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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报如何普及法治观念

——以农村大众报“依法治村”报道为例

曹君仁  郭  杰

2015年03月20日10:32  来源:青年记者  手机看新闻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很快,农村大众报就筹划相关报道,以自己的视线,从农村视角关注农村法治,并提出了“依法治村”的概念和思考。

怎样报道才能引起读者兴趣和关注?在准备采访的过程中,我们初步设想先查找一些资料,并联系相关部门,对“依法治村”先有一个面上的把握,然后下乡,从县乡司法部门入手找故事,顺藤摸瓜进村进行法治调查。

很快困局出现了,是关于采访对象的。一通电话打下来忽然发现,从理论角度谈法治建设或谈城市法治建设的相关专家学者一大把,但对于基层法治,对其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寥寥无几。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资料也少得可怜,更别提统计数据了,有的甚至把上门采访的记者当成了采访对象,从记者口中了解基层法治建设的情况。

法治建设,农村远远落后于城市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法治建设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分治治理结构长期施行,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城市,农村法治建设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最终导致农村法治建设、基层法治研究严重落后于城市。

采访中,有多位农民表示,“动了官司就是几代的仇”“打官司是丢人的事”,宁愿选择忍气吞声,轻易不进法院。这固然与传统的贱讼思想有关,但他们也有自己的算盘:打官司首先需要很大的费用;其次,花费的时间太长,与其打官司还不如把时间花在赚钱上。

采访过程中,为更好地了解农民对“依法治国”的认识程度,当前农村社会法律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我们设计了乡村法治调查问卷,随机调查上百人。调查结果显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9%的受访者选择私了,52%的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仅有9%的受访者选择到法院起诉。

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但农民不信仰法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调查显示,56.3%的受访者表示,当地镇村干部在处理社会事务时,更多依靠地方政策文件和上级指示,而不是依靠法律法规。有48.7%的受访者认为当地执法透明度不高,打官司要找关系,还有26.8%的受访者认为打官司就是看谁的关系硬、谁的钱更多。

由此可见,农村是法治建设的短板,也是法治建设的重点。我们现在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9亿人生活在农村。可以说,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

抓住了农村,也就抓住了依法治国战略的主要环节。换句话说,法治中国建设再次起跑,农村不能再次被落下。

从现实切入,描述山东法治建设的乡村样本

面对现实情况,我们重新调整了采访思路。新闻事实发生在山东6000多个村子里,我们要采访的对象也在那里。我们需要进村,听农民讲述与法律有关的事情。

惠民县姜楼镇孟家村村民张祥(化名)家中老人去世,村集体想把老人的承包地抽回,分给村内新添人口。张祥不服,直接把村集体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祥胜诉。

家住莱阳市高格庄镇大薛村年近70岁的梁孔强老人和二儿子因为养老的事闹到了法院。

……

一个个鲜活的事例,给农民依法维权提供了参照和榜样。

为让更大范围的农民兄弟在更深层面上掌握“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尤其是与其生产生活能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把“依法治村”的传播重点放在报道农民关心的土地、婚姻、赡养、经济纠纷、村规民约等身边事上,以他们身边的案例切入,报道围绕一个个主题展开,解决一个个农民应该关心或者正在关注的问题,而不是停留在面上的政策解读、消息发布上,这对帮助农民提高对改革举措的认知性、避免其因信息传播不到位而导致“概念模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采访对象上,为增加报道的代表性,我们选择了潍坊、济南、滨州、菏泽、烟台等多地市的村庄,把其作为“依法治村”的新闻观察点,通过记者的观察,“解剖麻雀”,呈现山东普通百姓对“依法治村”的理解、追求和困惑。如我们还设计了调查问卷,直接下村“扫街”,与村民拉家常,边采访边进行问卷调查。同时,从多地十余家律师事务所入手,挖掘出大量的典型案例,丰富了报道内容,使“依法治村”报道更具深度和厚度。

接地气,站在农民那一边讲故事

10多年前,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的两名村民承包了3亩地一起搞养殖,土地的承包期为20年,土地均分后两家使用。由于承包地是其中一名村民村里的,承包合同上就只签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几年之后,两人都想扩大养殖规模,但适合承包的地块越来越难找,两人就打起了对方土地的主意。2012年,法院判决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村民胜诉,另一名村民虽然对判决不服,但也没办法。

这是“依法治村”系列报道中的一个事例。在采写这组报道时,记者没有像有的媒体那样,请专家从宏观、理论层面进行高端解读,因为那些抽象拗口的术语、深奥难懂的理论,容易把文化水平偏低的农民朋友带到云里雾里,对党的会议精神不但起不到传播宣传的作用,反而可能让农民敬而远之。

在写这组报道时,记者采用“讲故事写新闻”的方式,选择那些能够引起读者兴趣的人——农民,由他们的身边人做主角,他们会更好地理解这组报道。

几乎每一篇稿件都是由一个鲜活的农民的亲身经历引入,故事来自乡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农民朋友来说,他们在报道中能看到与自己生活环境相似的情景、与自身生活境遇相近的情形、与自我追求目标相同的情感等,这是最为关键的感受。在感性的故事中他们可以找到“自我”,在关键问题上可以找到“共鸣”,在细节中实现“共情”,最终让“依法治村”入脑入心。

“新闻故事”不仅好听还要有用。报道中,我们选用了大量的案例,并请法律工作者进行了点评。报道中,记者大多用较大篇幅具体描述案例,有地点、有人物、有事件、有当事人的叙述和说明,这些都是典型案例的细节。细节描述看似具体微观,但对农民而言最有效果,比一开始就讲大道理、大概念能让农民更容易进入新闻报道的情境中。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多位农民打电话找到记者,讲述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反映当地“依法治村”中的问题。虽然许多事情记者无法、无力帮助解决,但至少这组报道如一块扔进平静湖水的石头,荡起了层层涟漪,引起了农民的关注。

依法治国,最该先唤醒的应是农民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应先从“依法治村”开始。期盼这一轮法治建设,农民不会被再一次“忽视”。

(曹君仁:农村大众报副总编辑;郭杰:农村大众报记者部主任)

(责编:汪倩(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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