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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地方新闻“买办”机构应加强法治

陆高峰

2015年01月21日10:48  来源:青年记者  手机看新闻

近期,管理部门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网站地方频道也被纳入清理整顿范围,除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外,其他各类网站不得开办地方频道和驻地方机构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已开办的一律撤销。

一些地方对于中央治理工作的响应速度也是前所少有。在中央治理工作专题会议10天后,河南省就迅速开展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当地机构工作,还明确提出“中央新闻单位只可在省会郑州设立一个分社或记者站,其主管主办的子报子刊设立的记者站和其他具有采编业务的驻豫机构一律并入分社或记者站,无法并入的一律撤销”。

传统媒体地方派出机构过多过乱,出现人员私聘滥聘、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败坏新闻行业风气、侵蚀媒体公信力等“散、滥、差”问题,一直是个老问题。而各类网站打着新闻采编和舆论监督旗号,吃拿卡要,违规敛财,甚至以舆论曝光等进行恐吓威胁、敲诈勒索,是在新媒体环境下滋生出的新问题。

在长期与各种违规违法问题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传统媒体的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可行的制度,企图靠传统媒体谋取私利的人员难以找到机会。有关管理部门对于一号多刊、一号多报、出版报刊地方版、少数民族文字版、外文版以及报刊社地方记者站设置等均有严格规定,而网站开办地方频道和地方采编机构等新媒体管理问题,对传统媒体的管理手段,如《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等却鞭长莫及。与此同时,新的管理制度却并没有及时完善,从而造成了新媒体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不管是传统媒体违规设立地方记者站、工作站、联络站等非法采编机构,还是众多网站开办地方频道、地方采编机构,从很大程度上说,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些地方采编机构从成立之初,大都不是冲着新闻采访,而是冲着瓜分地方利益来的。这些违规设置的所谓“记者站”、“地方频道”,其实只是一些上级单位派驻在地方,打着新闻采编旗号,实施敛财目的的“买办”机构。这些机构出现了违规设站、一地多站、站外设站、以人代站,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违规下达经营任务、违规承包转让、聘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擅自聘用社会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滥用新闻采访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各种问题,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可喜的是,目前中央和各地管理机构已经看到了这些地方新闻“买办”机构的危害,开始下大力气治理。从这些年中央和地方管理部门多次开展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和假记者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但各种违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来看,此次集中整治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工作仍然存在运动执法嫌疑。这种做法的不足是,虽然每次集中整治之后会起到明显效果,但整治之后容易出现反弹或者转移现象。比如违规违法行为从传统报刊媒体,转移到网络或者微博、微信等其他新媒体。当前的新闻网站地方频道过多过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前些年只顾集中整治传统媒体“三假”问题的结果。

不仅如此,这种运动式执法,还会导致各地因理解政策差异,出现因人因地而异,甚至人治等负面效应,如有的地方就明确提出一年度刊发有关当地的稿件数量少于30篇(含30篇)的记者站一律撤销。如此,很可能导致一些记者站为了顺利通过当地的年检,而每年硬性发表一定数量的新闻稿来完成规定数量指标。甚至一些单位,为了能够顺利通过年检,不敢进行正常的舆论监督,反而故意为当地政府和官员歌功颂德来讨好当地管理机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突出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好中央媒体违规设立驻地方新闻机构和各种网站违规开办地方频道问题,还应该从加强法制入手。管理部门要用前瞻的眼光,超前谋划,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治理新媒体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作者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传播系主任)

【本文为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课题项目(编号:B-2014-15-1)和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编号:Y201432035)部分成果】

(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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