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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崔大战"一审判决没有赢家 二人均表态将会上诉

2015年06月26日07:54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方崔大战还有续集

  方舟子(资料图)

  崔永元(资料图)

  备受社会关注的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一案,昨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方舟子、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并通过媒体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双方各自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4.5万元。宣判后,方舟子一方当庭表示上诉,昨天晚些时候崔永元也通过微博表示将上诉。

  方崔激辩“转基因”

  方是民(笔名方舟子)是自由职业者,崔永元系中央电视台原主持人,现为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编辑,二人皆是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崔永元和方舟子的骂战始于2013年9月,一开始双方围绕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展开论战,此后事件逐步升级,各自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若干微博言论。

  2014年1月8日,崔永元在微博中转发了一条关于方舟子花67万元在美国购置豪宅的微博,在转发的同时还评论称,“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方舟子)嗑普(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他的骗法。”2014年1月13日,方舟子发布微博,宣布起诉崔永元侵害名誉权,并贴出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指出,崔永元在认证微博中多次对方舟子进行人身攻击,要求崔永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方舟子曾表示,让他决定起诉的最关键因素就是崔永元在微博中转发一条匿名微博,“说我在美国买了一个豪宅,评论说是骗钱买来的,这个我当然要追究一下”。

  针对方舟子的起诉,崔永元于2014年4月21日提出反诉,向方舟子索赔67万元。

  庭上互指对方侵权

  2014年7月23日,双方的名誉侵权互诉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方舟子与崔永元本人均未到庭。

  审理过程中,双方均称对方发布的微博构成侮辱、诽谤,自己发布的微博内容属实、评论适当。方舟子称,他指出崔永元许多言论没有事实依据,而对方通过转发涉及他的谣言,并发布数十条侮辱、诽谤微博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如“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可它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等。

  崔永元一方则辩称,崔永元发布微博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是为批评、驳斥方舟子的错误言论而发表,没有诽谤、侮辱其人格的内容,并进一步解释双方论战的起因是认为,方舟子在转基因食品问题上误导公众,且不能正确对待相左意见,不断挑起事端,才导致论战不断升级。同时,崔永元方还反诉称,方舟子恶意挑起事端,污蔑他“传谣”,进而通过侮辱、诽谤的方式恶意攻击他及团队,包括指责其发起的公益项目是“一帮骗子搞慈善”等。

  这次庭审从上午9时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经过一天的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双方均表示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

  一审判决没有赢家

  昨天9时30分,海淀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法院认为,崔、方二人的争议虽由“转基因”这一公共议题引发,但这并不意味着由公共议题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也能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由于两人均是公众人物,同时鉴于双方各自发表的微博中有部分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因此认定双方涉及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直接争论、未超出公众人物合理容忍范围等部分微博不构成侵权。

  但对于明显依据不足的言论,例如崔永元称方舟子“坑蒙拐骗都干过”、“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的头目”等,方舟子称崔永元纪录片中的采访对象“是个职业托儿”、获得美国影视大奖是“一笔德艺双馨的好交易”等,法院认为属无事实依据或依据明显不足,构成侵权。

  此外法院认为双方微博中均有部分言论偏离争论主题而转向人格攻击,如崔永元称方是民是“流氓肘子”等,方舟子称崔永元为“疯狗”、“主持人僵尸”等,则明显超出了言论的合理限度和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范围,贬低、侮辱了对方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

  法院综合考虑二人陆续发出针对对方的几十条、上百条微博的前后背景和具体内容,双方的微博论战经历了从正常讨论社会议题向恶意人身攻击的性质转变,方、崔均有借机诽谤、侮辱对方的主观恶意,二人的部分微博言论均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内容,通过媒体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此外,双方各自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4.5万元。

  二人表态将会上诉

  宣判后,崔永元代理人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将与其本人商议后决定是否上诉,而方舟子代理人则当庭表示上诉。“我们认为判决有不合理的地方,我和方舟子此前就商议过了,如果判决结果不满意肯定会提出上诉的。”

  就在昨天下午,崔永元发布微博称,因认为法庭没认定自己称方舟子是网络流氓和骗子是客观描述,表示将会上诉。并反问网民,“你们真没觉得方是民是流氓和骗子?你们太坚强了。”在声称上诉的同时,崔永元还转发了支持其上诉的几条网友微博。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时,崔永元并未删除微博中涉及方舟子的多条微博。

  因转基因辩论

  2013年9月

  两人因“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开始辩论,不久后上升到质疑对方的语言逻辑、有无资格科普问题等。

  崔永元离职央视

  2013年12月

  崔永元离职央视,并透露方舟子向央视“告状”,方舟子予以否认,称崔永元造谣。

  辩论升级骂战

  2013年12月

  方崔相互“问候”家人,“骗子”、“流氓”、“疯狗”满天飞。崔称方“坑蒙拐骗都干过”、“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的头目”、“流氓肘子”……

  方称崔为“疯狗”、“主持人僵尸”、“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

  相互举报

  2014年1月

  崔永元转发他人质疑方舟子在美国拥有房产的微博,称“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他的骗法”。

  2014年3月

  方舟子实名举报崔永元基金违规千万支出未公布明细。

  闹上法庭

  2014年1月

  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权索赔30万元。

  2014年4月

  崔永元反诉方舟子索赔67万元。

  2014年7月

  庭审当日,崔方双方均未到庭,均不同意调解,双方律师激辩8小时。

  2015年6月

  法院一审判定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构成名誉侵权,双方均需删除微博,并赔礼道歉,双方需赔偿对方4.5万元。

  方舟子不满判决结果,将上诉 

  崔永元:我说方舟子是网络流氓和骗子是客观描述,未侵权,将上诉。 

  ■法官说法

  公众人物

  应言行谨慎

  记者注意到,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崔、方二人均为公众人物,更应言行谨慎,注意避免在网络中的不当言论造成对他人名誉的损害。涉及公共议题的讨论,目的是为了求得真理、达成共识,更需讲求一定的议事规则,通过科学论证、讲事实、摆道理、“对事不对人”等方法,来说服对方和大众,更不应把对公共议题的讨论转化为“比人品”、“比下限”的竞赛,使“对事”的讨论沦为“对人”的攻击。

  法院表示,方、崔二人在讨论过程中,意气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于相互的抹黑揭短、人身攻击中,将本来有价值的话题讨论,拉入到无价值人身攻击的泥潭中。这不仅是对各自聪明才智和精力的浪费,也是对社会公共资源包括司法资源的浪费,更会侵袭网络言论空间造成语言污染。这种以人身攻击取代理性探讨的网络论战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产生侵权隐患。

  本案承办法官李颖称,希望双方在今后微博发言时,能够对语言、行为方式进行反思,秉承客观、理性、宽容、负责的议事原则,科学论证、节制表达、“对事不对人”,使自己的网络言行符合人们对社会公众人物的道德期待。(记者 黄晓宇)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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