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履行安全播出、合法经营与员工权益保障等责任
中央电视台认真履行安全播出责任。2013年全台节目播出系统播出32.68万小时,总事故时间223秒,总事故率百小时0.068秒,创近十年来最好佳绩。动力保障、信息网络、基础资源、业务应用等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中央电视台认真履行合法经营职责。严格执行广告三级审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客观环境的变化,进一步细化修订《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暂行)标准》。台属各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诚信规则,依法纳税,积极承担企业公民社会责任。
中央电视台不断完善事业企业双轨制用工的管理体系,两类员工身份差异逐渐淡化,收入基本持平,岗位管理日趋完善。2013年,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出台了《中央电视台聘用制暂行办法》,起草了《中央电视台企聘人员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劳务人员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各类用工进一步予以规范。启动了核心重点岗位胜任力模型搭建工作,推出“成长之星”、“和谐团队”评选活动。全年培训员工达1万3千多人次。积极组织员工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和健康检查。
2013年,中央电视台被确立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20家联系点之一,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业内调研,向人社部及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媒体行业在编外用工方面共同面临的问题与困惑,为破解难题设计调整方案、寻求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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