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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少"抄得成功算不算抄? 中国电视的抄袭成功学

2015年05月07日07:48  来源:郑州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花儿与少年》:抄得成功还算不算抄?

上周五晚,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第二季的“疯狂”之旅继续,花少们经历了街头暴走数羊的精疲力尽后,也迎来了节目收视持续高位,CSM全国网收视率1.5、份额9.96%令节目再度登顶收视榜首。作为一档标榜“原创”的“版权不明”节目,《花儿与少年》都拍到了第二季,作为拥有韩国TVN电视台正版版权的《花样姐姐》今年3月份才姗姗来迟。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反站出来指责节目抄袭,“当时芒果台《花少》出来,东方台就弄了个《花样爷爷》;现在《花少》拍到第二季了,东方台又搞了个《花样姐姐》,是想抄又不敢直接抄,所以搞出个系列吧?而且制作还比不上芒果台!”

在这场正版迎战山寨的对战中,《花样姐姐》输得惨烈,被《花少》抢跑一年不说,还因为人家抄得成功,收视被一路碾压,自己还反倒成了被吐槽、被痛骂的对象。不可思议的是,对这场“史上最直白综艺对打”,大把网友都旗帜鲜明地表示,只要抄得好,抄得出色,节目成功就是硬道理。

近日,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总导演李文妤、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卢家银、剧评人咪蒙分别接受记者专访,《花儿与少年》和《花样姐姐》的山寨正版大战、中国影视业的抄袭现象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湖南卫视

自称“原创”

2014年4月25日《花儿与少年》在湖南卫视首播,在开播前的看片会上,湖南卫视方面则表示,《花儿与少年》是湖南卫视原创节目。“我们的嘉宾有五女两男,任务也有所不同。”

东方卫视

购自“原版”

东方卫视从韩国TVN电视台拿到了《花样爷爷》和《花样姐姐》的版权。在2014年6月15日播出《花样爷爷》、2015年3月15日播出《花样姐姐》。

韩国TVN电视台

花少跟我们无关

据韩国媒体报道,《花样姐姐》版权方TVN电视台在《花儿与少年》首播后发表官方立场称:“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与《花样姐姐》没有任何关联,也没有咨询等其他方式的关联。这是和《花样姐姐》完全无关的一个节目,我们完全没有进行技术指导等任何形式的参与。”

PartA

水果大战真相·

芒果番茄,谁抄谁?

内幕1 芒果和番茄,都参与了韩国版权的竞争

湖南卫视和东方卫视的《花样姐姐》版权争夺战,打响于2013年9、10月。当时,双方同时和韩国TVN电视台洽谈,竞争正版版权。

内幕2 韩国版权方没有选芒果的原因是……

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总导演李文妤透露,由于自己所带领的团队已经和韩方合作过《妈妈咪呀》等好几个成功案例,因此最终获得了韩方的青睐,“湖南卫视方面可能比较强势,韩国原版方有点接受不了,最后还是选择跟比较有默契的我们合作。”

内幕3 不管谈没谈成,都可以甩开胳膊直接干

不过,李文妤表示,虽然未能成功获得正版版权,但湖南卫视制作《花儿与少年》的决心和行动却没有受到影响。“我们和韩方已经在确定执行的过程中,湖南卫视方面还在追着版权,可能他们觉得版权一定会是他们的吧。得到韩方的口头承诺后,我们只是自己在搭建团队,明星也没敢请。但根据工作进度推算,他们应当一直在做些准备工作,当版权最后归我们的时候,估计他们可能明星的邀约都已经完成了!不然的话,《花儿与少年》也不会这么早就推出。我们一路都知道,但是能怎么应对呢?跟他们说你们不要做?”东方卫视总监李勇也曾通过微博影射湖南卫视涉嫌抄袭,“在一场友好竞争中,东方(卫视)获得了合作机会。后面的时间,在与合作方谈版权合同。如果与对方谈合作,谈不成就直接模仿,这是不尊重知识产权,即使一时得利,最终伤害的是整个行业。”

内幕4 韩方维权好难?“再怎么抄,总会改一点”

对于抄袭的质疑,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接受采访,不回应任何问题。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总导演李文妤表示,对韩国版权方来说,进行维权的难度实在太大。“因为中国的制作团队再怎么抄,总归会改掉一点,如何界定它是不是抄袭呢?我又没用你的节目名,你凭什么说我抄?人家可以说文化产业的东西,大家脑子一拍,很多时候创意和点子是会撞车的。”

PartB

大家来聊聊·

中国电视的抄袭成功学

Q1

只要节目成功,是不是抄袭根本不重要?

●咪蒙(剧评人):在中国,抄不抄袭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对错!

因为在中国版权意识本来就不是很深入人心,因为抄袭是没有代价的。比如在英国,以前在哈佛有一个班级作弊,整个班级遭强制休学。但是在中国人心中,抄不抄袭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对错。中国观众会觉得:首先这个节目我要考虑的是我喜不喜欢,不是它对不对。

在中国,你要有道德感的话,明显你就跟别人不在一个起跑线了。不要脸的人会爬得更高。小人是更容易赢的,因为他们不要脸啊。中国的影视公司最缺的就是“不作恶”。他们会觉得,我为什么不可以抄呢?我就要抄。但你说要怪湖南卫视吗?我觉得不是。我觉得应该怪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保护好。我们不可能指望一个以牟利为目的的影视公司有这样的道德体制。在韩国,当一个电视台的节目涉嫌抄袭版权,你就要停节目。如果有这样的代价,就没有电视台敢去抄袭。

●卢家银(学者):观众更多考虑的是节目的效果与个人的体验!

从观众来看,他们其实考虑的是节目的效果和个人的体验、感受。不会更多地去思考法律层面上的问题。这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民众法律意识和版权意识淡薄。像我们的企业、媒体和国外企业合作过程中,版权领域的欠缺,导致了无形资产的估价会很低,有些无形资产估价甚至为零。而国外的企业无形资产能算几百万,甚至上亿美元。

Q2

在中国抄袭真的是没有代价的吗?

●卢家银:不断在抄袭,但很难举证

很难维权。尽管律师义务很大,但每次都是处于诉讼状态,诉讼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早些年的时候,就有过这样的案例。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节目的模式来说,商标法肯定不适合;专利保护条例也不适应技术类型的。举证的时候,你难说A节目就是抄袭了B节目。你感觉很像,但是你很难举证,并且法律目前并没有保护这样的节目形式。

●咪蒙:创意需要冒险的,抄袭才是稳妥的

“按道理说,如果我们的法律法规健全,比如说如果《花儿与少年》的团队从来没有看过《花样姐姐》,你想出了这样的创意,那你还是不能做啊!因为别人已经做了!因为我们觉得创意是需要冒险的,抄袭才是稳妥的呀。它已经有成功的先例了,抄袭不需要冒险。所以这就是整个产业的问题。只要成功,哪在乎手段呢?”

Q3

电视抄袭成功学背后的根源?

●卢家银:不断打擦边球,因为抄袭没有代价

我们法律上的不足导致了大家敢于去抄袭,不断去打擦边球都没有问题,因为抄袭的代价是没有的。这种版式的模仿,节目内容的学习或者克隆,会导致节目的同趋化。

●咪蒙:抄袭,首先说明你不要脸,第二说明你无能

一是以牟利为目的,比如不管投资方,还是电视台,你抄袭的话,会觉得稳妥。第二,中国创意人才太少,创意永远掌握在特别少的人手里,因为我们的教育不鼓励创意。什么叫创意?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但我们的教育鼓励你跟别人一样。所以创意非常贫缺。抄袭很多时候也是因为不得已,因为我想不到更好的,我只有抄。比如我自己想的只有两分,人家做的是十分,那我抄了肯定有八分。抄袭,本身首先说明你不要脸,第二说明你无能。

Q4

中国的电视制作从之前的连抄都抄不好,到抄得很成功,如何看这种中国式学习?

●卢家银:“拿来”征得同意,是最起码的同行竞争道德底线

这种“中国式学习”还是不太合适,这是拿来主义。拿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拿来肯定首先征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这“拿来”也得讲究修饰、效果。你怎么样拿来?你跟原有的节目形式怎么改造?怎么样把它本土化?怎么在原有的形式上创新?如果在拿来的过程中能有一个较大的修改,能体现自己的特色,这样的“拿来”应该是比较受欢迎的。 

●咪蒙:专业的小偷,还是小偷

我觉得,中国的综艺制作水平还是蛮有进步的。中国人的创意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投机取巧和小细节上。其实整个综艺团队缺乏的是什么?比较缺乏大创意,但在小细节上是厉害的。不管是浙江卫视还是湖南卫视,尤其是湖南卫视,很强的一点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说它抄得好呢?因为它真的懂得大众的嗨点,这是很厉害的。它可能没有那么大的创意能力,但它接地气,它懂得观众的痛点、萌点、泪点。所以你会觉得很荒诞的是,它不是没有智商,它不是没有趣味,但它选择一种取巧的手法。抄袭是不对的,但是抄袭的技术是在进步的。偷东西是不对的,但每个小偷的技术有很大的差异。它是一个专业、敬业、爱业的小偷,但它还是小偷。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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