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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挟持”的美学“革命”——

论新媒体舞蹈“重构美学”的视觉思维

马  强

2015年05月07日10:52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摘 要:从视觉艺术领域的现代主义创新浪潮中,数字化“革命”为各个门类的艺术形态带来了美学思维中的重大转型。新媒体艺术的兴起与发展,不论从其创作形式、语言体系、美学理念、视觉思维等方面,都在这门古老的艺术——舞蹈中渗透着。舞蹈的美学思维已经开始与新媒体艺术的美学思维相互融合,新媒体在广阔的“艺术田野”里燃起了“星星之火”,其艺术魅力的鲜活,为舞蹈创新提供了更大的“舞台”。本文从新媒体舞蹈的具体实例为支点,分析其“重构美学”[1]中视觉思维的转型,并探讨新媒体与舞蹈融合的创新与发展之未来新路。

关键词:新媒体舞蹈;重构美学;视觉思维;互通互融

在电影、电视分别与舞蹈交融发展的同时,新媒体舞蹈再度掀起了“数字艺术”表演形式的一股“新浪潮”,在“视觉思维”的“天空”中树起了一面全新艺术融合的“旗帜”。“数字化革命不仅带来了文学和电影等艺术形态的重大转型,而且从传播渠道、创作方式及身体文化认知等多个层面对舞蹈表演艺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剧场舞蹈的表现不仅仅停留在灯光、服饰、道具的改良上,也表现在整体舞美、影像创意、动画制作与视觉美感等方面。从剧场——荧屏——剧场的“回归”,并不是舞蹈艺术“革命”的“复辟”,而是紧随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视觉思潮的艺术表现,以另一种区别于舞蹈、影像、数字技术的跨界艺术融合而成的新媒体舞蹈艺术形式。观众的审美不再局限于电影、电视、单纯剧场表演等,而是在更为宽泛与开阔的新平台上享受不一样的“视觉”体验。

一、“互通互融”的美学理念

自人类诞生以来,视觉思维已经开始形成,起初舞蹈美感的萌芽在整个艺术领域处于最为靠前的:“舞蹈是一切艺术之母,因为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而动作是生命的第一信号…[3]”与舞蹈美学相关的一切,都离不开人类视觉思维的发展方式。信息技术革命的爆发带来了技术与艺术创新的合流,人类审美的思维也随着这股逆不可挡的“洪流”而变迁,电影、电视的诞生使舞蹈的美学思维进入另外一个思维空间。20世纪60年代新媒体舞蹈的兴起,又重新“变革”了剧场舞蹈的审美思维。在艺术融合的领域中,观众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专业化。也许,从高雅到通俗的舞蹈艺术“苦苦挣扎”地变化,最终在不可逆的历史潮流中“挣脱”出来。两种艺术美学在思维和理念中重新搭建起桥梁,提供了“视觉创意”的无限可能性。虽然新媒体舞蹈目前还缺乏独立的科学意识与体系化的理论支撑,多处于实验阶段,但其发展的速度之快,已经渗透到电视这样的大众媒介中。从单纯的舞台LED显示屏到配合光影等特效再到立体影像与舞者互动等形式,短短几十年光景,已经开始走向成熟的趋势。例如:在中国的艺术专业类院校,北京舞蹈学院于2010年创作出《舞者》、2012年《逆光@青春》、2013年《还魂记》、2014年《游园惊梦》一系列的新媒体舞剧,同时,上海戏剧学院于2008年创作的新媒体舞蹈诗《文明-图腾》和2011年的《极境》,这些都反映出在新媒体舞蹈这条道路上,从初期的探索开始迈向成熟。那么,如何才能将两种艺术的美学思维和谐相容呢?

首先,在语言学美学结构的流变[1]中,新媒体承担着主动配合舞蹈美学理念的责任。因为解构舞蹈身体语言中的“肢体语汇”,才能迎合其每一个舞蹈动作而形成的影像语言所表达画面的重新建构。双重美学理念的思维方式,需要主次鲜明,这样才能真实地做到“为镜头编舞”[4]。从电影与电视中呈现的舞蹈来看,舞蹈身体语言通过影像来传达出该本体艺术表达的所有,仍然具有一些局限性。“回归”剧场的舞蹈在新媒体的配合下,仍然可以发挥舞蹈原本在舞台的发挥空间。影像和光影服务于舞蹈的肢体动作,包括对叙事结构的调整和对情绪宣泄的演绎,同时还使舞台美术增色不少。例如:舞剧《梦幻九歌》的演出,在舞台中央正面投落纱幕,并且与地面投影结合,营造出3D的梦幻视觉,演出时,纱幕上被投影投射的字、画、影,都与舞台中的舞者相互辉映,该舞剧故事讲述楚国文化,地面的影像则以竹简的文字、山水、云纹、玉器、青铜等与中国古典舞互动。在《少司命》一幕中,舞者即兴的影像与青铜纹合成在一起,投射在十个屏风之上[2]。这样风格的设置,一方面解决了舞蹈意象化表达使观众并不能一目了然,起到了一个解释说明的作用;另一方面使舞蹈融入影像之中,使观众形成一种共鸣式的“穿越感”,似乎在舞姿中回到了楚国时期,宛若身临其境之感。

其次,由于影像制作繁琐与困难,在编舞初期,影像的设定需要根据舞者动作的变化来变化,倘若稍一疏忽,就会形成脱节,甚至影像和舞蹈呈现“两张皮”。那么就需要在影像制作初期,与舞蹈身体动作协调后,在哪一场景,哪一位置,甚至哪一动作起势时,影像的出现同步结合。节奏的快慢把握,这就需要舞者来配合影像,在整个舞台提供的空间里,舞者的身体不再是自由发挥的,必须与新媒体影像互通一致,能够确保动作的流畅性和与影像互动的和谐性。比如在新媒体舞剧《还魂记》(2013)中,舞台中央的投影幕布所呈现由远及近、由小到大的舞者“飞来”的画面,舞台中的舞者必须踩准时间节奏从幕布中央破幕而出。如果一旦错位就会使观众有差强人意之感。“这种从‘三维空间’向‘二维空间’的转换,要求舞者必须营造出比在舞台空间更大的立体感和更强的动作感。[2]”两方面的语言思维交融、美学思维互通,才能表现出融会贯通和流畅和谐。

二、视觉思维的“革命”

新媒体艺术更多地把数字技术(包括数字影像、投影、光感效果、计算机技术特效等)的最大优势发挥到舞台上。在舞台呈现当中,新的“视觉思维”成为了新媒体舞蹈的最大亮点,不论从时空扩展方面、感官刺激方面、抽象具体化方面以及使观众身临其境、悬念解惑、情绪共鸣等方面,还是从舞蹈编创身体语言思维方面、影像创作思维变化方面、丰富变换人与影协调方面,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视觉思维”的“革命”。

先谈新媒体影像从电影、电视荧屏脱离搬到剧场舞台,为剧场观众带来耳目一新的视觉体验,这种“视觉思维”的变化,不仅是出于“猎奇”心理,更多的是迎合现代文化思潮。在剧场舞台上,影像所展现的时空造型,无不成为舞者更具有说服力的具象化表达。在观众思维模式中,舞者一次性的跳跃舞姿也许如白驹过隙一般,影像在视觉呈现中“延时”有时可“重复”。比如在上海世博会原创新媒体舞蹈剧目《少林武僧传奇》中,提前录制好的投影舞者与舞台的舞者动作之间,有先后差别,细心观察,其舞蹈的动作素材是一样的,那么其中的影响就充当了舞者的动作补充或是重复。这种形式可能被观众理解为“再现”,或者说是“重现”。“一旦进入影视时空造型系统,所谓‘再现’就不是简单地模仿客观事物,而是赋予了丰富的美学含义…[5]”新媒体影像效果为舞者贡献的不再局限于模仿和重复,而是在观众心里潜移默化形成新的一种体验、新的幻想。这样的“视觉思维”借助了新媒体影像的“修辞手法”,可以使影像时空造型在传统舞台上肉眼所看到的表现,进一步衍生出多重象征或者意喻的功能,也可称之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其中,每一位观众心理结构不同,判断和理解的也不同。这就是新媒体舞蹈在“视觉思维革命”中最大的价值,也是新媒体和舞蹈两种艺术融合的价值。

再看舞蹈编创方面的改革,也就是“新式”舞蹈,如何能赢得观众喜欢。舞蹈美的基础语言是肢体动作,那么在编创舞蹈时,纯粹的为了“取悦”观众从而配合影像,是不可行的。舞者最终还是舞台的中心,舞者的责任是把观众的视野焦点重心放在自己身上,那么影像就渐渐“退居二线”,为“镜头编舞”的重点应该是“舞”。新媒体舞蹈的编舞为观众提供一种新思维模式,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剧场舞蹈的理解,抽象具体化和具体抽象化,成为舞者要完成的任务。在观众“视觉思维”的活动中,自然而然地将新媒体影像语言与舞蹈身体语言结合起来,那么这两种语言形式互相交错的视觉感受,就会产生另外一种属于自己理解的心理意象,也会不由自主地联系这两者融合所产生的感受,一种心理预期的再现或者重现。正如“语言只不过是思维的主要工具(意象)的辅助者,因为只有清晰的意象才能使思维更好地再现有关物体和关系。[6]”

所以不论从哪一方面来分析新媒体舞蹈给观众带来审美思维的变化,都是在两者艺术门类“联姻”中呈现出来的。这场“视觉思维”的“革命”在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历史中,不再被“挟持”,并不断地向成熟迈进。

三、结 语

舞蹈,这门古老的艺术,用肢体记录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其美学形态在与新媒体艺术的融合中衍生出新的语言思维与美学思维,这不仅是技术与艺术结合的产物,也是艺术跨界融合的成果,更是历史发展中不可逆的潮流。在人类精神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艺术形式及思维影响着艺术传播的变化,创新理念渗透着文化艺术的更高领域。新媒体舞蹈的兴起与发展,已经在人们享受艺术、丰富生活的“大舞台”上“婀娜多姿、新意盎然”。

(作者系:山西大学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贾秀清,栗文清,姜娟.重构美学:数字媒体艺术本性[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2] 张朝霞.新媒体舞蹈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3] 欧建平.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4] 刘春.幻象之舞——剧场与舞蹈影像创作与探索[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1.

[5] 卢蓉.电视艺术时空美学[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6] (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著.滕守尧译.视觉思维——审美视觉心理学[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7] 张素琴,刘建.舞蹈身体语言学[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8] (法)柏格森.时间与自由意志[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

(责编:汪倩(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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