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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主持人职业形象对受众收视心理的影响

徐 杰

2015年07月17日14:51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摘 要:主持人作为电视节目受众吸引力的重要因素,在竞争激烈的节目收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通过对电视受众的心理分析,并对其审美心理进行探讨,得到其认可的新闻类播音员与主持人的职业形象,再有针对性的去进行塑造,以期在节目一开始便留住受众,从而更进一步的展示节目的知性美和含蓄美。

关键词:新闻主持人;播音员;职业形象;受众;收视心理

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在今天这样一个舆论高度自由的媒介时代,拥有着明星光环的各类新闻播音员主持人却更加注重个人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其形象所代表的本质阶层。因此,笔者认为,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的职业形象对于受众收视心理的影响是值得分析的。

一、播音员与主持人形象的定义

1.声音形象。张颂先生在其著作《中国播音学》当中就明确指出播音语言样态的“三性三感”,即播音语态要注意“规范性、庄重性、鼓动性;时代感、分寸感和亲切感。”同样,播音语言样态的这六点要求也适用于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的形象要求。无论是何种节目样态,进行的是何种新闻类节目,其三性三感皆是不可失的。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经常要播送与国家党政方针有关或者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各类新闻,其精神面貌和气质便借由其声音表现出来。“因此,这就要求他们(她们)的音色纯正,语音规范,语言要自然大方,庄重、沉稳、大气,具有权威性,真实可信。[1]”

2.屏幕形象。电视作为一个声画高度结合的现代传播手段,其特殊的传播方式便决定了其声与形不可偏废其一,只做到声到而形未够或是只做到形俱而声未及都会导致新闻有效信息传与受之间的断层。因此,这就要求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的屏幕形象必须庄重大方、文明得体,包括每期节目的服饰、发型、化妆、举止等必须符合本次节目播音主持内容的要求,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2]。如中央台某新闻女主播在节目中无意识的哈欠,便造成了其在受众心中端庄稳重形象的缺失;又甚至央视某位新闻女主播在节目中着装过于单薄透明,险些造成严重的播出事故等。不管其平时如何优秀,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东西,却都是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的屏幕形象所必须要注意的。

3.公众形象。由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标准》中的第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对于播音员主持人的公众形象、个人形象及职业操守做了明文规定。充分说明作为广播电视传播的形象代言人,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必须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确立正确的公众人物观念,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典范形象[1]。

2003年湖南电台的“罗刚事件”至今还给所有在职的播音员主持人以刻骨铭心的警告。作为一名中国人,罗刚以高度的民族自豪感和骄傲感维护祖国的尊严,但是他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主持人。面对无理取闹挑衅的听众本应采取果断挂断电话,并以拥有话语权为先天优势引导受众进入正确方向为最佳应对方案。结果是主持人罗刚却与自称为日本人的听众在节目中加以辩论和质问,造成广大听众不良反日情绪的爆发。事后,有关部门将“2?25事件”定性为严重的政治播出事故,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严肃的处理。

二、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形象与受众

从电视诞生之日起,主持人和受众就互相扶持、共同前进, “主持人先行”早已成为受众谈论某一档节目的思维定式,而这也足见主持人在节目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1.受众认同的主持人形象。崔永元没有标准的普通话,不具备磁性的嗓音,甚至连电视主持人高大帅气这一最基本的元素也不拥有,但是他却创造出2000年2.8%的收视神话。为此,中央电视台总编室研究处和人事办综合了各项因素之后,提出了观众对不同类别节目主持人应具备的风格和特征。在调查结果中受众关于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在庄重严肃、普通话标准、语言准确等三个方面给予了高达90%的关注度。

(1)受众收视心理的研究。在大众传播范畴中,尤其是在以电视为代表的声画结合的视听媒介传播中,受众的知觉偏见一般由威信分析、第一印象以及偏见、逆反心理三个因素诱发。①威信分析。美国电视网(CNN)新闻节目主持人丹?拉瑟是美国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名嘴”。出身记者的他,五十多年的战地采访经验以及重大事件“永远第一时间”的出现,对于像他这样经历过如此之多重大事件、具有如此丰富经验的新闻战线的“排头兵”,其威信自然而然的确立,从而保证了受众对于新闻事件的自觉接收和准确重构;②第一印象。第一印象的获得主要是通过获得对方的表情、姿态、身材、仪表、年龄、服装等方面的印象,并且这种印象在以后的交往中发挥重要的重用,亦是以后交往的依据。如果主持人并不能很好的吸引受众,这对于任何一档栏目无疑都是一个摧毁性的创伤。因此,从电视媒介传播的技术角度讲,电视节目的主持人更应该注意第一印象的重要性;③偏见、逆反心理 。新闻类节目中由于播音员主持人的职业形象素养的断层,如声音形象、屏幕形象或者公众形象,加之新闻类节目的特殊性,更加容易导致受众的偏见逆反心理的产生。只有让播音员自身产生一种感之于外、受之于内、一说为快的新鲜感,并借由这种新鲜感将新闻更好的内化,才能在新闻节目的播报中将有可能导致受众偏见逆反心理的苗头扼杀于襁褓之中。

(2)受众审美心理的研究。由于电视机的普及化,使电视节目潜移默化的成为普通受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电视时代产生了一大批“沙发上的土豆(couch-potato)”,对电视的依赖性,也日渐成为受众审美心理组成的一个重要有机部分。电视为人们提供娱乐,又为人们提供信息,集合电影和无线电广播的优点于一体,将优质的资讯和娱乐这一服务过程又推向了高潮。而在当代,我们生活的一切范围都成为了镜头之下的“现场直播”。电视审美的特殊性、对电视的依赖性以及电视的不可或缺性就构成了电视观众的审美心理。

2.受众收视心理对主持人形象的影响。面对受众的威信分析心理,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尤其是国家《新闻联播》以及各省级《新闻联播》的播音员主持人在年龄及阅历上必须拥有不可撼动的砝码。对于新闻播报,新闻类节目的播音员主持人是一种二度创作。在尊重新闻事实的基础上,做到感之于外、受之于内,从而产生一种一吐为快呼之欲出感。只有这样“消化良好”的新闻播报才能兼顾到各个不同社会角色、不同文化修养的受众。不同类型的新闻类节目,对于目标受众的“靶向”也必须准确。因此对于播音员、主持人的设置也应“相机而动”。如快节奏的体育类新闻节目的播音员主持人在形象上应该注意朝气与活力的结合,播报中的语言应该具备跃动感和活力;再或者清新明快的民生类新闻类节目的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在遵从“三性三感”原则的基础上,应该注意亲和力的彰显与平民化的突出,选择较为口语化的语言播报等。这些,都是不同节目样态下的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所应该遵从的。因此,受众收视心理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并非无章可循。只有准确分析把握目标受众,做到有的放矢,即可正中靶心。

三、塑造新闻类播音员与主持人职业形象

笔者认为,新闻类节目的播音员与主持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将外在可感可知的形象在第一时间传达于受众,为后期的信息传播奠定良好的基础。

1.塑造新闻类播音员与主持人的职业形象。(1)职业着装。在广义的概念下,所有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着装首先都要充分的考虑到广播电视行业作为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殊性,遵从大众审美原则,把握度和量的结合;其次要符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审美习惯;再次,要将大众的集体审美心理和审美标准做为一种衡量尺度;最后要充分考虑到与节目的契合度。而在狭义层面,节目的特殊性,及主持人身份的特别性,决定了其着装要遵从相比其他类节目主持人更高阶的规范化要求,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均应以职业化的服饰为首选。(2)发型造型。从电视传播以及新闻类节目的镜头拍摄技巧来看,中近景已经成为了各级电视台的首选,作为镜头中首当其冲对观众造成视觉冲击和吸引的便是播音员主持人的头发。另外,从人体工程学角度去看,头发位于人体的最高点,在视线中也是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在人的形象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3]。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的发型首先要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简洁、得体、大方。另外,不同年龄层次的新闻播音员和主持人也要考虑发型与自己年龄、脸型的兼顾。同时,要尽量的减少发型中发饰的运用,避免对新闻类节目庄重性的破坏。(3)化妆造型。新闻播音第一要求便是“事实先行”。新闻播音员主持人的妆容也应该以真实自然为本,同时塑造出一种真实可信、准确亲切、鲜明生动并且具有美感的个性形象[3]。对于演播室妆容,“遵循与皮肤、年龄相适应;浓淡与时间、场合相适应的原则既可。”(4)饰物佩戴。饰物,是指能够起到装饰作用的物品,如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眼镜、围巾、领带、胸花等[3]。在新闻类节目中,播音员主持人要着重注意对眼镜、领带和胸花的使用,根据节目内容以及服饰整体要求,做出适度调整。而对于耳环、项链、戒指等一些贵重物品要慎重选择和佩戴,以免在实际传播中造成信息传播的重构偏差。

2.表现新闻类播音员与主持人职业形象。我国的广播电视,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教育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强大的现代化工具,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是节目的代表,也是电台、电视台的“门面”,代表着媒体的形象,在本质上传达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3]。在相当程度上,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的形象也代表着媒体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其言谈举止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应当自觉树立良好的声屏形象,维护媒体公信力。[4]”因此,要严格做到严于律己,个人品德体现媒体责任感、符合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尊重大众审美情趣和习惯、体态和节目的统一以及语言和体态的和谐[2]。主动承担起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形象和社会进步方面的重大责任。

3.播音员、主持人注重生活中的形象。播音员主持人自然具有在生活中推广普通话的先天义务,因此要坚决在生活中坚持规范的语言习惯。规范的语言习惯包括语音的规范、词汇的规范、语法的规范等方面。

同时注意其言谈举止所具有的广泛的社会影响,树立正确的公众人物观,严格约束日常行为,主动担负起树立媒体形象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殷卫华.莫让资格证成为不思进取的护身符[J].声屏世界,2008(12).

[2] 播音主持试题模拟[口试+笔试]模拟题-中播网-中国?播音主持门户第一站[EB/OL]. http://www.byzc.com/.

[3] 播音主持考试[EB/OL].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

[4] 林清波,那世钢.加强和改进播音员主持人管理的几点思考[J].视听纵横,2008(1).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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