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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官方微博在恐怖主义事件报道中的角色分析

——以@人民日报昆明“3?01”事件报道为例

王  蕾

2015年03月18日08:42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手机看新闻

摘 要: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以及其报道经验的成熟,媒体官方微博不断冲击着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在社会中扮演越来越多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对昆明“3·01”事件报道为例,统计了@人民日报发布的关于该事件的88条微博,从微博的内容类型、消息来源、媒介形式、发布日期、发布时间、距上一条微博发布时间、转发数、评论数8个类目出发,对每一条微博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媒体官方微博在恐怖主义事件报道中扮演的角色类型。

 关键字:媒体官方微博 恐怖主义 昆明“3·01”事件 角色

 

    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统一着装的蒙面暴徒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10时30分,《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人民日报”发布的微博《1伙男子持械冲昆明火车站广场见人就砍》瞬间被转发两万多次。由此,昆明暴恐事件的消息迅速在网上扩散开,成为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截至7日24点,新浪微博上关于该事件的微博已超过1千万条。

    2009年新疆“7·5”恐怖主义事件发生后,消息传播和媒体报道远不及本次迅速。无疑,新媒体的发展使得媒体报道此类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实时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微博在对恐怖暴力袭击事件中的信息场进行着前所未有的扩张与重构。可见,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在恐怖主义事件报道中,新媒体逐渐代替传统媒体的角色地位。

 

一、恐怖主义事件界定

    目前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不下百余种,因为引起恐怖主义的原因纷繁复杂,并且研究恐怖主义的学者也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政治立场,对恐怖主义的观察角度和利益各不相同,因此对恐怖主义至今尚无公认的定义。从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的法律文件看,大多数国家将“恐怖主义”等同于“恐怖主义活动(或’行为’、’事件’)”[1],本文也把二者等同为一个概念。根据恐怖主义相关概念,以及对媒体所报道的恐怖主义事件进行分析可知,暴力犯罪是恐怖主义的起点,恐怖主义分子试图以暴力手段吸引公众的注意,从而宣传自己,通过宣传使得恐惧性在公众当中传播开,以造成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的恐惧,从而达到一定的政治或社会目的。3月1日在昆明爆发的暴力袭击事件就是恐怖主义事件。

 

二、《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人民日报”概述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人民日报自2012年7月22日开通以来,受到了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目前已有一千六百多万粉丝。尤其是其对几次热点事件,如“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山西洪洞煤矿透水事故”、“西方媒体质疑叶诗文”等的关注和报道,得到了大量的转发和评论,也树立了其党媒官方微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2011-2012年媒体微博运维白皮书》研究报告显示,在所有媒体官方微博综合影响力排名中,@人民日报居于第五位[2]。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的一周里,@人民日报总共发了88条关于该事件的微博,贯穿了事件发生的始终。新浪微博风云榜显示,在近一周中其影响力排第一位[3]。这说明,《人民日报》微博在本次昆明暴恐事件报道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本文以@人民日报有关昆明“3·01”事件的报道为例,对其报道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媒体官方微博在恐怖主义事件报道中扮演了何种角色。

 

三、研究设计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文统计了@人民日报关于昆明暴恐事件从发生到7号24点的88条微博,从每一条微博的内容类型、消息来源、媒介形式、发布日期、发布时间、距上一条微博发布时间、转发数、评论数8个类目出发,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文本分析,研究@人民日报在昆明暴恐事件中的角色类型。

2.类目具体分类

(1)内容类型。本文把微博内容类型分为事实类、言论类、微评论、微倡议和微议录,统计每种内容类型的数量,以此分析报道内容类型是否多样。

(2)媒介形式。本文将微博媒介形式分为文字、图片、视频、@用户名、网址链接、微话题和微博长文7类,统计每条微博不同媒介形式的数量。

(3)发布日期。即从事件发生的1号到遇难者头七祭奠7号按天划分,统计每天发布微博的数量。

(4)距上一条微博发布时间。根据每条微博发布的时间点,把该类目分为4个标准:30分钟以内、30分钟到1小时以内、1小时到2小时以内、2小时到12小时以内、12小时及以上。然后统计每个标准的微博数量,以此分析微博发布的频率。

 

四、媒体官方微博在恐怖主义事件中的角色

1. 事件报道者——全景式呈现事件

    大众媒体作为守望和监视环境的雷达,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将所发生的事件准确、及时的向大众汇报[4]。与传统媒体一样,新媒体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而由于恐怖主义事件是突发性的、不可预测的,传统媒体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迅速的对这类事件做出反应,因此,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代替其扮演了“事件报道者”这一角色,及时的、全天候的、多层面的呈现事件发生状况。在本次昆明“3·01”暴恐事件中,《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的报道让大众迅速且多方位的获知了该事件发生的过程、原因等相关信息,是一个合格的事件报道者。

    (1)即时报道事件

    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蒙面暴徒在昆明火车站砍杀群众,随后新浪微博用户“@Berra是易玲”发布了关于该事件的第一条微博。10时30分,@人民日报以《1伙男子持械冲昆明火车站广场见人就砍》为标题发布信息:“据@云南网 @8099999 :刚才一伙男子持械冲进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见人就砍,现场有人员伤亡。10多辆警车已赶赴现场紧急处置。这伙歹徒手持刀具、统一着装,现场已有多人受伤。大批民警赶到现场后,火车站内传来枪声,目前永平路至火车站实行紧急交通管制。”紧接着在1号当晚,以平均不到10分钟的速度连续发布了6条微博,报道了伤亡人数、昆明火车站恢复情况等消息。在接下来几天中的后续报道中,@人民日报4次更新伤亡人数、发布寻人信息、跟踪追捕嫌疑犯进程等,一旦有新情况就及时迅速的发布权威信息,告知受众事件的最新消息。直到3月3日晚8时39分,《昆明暴恐案告破,团伙6男2女》的消息发布后,该事件才告一段落。恐怖主义事件发生后,即时发布相关信息异常重要,若消息发布不够迅速,公众会猜疑、谣言会扩散,必然造成更深程度的恐慌。《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对昆明暴恐事件的即时报道,促进了信息的流通,也安抚了民众恐慌的情绪。

    (2)全天候直播事件

    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在晚上9点多,但是@人民日报的报道并没有因为夜深而有所怠慢。事件发生后,一直到次日早上7点,@人民日报共发布了22条微博对此事进行报道,并且信息发布频率非常之快。即使是在2日零点到凌晨5点,也以平均14分钟的频率更新消息,更新的消息涉及到伤亡人数、对事件的调查、领导人的指示和慰问、寻人信息、辟谣等各个方面。《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地关注该事件的进展,从不同的消息源获取相关信息,二十四小时不停歇的跟踪报道。3月1日到7日中,@人民日报共发布88条微博,其中距上一条微博发布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微博数量接近总数的一半,距上一条微博发布时间在2小时以内占总数的83%,仅有1条微博距上一条   微博发布时间超过12小时。只有如此全天候的发布消息,才能保证信息及时迅速的传达到受众,让受众了解到事件最新的发展情况。

                                                                                              图1:距上一条微博发布时间统计表

    (3)多层面呈现事件

    传统媒体在报道事件时内容类型较单一,主要是消息、评论、深度报道等;媒介形式更是单调,报纸只能通过文字和图片阐述信息,电视采用视频形式而广播只能用声音传播内容。微博则可以通过多样的内容类型和丰富的媒介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向受众传播信息。

    在微博内容类型方面,《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对昆明事件报道时,采用了5种内容类型,其中绝大部分是对该事件事实的报道,前期侧重报道伤亡情况和救援过程;中期集中回顾事件细节和秩序恢复情况,如赞扬见义勇为的平民英雄、火车站恢复正常等;后期则着重报道案情侦破进展和祭奠遇难者的活动。除了对事实进行持续追踪报道外,还不断插入言论类、微评论、微倡议和微议录四种类型的微博内容,《你好,明天》、《昆明,我们与你同在》、《感谢有你》等微博都是用简短的言论表达对恐怖主义的愤怒、对遇难者的同情、对平民英雄的感谢;《人民微评:昆明之殇国家之殇》用微评论祭奠逝去的生命、抨击暴徒的恶行;微倡议包括倡议大家积极为伤者捐血、倡议不传播血腥和谣言;《微议录:今夜,我们都是昆明人!》则是收集网友对事件的评论,通过网民之口表达意见。在保证基本事实得到充分传播的情况下,通过不同内容类型的微博报道事件,不仅丰富了信息内容,还让普通网民参与到事件报道过程中来,提高了网民对该事件的关注度。

    在媒介形式方面,@人民日报报道本次暴恐事件的微博都采用了两种及以上的形式,多种媒介形式的使用,有助于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当今受众的阅读习惯越趋碎片化,因此只有采用图片、微话题、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媒介报道新闻,才能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让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内获取最关键的信息。而长篇累牍的报道只适合运用在传统媒介中,微博报道限制在140字以内,即使是微博长文也仅有几百字。《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在报道昆明暴恐事件时,综合运用了文字、图片、@用户名、视频、微话题、网址链接和微博长文7中媒介形式,其中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居多,超过了微博总数的一半,这种形式集中在事件发生的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报道中;其次较多的是“文字+图片+@用户名”的形式,这主要用于说明消息来源。可见,在恐怖主义事件中,由于其不可预测,信息更新速度极快,只有“文字+图片”的形式才能第一时间并且直观的传达信息给受众。在中后期报道中,由于事件处于善后阶段,新的消息不多,因此@人民日报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报道,如用微博长文和网址链接的形式让受众了解更多更深入的信息、用视频展现警察与歹徒搏斗的场景、发起微话题引发受众讨论等等。总之,@人民日报多种媒介形式的微博报道,不仅让受众获知了昆明暴恐事件最新的信息,也让受众深入的了解了事件发生的原因、细节等,详尽的报道了信息,发挥了监视环境的基本作用。

图2:不同媒介形式微博数量统计表

2. 议程设置者——吸引受众注意力

    “议程设置功能”是大众传播理论的一个重要假设。它的主要观点是: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方式,从而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5]。新媒体的诞生和发展,不断冲击着传媒大众媒体议程设置的垄断地位。主流媒体争相报道的众多社会热点问题,最早都是来源于微博。微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议程设置者,而传统媒体只是将微博影响扩大化[6]。因此,传统媒体纷纷开设官方微博,利用官方微博设置公众议程。在恐怖主义事件报道中,媒体官方微博一方面即时发布相关信息,让受众了解到最新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微博报道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受众与恐怖分子斗争的信念,培育人们对祖国大家庭的情感体验。

    在昆明暴恐事件中,@人民日报发挥了议程设置功能。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共发布了88条关于该事件的微博,平均转发量接近一万次,最高转发量超过了37万次。可见,《人民日报》对昆明事件的报道吸引了大量网友的关注,该事件一时成为了人们话题中心。从表1可以看出,在该事件发生的前三天,@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频繁的报道,并且每天的转发数和评论数较高。其中,报道该事件的第一条微博《1伙男子持械冲昆明火车站广场见人就砍》转发超过两万次、《你好,明天》转发量超过20万次评论数达9千余条、微博《早安,昆明》更是得到了379200次的转发,这说明,@人民日报对该事件的即时报道为受众设置了议程。在第七天,也就是遇难者头七祭奠日,@人民日报对此的微博报道突增,转发数和评论数也随之高涨,可见,@人民日报再次把受众带入到议程之中,成功地号召了受众祭奠遇难者,一起为遇难同胞祈福。毋庸置疑,《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在恐怖主义事件的公众议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并没有回避或隐瞒真相,而是积极主动的发布最新消息,引起全社会对该事件的关注,凝聚民心,激励大家共同抗击恐怖主义极端分子,成功的扮演了议程设置者的角色。

日期

微博数量

最高转发量

平均转发量

最高评论量

平均评论量

3月1日

7

21102

13107

2927

929

3月2日

41

379200

30720

9368

1355

3月3日

22

25130

5232

9949

679

3月4日

3

25832

10575

3398

1549

3月5日

4

3628

1753

45

29

3月6日

1

609

609

11

11

3月7日

10

25826

5072

1304

581

表1:微博转发数和评论数统计表

 

3. 舆论引导者——营造正面舆论场

    舆论引导,是新闻媒体重要的社会功能之一。喻国明认为,“舆论引导”是传播控制者通过对有关信息的组织、选择、解释、加工和制作来影响处于耗散状态的受众舆论,进而促使其向着传播者希望的方向发展变化的一种社会过程[7]。而随着新媒体的发展,通过微博发布即时消息成为受众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媒体利用微博进行舆论引导势在必行。因此,媒体开始了利用其官方微博引导舆论的征程。媒体微博舆论引导即媒体(包括报纸、电视、杂志、网站)运用微博的多种传播形态对社会舆论进行引导[8]。在昆明暴恐事件中,《人民日报》就利用其官方微博@人民日报引导社会舆论,为坚决打击恐怖分子和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氛围,传递了正能量。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正面报道事件,传递正能量

    恐怖主义事件的突发性、暴力性和恐惧性,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如果不加以正面引导,必然会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作为《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人民日报在事件爆发后必须第一时间对此进行即时的、正面的报道,公开相关信息,安抚社会不安情绪。3月1日晚,@人民日报连发6条微博报道该事件的情况,告知受众伤者已经得到救治、案件正加紧侦破,并以《谴责暴力,严惩凶手》为题对此进行评论,指出“凶手无论出于什么动因,伤及无辜都不可原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3月2日,发布微倡议《不传播血腥和谣言》,积极引导受众,避免造成恐慌。在接下来的报道中,@人民日报以《目击者讲述:警察向歹徒高喊:喂!你们几个来砍我》、《值得我们记住的人》、《倒在血泊中的两名保安》、《从早上到现在献血车都是满满的》、《看到这条微博流泪了》等微博,引导受众关注平民英雄、爱心行为等,积极传递正能量,营造一种团结一致抵抗恐怖分子的氛围,逐步带领受众走出“惊魂夜”的恐惧心理,如《昆明之夜,感谢有你》:“3月1日,昆明的夜晚,我们记住的不只是残忍的暴徒和淋漓的鲜血。在黑暗中,我们更看到了人性的力量。奋不顾身与暴徒搏斗警察和保安、保护避难旅客的饭店、超市老板和员工、昆明的的哥、献血的市民……!昆明之夜,十大感人瞬间,为爱而转!”;此外,多次报道习近平、李克强、潘基文等人对救援的指示和对恐怖分子的谴责言论,让受众看到了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对昆明遇难者的关切、对恐怖分子的憎恶,给予了民众赢得与恐怖分子斗争的胜利信心。《向遇难者致哀》、《今夜,我们都是昆明人!》、《昆明,我们与你同在》等微博,渲染了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与昆明一同抵抗恐怖分子的团结氛围,并引导大众发泄悲痛情绪,避免心情压抑导致社会负面情绪的增长。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始终关注事态发展和舆论走向,引导民众积极面对灾难,倡导大家献爱心,帮助昆明渡过难关。

    (2)谴责恐怖分子,维护民族团结

    3月2日,@人民日报发布消息指出,昆明“3·01”事件现场证据表明,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首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由此,网络开始出现对新疆的不满情绪。3日晚,@人民日报发布消息,证实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致使网民对新疆的愤恨情绪进一步扩大,民族仇恨的舆论愈演愈烈,甚至有网友喊出“要杀光所有新疆人”的极端言论。面对舆论向不良方向发展的趋势,《人民日报》微博立即采取行动,在民族仇恨出现的开始阶段,发布了新疆政协副主席的黄昌元的言论;“昆明暴力恐怖袭击的猖狂、惨无人道、反人类,让人震惊。但这种反人类活动代表不了任何民族,其背后是政治势力。”,以此表明新疆当局的态度,告知受众恐怖主义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民族问题。随后又以《读完,你绝不会简单的喊打喊杀》为题,用微博长文的形式转发了网友的文章,讲述普通新疆人的友好善良。4日,则直接倡议《面对暴恐,我们需要团结与信任》:“针对昆明血案后个别极端情绪,我们呼吁:①哪个民族都有害群之马,99.99%的新疆人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的好人;②不要把对恐怖分子的愤怒,扭曲成对一个民族的敌意,那正是一些人想要的结果;③仇视只会带来裂隙,有爱才会带来团结与信任。”随后,微博上发起了“#我是新疆人#”的热门话题,呼吁:“我是新疆人,也是无辜群众。请不要把我们盲目划为异己”、“暴徒没资格代表我们新疆!”,更有新疆网友晒出为昆明祈福的照片,反对恐怖,谴责杀戮。由此,网络上仇恨新疆民族的声音逐渐变弱,民众的愤怒情绪再次集中在挑起事端的几个恐怖主义分子身上。在昆明遇难者七日祭当天,@人民日报再次以《羊肉串慈善家:我要帮受伤的人》、《我是昆明人,我是新疆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在一起》等微博,号召民众不要把对恐怖分子的愤怒,扭曲成民族间的猜忌和排斥,呼吁大家用坚定的行动守护共同的家园。众所周知,恐怖主义分子目的就在于挑起民族仇恨,分裂国家势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民族问题复杂的国家,极易造成民族裂隙。因此,在恐怖主义事件发生后,媒体必须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把所有民族团结在一起,共同抵抗恐怖主义暴行。昆明暴恐事件后,也一度引起了民族仇恨,但《人民日报》微博对此进行了很好的引导,不仅没有造成民族争端,反而利用促进了民族团结。

    由上述可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作为恐怖主义事件中舆论的引导者,积极的介入事件,报道正面消息,增强民众与恐怖主义分子斗争的信心。同时,积极疏导民族愤怒情绪,把整个国家团结起来,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发挥了引导社会舆论的积极作用。

4. 谣言粉碎者——谣言即传即辟

    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认为,“谣言是一种通常以口头形式在人们中传播,目前没有可靠证明标准的特殊陈述”[9]。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传统的谣言是依靠人际传播。而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谣言的传播形式也不断丰富,它们搭载微博、手机短信、社交网站等各种新媒介进行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混合式传播,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根据传播学者克罗斯的谣言公式:R(谣言)=i(重要性)×a(模糊性)÷c(公众批判能力)[10]可知,若未及时对谣言加以疏导,任凭其自由传播,消息的模糊性不断加大,再加上当前网民普遍素质不高等特点,必然会妨碍事实的有效传播,严重的甚至会造成舆论失控。恐怖主义事件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重要程度不容置疑,因而谣言的衍生和扩散尤其迅速。虽然《人民日报》微博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并积极引导舆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但新媒体的缺陷不可避免,在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各种谣言,引发了网民猜疑。对此,@人民日报在积极报道事件本身发展情况外,也及时的发布辟谣信息,并倡议网民不传谣不信谣。

    3月1日晚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网络上立即出现了关于多地也发生了暴力事件的谣言。2日凌晨,@人民日报就指出“昆明市大树营今晚也发生了暴力事件”为谣言,其余多地的暴力事件信息也均为谣传。当天又出现了“恐怖袭击伤者必须提前缴纳五万元押金”的传言,晚8时39分@人民日报发布微博:“据新华社,记者从昆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在恐怖暴力袭击中伤者已全部开通’绿色通道’,医疗费用及家属食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部分网民所称’伤者必须提前缴纳五万元押金’等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经相关部门核实确系谣言。”,采用权威媒体新华社的消息破除谣言。之后,还出现了云南红河州多地抓获恐怖分子、厦门机场抓获2名暴恐分子、四川音乐学院后巷有少数民族口音嫌犯砍人、嫌疑人逃往贵阳等谣言,《人民日报》微博对这些谣言逐一击破,并呼吁“谣言只会扰乱人心,看到类似言论先不转、多质疑,不造谣、不传谣!”。3月5日,@人民日报澄清关于昆明暴恐事件的15个谣言。6日,发布《警方依法查处45名近日在网上造谣传谣者》的消息,称将依法处罚王某等45名造谣者,以此警告网民不要造谣。不得不说,《人民日报》微博在此次事件中辟谣速度是非常惊人的,几乎达到了谣言即传即辟的效果。所以,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并未出现引发群众恐慌、危及社会稳定的谣言。传统媒体官方微博及时辟谣,利用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号召人们不传谣,成为了新媒体时代的“谣言粉碎机”。

5. 心理抚慰者——安抚社会情绪

    在恐怖主义事件报道过程中,媒体除了继续关注事件的最新动态和进展,切实履行其舆论引导职能的同时,对公众泛化的疑虑和不安全感以及恐慌情绪进行适当的心理抚慰应该提上议事日程[11]。媒体微博在报道恐怖主义事件过程中,前期要即时发布信息,第一时间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中期要引导舆论,营造正面的社会氛围;第三阶段则要着力于安抚社会情绪,消除公众心理阴影,恢复公众信心。若忽视对受众的心理抚慰,则会造成比较严重的负面效应。例如与此次昆明暴恐事件类似的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国内外旅游者对乌鲁木齐安全状况充满疑虑,投资商对当地的投资环境不放心等,这些都需要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给予潜在的心理安抚和情感抚慰。《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对昆明暴恐事件的报道,也扮演了一个心理抚慰者的角色,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微博内容多次出现具有心理抚慰效果的词汇,如温暖、团结、信任、有爱、家庭、一家人等,并且这些词汇多出现在事件发生的第三阶段。这些隐含安抚意义词汇的内容,一定程度上向受众传达了心理安抚和情感抚慰的意蕴,如“面对暴恐,需要团结和信任”、“我们是昆明人,我们是新疆人,我们是相信相爱的一家人!”、“请以持久的关爱,温暖破碎的家庭;以坚定的行动,守护家园的安宁。”等;其次,用大量正面报道传达社会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人民日报》微博大量报道了奋不顾身与暴徒搏斗的警察和保安、保护避难旅客的饭店、超市老板和员工、昆明的哥、献血市民、为执勤警察提供免费饭菜等感人新闻,让受众从这些报道中汲取正能量,以安抚之前的心灵创伤,例如《她救了两百多人!》、《昆明特警15秒击倒5歹徒》、《民众挤爆献血点》等;最后,塑造新疆人正面形象,消除受众对新疆人的恐惧感,如《羊肉串慈善家:我要帮助受伤的人》报道了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的阿里木为昆明受害者捐款4.5万元。新浪微博还发起了“#我是新疆人#”的热门话题,引导全国各地的新疆人发言,塑造新疆人正面形象,缓解本次事件造成维汉民族关系紧张的情况,化解人们心中泛化的不安情绪。

    综上,通过分析《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关于昆明“3·01”事件的报道,可知,在恐怖主义事件中,媒体微博扮演了事件报道者、舆论引导者、议程设置者、谣言粉碎者和心理抚慰者五种角色,并且这五种角色类型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共同发挥作用。即时、全天候、多层次的呈现事件全景,才能成功的为公众设置议程,顺利的引导社会舆论朝着媒体希望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安抚社会情绪的目的。由此可见,媒体微博在当今危机频发的社会环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参考文献


[1]杨明杰. 恐怖主义根源探析[J]. 现代国际关系,2002,01:54-62.

[2]2011-2012年媒体微博运维白皮书[EB/OL].http://ndnews.oeeee.com/html/201212/04/6525.html,

2012-12-04.

[3] http://data.weibo.com/top/influence/media?class=0002&type=week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5]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唐菡. 微博参与下的议程设置过程[J]. 宜宾学院学报,2011,08:107-109.

[7]喻国明.喻国明自选集——别无选择:一个传媒学人的理论告白[M].上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21.

[8]郭立云. 突发事件中媒体微博舆论引导研究[D].山西大学,2013.

[9]奥尔波特等.谣言心理学[M].刘水平,梁元元,黄鹂译.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7

[10]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11]牛新权. 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与媒体心理抚慰功能探析——以乌鲁木齐“7·5”事件报道为例[J]. 电视研究,2009,12:51-53.

 

(责编:王培志、唐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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