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歌手姚贝娜病逝,并捐献了眼角膜。没想到,舆论风暴却刮到了参与报道的记者身上:第一,抢救还在继续,记者在医院等候,表面上是关心,实际上是嗜血,是“焦急地等待死亡”;第二,深圳某纸媒记者伪装成医生助手,去拍摄“独家新闻”,引起了众怒。18日,《深圳晚报》发表致歉声明,确认记者曾进入手术室拍摄眼角膜手术过程,随后照片删除。而报社发起的“姚贝娜光明基金”也因故被撤回。
为何关于姚贝娜的报道会引起众怒,甚至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板子打到所有记者身上。原因可能来自两方面,第一是微博短短140字很难说清楚完整的事情,而且在转发过程中可能会失真,因为大家都会强调自己的视角,于是微博又被压缩为一个关键词,和事情的原来面目越来越远了。如果有人在这些关键词上添加表达个人情绪的形容词,就会形成信息污染,就真的难识庐山真面目了。第二是个别记者的行为让大众觉得突破了媒介伦理和职业道德,伤害了逝者和家属。记者进入临时手术室时,是对方处于绝对弱势并且无力拒绝的时候,确实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情感共鸣,也会遭遇舆论的批评。甚至有人说,这和普利策新闻奖获得者凯文 卡特在苏丹拍摄《饥饿的小女孩》的情形相似,不过记者本身成了等待死亡的“秃鹫”。
显然,将记者“一勺烩”只是大众的情绪发泄,既不能安慰步入天国的姚贝娜、家属和公司,也无法对记者的行为进行有效地质疑和约束。其实,仔细读完《深圳晚报》11个版面的内容,会发现他们对姚贝娜并无恶意,甚至充满了别的媒体不曾有的尊重,可为何造成了谁都不乐见的结果呢。此时,只有理性地审视姚贝娜、媒体和大众的关系,才能从乱麻般的信息里理出头绪,并以此为鉴,避免未来的新闻报道继续出现意料之外的附加伤害。
对姚贝娜而言,她是个不错的歌手,年纪轻轻就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这个行业有其特点,想加入其中就得站在聚光灯下,就得成为公众人物。此后中国好声音的舞台,又将聚光灯效应持续放大,姚贝娜就算想脱身也来不及了。在消费社会,你要想成名成角,就得向大众付出点什么,放弃绝大部分隐私,供娱乐和八卦,这已经是常态了。而且,压抑了多年的大众,有了些许的自由后,必然想介入社会事务,但政治有一条不可触摸的红线,很危险,所以对娱乐人物的追逐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现在的造星模式,已经从被动提供隐私变成了主动提供隐私,以满足社会大众的隐私饥渴症。一个歌手要想取得社会认可的成功,就必须主动站在聚光灯下,站到那个注定被消费到体无完肤的位置,这是个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娱乐至死的时代,留给个人的选择不多。
在此情况下,一个超新星般诞生并逝去的歌手,其隐私可谓价值连城,无论从生到死,无一例外,必然遭遇媒体记者的追逐。但是,这种追逐并非一无是处,也自有其价值,哪怕是满足并不高尚的八卦欲望。当一个人主动或被动成为公众人物时,就已经和媒体以及社会达成了一纸无字的协议——允许媒体挖掘个人的隐私以飨读者,尤其是在不伤害个人形象的前提下,这则协议无需用其他形式再次确认。而且,记者的职业要求也是如此,必须公正客观记录社会新闻,为将来的历史留下佐证。
在姚贝娜身上,有很多独特的价值,比如为了唱歌的理想离开体制,与疾病的斗争鼓舞众人之心,捐献眼角膜尽最后的社会责任,这些价值应当被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成为塑造未来生活的一股力量,哪怕很小。所以,当姚贝娜正在抢救的时候,记者们就在医院里等着最新消息,这恰恰是对姚贝娜和个人职业的尊重。有人说,这些记者嗜血,是《饥饿的小女孩》照片中的“秃鹫”,他们以关心的名义,等待着他人的死亡。这种说法纯粹是情绪的发泄,论者自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为他人戴上一顶注定被批判的“稻草人”符号——秃鹫。用类比的方式来证明记者“嗜血”,很可能是对新闻理论和新闻实操缺乏了解,甚至在片段的知识中形成了误解,导致自己走向另一个极端。
正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所以媒体报道有着严格的专业要求,少走一步,多走一步,都不妥当。此次数位媒体记者,为了获得“独家新闻”,竟然和医生一起造了假,伪装成医生助理去拍摄。别忘了,疾病的折磨和死亡的悲伤,是最不能为外人所道的私人事情,这是一个人作为人的最后的尊严,这也是公众人物屈指可数的、不应触碰的隐私。因为,即便是举世瞩目的公众人物,也丧失了遮掩的能力和表白的机会。这也给我们提出了问题:当公众人物只能成为舆论刀俎的鱼肉时,我们应该如何在满足大众的信息需求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如果说“狗仔行为”平时还能让大家一睹公众人物庸俗生活的一面,那么此时拍摄,无论出于何种美好的目的,也必然会对姚贝娜和家属造成伤害。再假设一个场景,如果我们作为身临其境的记者,有这样一个机会获得“独家新闻”,我们还能保持所谓的操守吗?我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单方面的信息喧嚣,沉默着的报纸记者,对他们的批评和辱骂,有多少来自良知,有多少来自情绪,有多少来自羡慕,有多少来自专业。再直白一些,多少同行是在恨这几位记者的吃相太难看?还是没有答案。
说来说去,在姚贝娜患病治疗一事上,规则的缺席意味着底线的丧失,所以才在各个环节出现问题,最后在媒体记者报道环节爆发。对经纪人而言,本应该将姚贝娜旧病复发和捐献角膜的知情范围压缩至最小,这样才是对她和家人的保护。比如可以在其安静离开之后,再向社会发布信息。别忘了,媒体一旦提前知情,就意味着向全社会公开,必然会引发极大关注,这无助于疾病治疗,也无助于安排后事,反而是一种伤害。
对医生来说,在他们眼中,病人不应该有其他身份,无论是谁,都应该严格保护他们的隐私。因为,患者面对医生时,哪怕是达官贵人,也是赤裸裸的,像透明人一样,就算患者本人愿意,医生也得站在专业角度告诉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
作为记者,采访姚贝娜的病情进展是职务行为,至少应当让对方知情和同意,否则采访就不容易进行下去。记者装做医生的助手,实际上是欺骗了对方,想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信息发布给社会,这显然不妥当。
其实,在之后的编辑和出版环节,应当有最基本的核实环节,由其他部门对记者采访的信息进行核实,欧美媒体大都设有类似的内部监督环节,可在我国不少媒体都缺乏此类意识。这样就意味着,记者的采访是否符合伦理和专业,由于媒体对记者的彻底信任,让他律已化成个人的自律了。如果媒体增设了这个环节,才能保证新闻光明正大地上街。其实,深晚记者采访内容表达了对逝者的尊重,不足就是采访方式出现了瑕疵。可一旦被曝光,其他方面规则的失守,都被算到媒体报道的头上,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在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的时代,传统纸媒能拿得出手的竞争强项不多了,独家新闻差不多能算拳头产品。如果有机会拿到独家时,小心肝儿必然怦怦乱跳。那么,用什么办法让媒体和记者冷静下来,能够用专业精神、职业道德和普世伦理来约束自己?无需多说,唯有真正的行业自律和新闻立法。很多记者入行时曾被“悲天悯人”这个说法感动,并以此标准,但对如何实现“悲天悯人”知晓不多,如今看来,行业自律和新闻立法下的专业主义,是值得探索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