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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状告"第一狗仔" 庭审激辩"赌坛先锋"是否侵权

2015年07月24日08:08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庭审激辩“赌坛先锋”是否侵权

  汪峰状告韩炳江侵犯名誉权 索赔200万

  不满被冠以“赌坛先锋”之称,歌手汪峰(右图)状告被称为“内地第一狗仔”的娱乐记者韩炳江(笔名“卓伟”,左图)侵犯其名誉权,索赔200万元。此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庭审中,被告方律师认为,该称呼并非贬义且是对汪峰的客观评价,其行为并无不当。

  状告侵权索赔200万元

  今年4月20日,韩炳江在其新浪微博实名认证账户“中国第一狗仔卓伟”上分享了“全民星探”发布的题为“【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标题为“赌坛先锋”。其认证信息显示,韩炳江系南都娱乐周刊主笔、风行工作室创始人。

  汪峰诉称,该微博在网络上被迅速传播,阅读点击率日益俱增,传播范围甚广,韩炳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个人微博上以“赌坛先锋”对其进行侮辱诽谤,公然损害其人格和形象,侵犯其名誉权,故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诉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个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

  原告方出示的证据显示,在被告发表该条微博的次日,被告的粉丝数是138万多,该条微博转发量54、评论量207、点赞量1134,到5月26日,转发量等已明显超过当天。因此原告方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结果是明显、巨大的。

  被告方

  “赌坛先锋”最多是一种调侃

  昨天上午,双方均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庭审中,双方针对“赌坛先锋”四个字究竟是否侵权展开激烈辩论。

  被告方表示,网络上可以查到汪峰多次到澳门和其他国家赌博,且他在今年4月参加的江苏扑克锦标赛也被相关部门定性为聚众赌博,把汪峰和赌博联系在一起并非没有依据。而赌博在我国澳门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不是违法行为,“先锋”一词也属褒义,就如日常生活以及影视作品中常出现“赌王”、“赌圣”之类的名词。因此“赌坛先锋”不含有任何诋毁和诽谤,是对汪峰历次赌博行为的一种如实评述,不存在主观恶意。

  此外,被告的微博内容被转载、点赞、评论的总数都非常之少。原被告的粉丝人数对比悬殊,且涉案微博的评论内容90%都与汪峰赌博无关,未达到原告所称的广泛影响。

  被告方认为,称汪峰为“赌坛先锋”的表述方式最多被认定为一种调侃,原告从事的这种行为涉及砝码、赌资,也不能单单说他是打牌。作为公众人物,原告的一些行为会起到一些不良的宣传和影响力,希望他能够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原告方

  索赔200万表达所受精神压力

  汪峰的代理律师指出,汪峰参加的扑克锦标赛是合法组织举办、由政府监管的比赛,并非原告所说的赌博赛,被告提交的证据中也没有任何信息显示警方已将汪峰定性为参加了赌博。汪峰去赌场参加娱乐活动也是合法的,是当地重要的旅游项目。而赌博一词在中国法律上是被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没有事实依据将汪峰称为“赌坛先锋”明显侵权。

  “言论自由指的是公众而非私人话题,将汪峰定性为赌坛先锋已超过言论自由的范畴,是种侵权行为。另外,被告作为第一狗仔也是公众人物,发表言论时更应负有更高的审查注意义务。”原告律师说,200万元的索赔数字表达了原告及其家人受的精神压力,侵权微博直到现在仍然存在,只要有人在网上输入“汪峰”,就会产生“赌坛先锋”,这对汪峰的孩子及其本人的未来都有不良影响。“本案并非是道德法庭,对汪峰进行合法娱乐活动的评价。这样的名誉侵权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默许或支持,也不应倡导全社会进入一个娱乐八卦的时代”。此案将择日宣判。

  汪峰还同时将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和新浪公司告上法庭,同样索赔200万元。新浪公司提出管辖异议,后被裁定驳回,目前开庭时间未定。(记者 颜斐)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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