛盾。一個世紀以來,新聞組織和記者一直將其角色定位為無知者的教育者,引導盲目大眾擺脫危險意識形態和不良行徑的社會秩序保護人,以及通過權威評論和指導性信息引導大眾的指南者。因此,新的環境造成了新聞業在角色功能和價值理念上的沖突,也引起了新聞記者理解受眾的觀念方式上的摩擦。
我們正在進入到一個由公眾認知新聞業的時代,新聞的重要性不再隻受到商業新聞機構、編輯以及在職記者的重視。這是一種健康的發展,因為新聞業本來就不屬於記者和新聞機構,而是屬於全社會。那些來自商業、專業和行業上的,欲將新聞業與大眾分離的導向將會受到遏制,因為它們降低了新聞業的影響以及對社會所做的貢獻。我非常樂意看到這些改變,它們對市民和新聞消費者來說是好事。
黎明還是黃昏?
我們還要回到這個根本性的問題:現在是新聞業的黃昏還是嶄新的黎明?歷史已經表明,我們最好不要將問題進行非此即彼的概念化,那樣做會將非常復雜的計劃和發展簡單化,並導致對宏觀背景和關鍵細節的忽視。事實上,我們正在經歷的既非終結也非黎明,而是兼而有之。新聞業中出現的那些歷史的、社會的以及經濟上的語境變化說明新聞業正處於轉型,而不是消亡之中。
如果將新聞業等同於傳統新聞媒體和機構的命運,那麼我們會很容易悲觀失望。然而,新聞業涉及的是信息實踐,盡管它長期置身於新聞媒體和機構之中但卻能夠獨立於它們而存在。新聞業是一個旨在將事實從小說和傳聞中分離出來的信息採集過程,它公正地提供信息,致力於打造精確性和可信度。我們都將痛苦地發現到:在具體的新聞企業中,這一過程並不完全由職業新聞業推動,擁有決定權的是媒體的制度安排而非媒體本身。
其中的另外一個討論是:社會是否應該挽救新聞機構和新聞業?這是一個關於我們應該設法保護目前的新聞供給,還是維護可能以其他形式發揮作用的新聞功能的問題。對於那些慮及社會的人們而言,最重要的並非傳統新聞提供方的生存問題,而是新聞到底應該如何採集和分配的問題。
認為高品質新聞隻能依靠大型新聞媒體的想法不僅有悖歷史,而且貶低了近三個世紀以來為我們報道社會和世界的那些獨立自由記者們的貢獻。但是,這些記者顯然無法獨立提供目前社會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因此,我們面臨的問題是:什麼樣的制度和組織安排能夠為社會提供必要的新聞採集、組織和分析。
盡管傳統新聞提供者和在線服務公司正逐漸處於共生關系之中,但是它們之間的競爭敵意和對立會讓其無法通力合作,很難創造出對社會互惠的價值網絡。
幾個世紀以來,對新聞結構和融資上的影響已經發生了巨大改變。至今仍不明朗的是:我們是該因循守舊還是勇於創新。但不難發現,對於提供某些類型的信息和內容而言,市場依然有效,但它已經明顯無法全面滿足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信息需求,也無法涵蓋受眾所需的廣闊社會見識。因此,我們不能再想當然地對待高品質新聞,必須對民主和社會生活值得保有的這一關鍵因素給予足夠重視。
(作者系:李莉:西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講師,胡馮彬:復旦大學博士后。)
(本文編譯自Robert G. Picard:Twilight or New Dawn of Journalism?刊載於Journalism Studies,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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