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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刍议新媒体对社会空间的挑战

王晓彤

2015年10月13日11:11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摘 要】随着媒介技术的进步,各种新媒体形态层出不穷,它不仅带来了媒介的革命,也深刻地变革了整个人类社会,而这种变化与影响又具体体现在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空间。本文在新媒体语境下,运用社会学理论工具,反思新媒体给社会空间本身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以期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与警惕,从而更好地在新媒体参与构建的社会空间里求得生存与发展。

【关键词】媒介技术 新媒体 社会空间 影响

尼葛洛庞帝在其著作《数字化生存》中开篇就曾预言,如今计算与技术不在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可以决定我们的生存。同样,作为数字技术的一种具体代表,新媒体已经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海量的信息、方便的检索、互动交流的无时不刻……我们已深切地感受到了媒介技术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福利,它们也在不断地提醒着我们,新媒体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扩展了我们的生活空间并进而改变我们的生存方式。时下,人类越来越多地依赖和受制于各种新媒体,我们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应该对新媒体有足够的理性思考与认识,否则这些新的媒介形态就会在我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对人类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基于此,本文以新媒体环境下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空间为研究对象,从各种影响得以发挥作用的基本场所出发,反思目前新媒体已经对人类社会所产生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希望通过这种探讨,能促使人们用一种更加成熟与批判的视角来认识新媒体语境下的社会空间,进而更好地在其中生存与发展。

一、什么是新媒体

什么是新媒体,我们首先需要对其下一个定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自各种新型媒介形态诞生之日起,人类就从未停止过对其定义的脚步。无论是来自业界的实干家还是研究理论的学者都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过种种有益的探讨。与此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各种新媒体形态也在不断涌现,从早期的EVR(电子录像)产品到时下大热的微博、微信等“微事物”都是新媒体家族的成员。伴随着这种发展,人类对新媒体的定义也在不断修正,也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实践与修正过程中,我们对新媒体的认识逐渐由感性上升为理性,从而一步步接近、了解新媒体并利用其更好地为我们的生产与生活服务。

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67 年。当时,在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产品的商品计划书中,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P· Goldmark第一次提出了“新媒体”这个词组。随即,两年后,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给总统提交的报告中就多处使用了“新媒体”一词。从此“新媒体”这个词组开始崭露于美国社会,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传播到了全世界。

但是截至到目前为止,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对新媒体的定义均没有得出统一的认识,研究者们观点各不相同。作为一本主要反映电脑技术对人类未来社会生活影响的杂志,美国《连线》杂志将“新媒体”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而美国学者Vin Crosbie则认为:“新媒体是一种能够同时为多数人提供服务的媒体,并且这种服务内容是一种基于服务对象的个体特点而展开的个性化服务。通过新媒体,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成了平等的对话者,而无限的对话者之间可同时进行个性化的交流。” 那么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由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提出的。他认为:“新媒体是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基础之上,发挥传播功能的媒介总和。”而郭庆光教授也认为,“我们所谈论的新媒介主要指伴随卫星通信、数字化、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传播媒介,包括跨国卫星广播电视、多频道有线电视、文字、音像的电子出版以及作为信息高速公路之雏形的互联网络等。

不过,无论研究者们在为“新媒体”下定义时基于何种角度,也无论这种分歧有多大,关于“新媒体”的一些基本特点还是得到了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那么根据这些共通的意义空间,笔者认为,新媒体可以定义为一种相比之前的媒体而言,在传播内容与方式上产生了新变化的媒体。这种新变化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通过多种传播手段,创造出了一系列以互动为主要特色的全新的媒体形态,如电子商务、微博、微信、微电影、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

二、新媒体的特点

比较是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新媒体之“新”是一个相对于旧有媒体而言的相对性概念。我们通过与旧有媒体所进行的一系列比较,得出新媒体的以下特点:

(一)传受主体的交互性

在各种类型的新媒体出现以前,在整个大的传播环境中,媒体无疑是占据主导力量的。信息的传播主要是依靠媒体向受众进行单向传播,受众极少获得反馈的机会也根本不可能决定媒体的报道内容。所以,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媒体的议程设置一直决定着受众选择并按照媒体规定的方式来理解信息,受众一直处于被动地位。而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媒体产生之后,以传统媒体为主导的旧有的传播方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以互动为主要特色的传播方式。这种新型传播方式,颠覆了过去媒体与受众之间鲜明的界限,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自媒体。来自主流媒体的议程不再能够单独决定受众的议程与他们理解新闻的方式,反而是来自民间的议程与舆论很可能会倒逼主流媒体。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者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相对平等的地位。在这种新的传播环境下,信息的传受主体处于一种动态的交互过程中,正如学者马克?利维所说:“一旦进入网络空间,个人和组织都能够凭借电脑化的大规模信息交流系统建立多向的相互联系,这时候,同一个人或组织既可以是新闻和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成为新闻和信息的传送者。”

(二)传播内容的海量性与易检性

新媒体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没有时空限制的新媒体实现了海量信息的存储和传播。今天,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在各种新媒体数字平台上获得大量信息,而不必担心信息的缺乏。无论你浏览哪个网站,这背后的相关链接都非常丰富。新媒体给予你的是一个信息的海洋,其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通信网络允许无限与海量信息的延伸,而这种无限性则是有限的传统媒体所无法给予的。与此同时,信息的海量并没有带来检索的不便。相比较纸质媒体检阅的不便与传统电子媒体的转瞬即逝性,新媒体可以即时储存,随时检阅,你只要在搜索框里输入关键词,就可以瞬间找到大量的相关信息。新媒体的这种易检索性不得不称之为人类媒介技术史上的一次巨大飞跃。

(三)传播范围的广泛性

曾几何时,有谁想过,麦克卢汉所言的“地球村”能够真正得以成为现实?时下,在新媒体不断涌现的传播环境下,这种预言成为现实生活的写照。过去,就拿我们国家来说,在传统媒体的形势下,媒体的信息传播范围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暂且不论对各类媒体的地域性管理限制,就是在同一个地域范围内,由于受众选择媒体的不同,信息的接收情况也往往大相径庭。而诞生于互动网络平台的新媒体则成功地打破了这一地域局限,使得信息的传播不再面对的是那么一小部分人,不再是一个地区的人,而是面向了全世界。各大重要信息在全球范围内共享,人类真正走入了“地球村”当中。也正是这种信息交流的全球性,使得我们知道了在遥远的非洲还有那么多饥饿的儿童,从而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也正是这种世界信息的共享性,让我们在汶川地震后获得来自全世界的支持与援助。

(四)传播方式的多样性

过去,在传统媒体为主导的传播环境下,就信息的传播者而言,往往是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他们供职于各自所在的媒体,因此一条新闻从采集到面向公众大多需要经历繁琐的环节,这也极大的影响了新闻的时效性。而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新媒体即时交互性与方便操作等特点,使得人人都成为潜在的信息发布源。近年来,在越来越的突发事件中,最先向世界报道信息的正是这些非专业媒体从业者,是普通的公众,自媒体时代真正到来,这也极大的扩展了新闻信息的来源。与此同时,就每条新闻具体的传播方式而言,也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的普及与应用,深刻的影响着传播内容的改变。传统的单一的媒介传播方式,向着更加融合的方式转变,更多的采用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等相结合的方式,从单纯的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从而使我们获得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体验。

三、了解社会空间

从哲学上讲,所谓空间,只不过是人们根据自然事物所呈现出的形态特征而建立起来的一个概念,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周围的生存环境。杨伯溆老师认为,人从属于社会性动物,而作为社会性动物势必会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这些制约具体发生作用的场所就是社会空间。

具体来讲,社会空间包括公共空间、私人空间与个人空间。其中公共空间指对社会所有人开放的空间,也就是说没有任何限制的空间,是一个不限于经济或社会条件,任何人都有权进入的地方。但实际情况下,公共空间并非绝对没有限制,当有管理者介入以后,其制定的一些措施会使公共空间的公共意义下降,诸如噪音管制,开放时间,张贴标语,言论内容等都是一些公共空间管理者控制的对象。与之相对的一个概念就是私人空间,即有所限制的空间,这种空间既可以为社会所有,也可以被一个群体,一个公司、机关所有。如今社会空间中最典型的私人空间就表现为家庭。最后的一个概念是个人空间,无论是公共空间还是私人空间,最后都会回归到个人空间里来。一个人在个人空间里展示的是社会对自己的影响以及个人的品性、特质。高层次的思索和创造力往往诞生于个人空间之中。

四、新媒体对社会空间的挑战

伴随着媒介的进化,各种形态的新媒体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体现于我们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空间。新媒体技术正在打破传统生活中关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边界设置,特别是在有互联网参与构建的全新空间场景中,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已经开始倒转、混同,甚至相互侵入,而个人空间也表现出公开性与网络化等特点,由此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与困境。20世纪末以来,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智能手机作为新媒体的代表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普及,目前已全面渗透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并逐渐改变了人类朝夕生活于其间的社会空间。据此本文就主要以手机为例,具体论述新媒体给社会空间所带来的一些挑战与不良影响,以期引起大家的思考,从而得出关于新媒体的理性的认识。

(一)新媒体挑战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区别于私人空间的最大特点即其公共性。如今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过度依赖与沉溺于以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世界,这极大的影响了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并与之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已经是人们目前相当普遍的行为,但是由于手机传播本身所具备的私密性与个人性,这种行为会导致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使公共空间私人化并进而影响其公共性。在手机诞生之前,人们遵循一定的“公共礼仪”来处理在公共场合进行私人交流的问题。 然而,在一个“不间断的联络”的年代,这些“公共礼仪似乎一夜之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公共场所的手机使用者通常会沉浸在私人交谈之中,无视或忽略周围的社会环境,给他人带来一定不良影响。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餐馆使用手机的情况,在我们国家人们在餐馆里大声地交谈、打手机是十分司空见惯的现象,并且因为长久以来一直都这样做,也对这种行为表现出了约定俗成的理解与包容。结果就是一般情况下所有人在餐馆就餐时都不得不提高音量讲话来应对嘈杂的环境,这也是手机影响公共空间的公共性的一种具体表现。

除此之外,凭借新媒体技术搭载起来的互联网平台本身也受到了一些影响。在网络上存在的一些公共论坛与空间,让人们曾经一度欢呼公共领域时代的真正到来,似乎所有人在这里都可以理性的、自由的提供信息与表达意见。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抛开后台管理者的各种言论限制不说,正是由于手机等新媒体接入网络世界的便利性与匿名性,极大地方便了各种人身攻击、恶意言论与虚假信息的流传,人类信息自由、真实与公正的美梦极有可能在这里演变为全世界信息传播的梦魇。

(二)新媒体挑战私人空间

吉登斯认为,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念,这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变化就是时空分离。在前现代社会,空间、时间和地点基本上保持一致,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受到“在场”的控制,即地域性活动的支配。而随着时空虚化,通过与“缺席”的他者的联系,时间、空间日益从地点中被分离了出来,其直接后果之一就表现为抽离化机制。所谓“抽离化”,就是“挖出来”,指人们超越时空限制而建立了远距离的社会关系。 如今,以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凭借其移动性和可携带性,为人们超越时空限制,保持“不间断的联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手机普及之前,时间的分配大体上是以场所而定义的。当手机将交际从场所中抽离出来之后,社会活动和地点之间的联系消解了,万事似乎“每时每刻都在各处发生”。 然而,也正是这种交流的随时随地,在给予我们随意与便利的同时,也给私人空间的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最典型的私人空间表现为基于夫妻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家庭。而目前由于手机等新媒体的过度介入促使以家庭为代表的私人空间出现了以单个手机使用者为中心的个人化倾向。弗提娜蒂认为,手机不但从公共维度上使人们能够“获取人际关系的亲密感,”同时,从个人、家庭的层面而言,手机也为“发展新的私秘交际空间开创了可能性”。 而这种可能性的直接后果就表现为对家庭关系稳定性的破坏,表现为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婚外情。虽然我们知道,婚外恋这种社会现象早在手机出现以前即已存在,但至少我们可以肯定:手机强大的“个人间”沟通功能使得婚外恋的发生和维系变得更为简便。家庭的四壁再也不能有效地将家庭空间和社会空间隔离开来。以手机为主要工具的私人空间个人化过程改变了婚姻家庭的生态环境,即使是夫妻之间每时每刻的共同在场也不能确保相互之间的忠诚。

以上的家庭问题主要是当下私人空间个人化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而目前随着互联网全面渗透进入人们的生活,私人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现出了过度公共化的倾向。

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手机等新媒体的使用,正在打破我们传统生活中对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设置。在互联网这样一个全新的空间场景中,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已经开始倒转、混同,甚至相互侵入,不仅有公共空间私人化与私人空间个人化,也有私人空间公共化,即一个人的后台生活场景,也可能成为前台表演的一部分。

(三)新媒体挑战个人空间

无论是公共空间还是私人空间,最终都会回归到个人空间。也正是这一个个单独的个人空间组成了私人空间、公共空间,建构完成了社会空间。我们可以将个人空间理解为个人的行为方式以及才能、品性的发展。目前伴随着个体对手机等新媒体的过度依赖与使用,许多人出现了媒介依存症等问题并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个人性格的健康发展。

例如面对现代社会中的人际交往,媒介技术的进步使得我们可以跨越物理范围,摆脱时空限制,建立远距离的社会联系。人们之间的交流允许身体的不共同在场,时间的不同时进行。表面上看,这给予了我们极大的便利,有利于我们彼此之间联络感情,增进人类的亲密性,消解孤独。实际上,诸如打电话、发短信等非面对面的虚拟交流方式并不能完全替代现实世界的面对面交流与因此带来的积极意义。过去人们所经历的面对面的传统交流方式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其结果与发展方向不可预测,每个人在实际的交流情境中都是真性情的展露,并因此需要对个人行为负责与承担相应的后果,进而据此修正个人行为,使得人格获得一次发展完善的机会。而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手机等新媒体的介入,人类之间的交流不再需要面对面,于是交流就变得可以操控和预测,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样子与彼此建立联系,可以随时修改完善,并尽量避免问题。这种虚拟交流的直接恶果之一就是人类越来越多的失去通过交流产生问题进而能够自我反省的机会,我们所进行的仅仅只是一种浅层的、虚拟的交流,面对面交流所创造的人格完善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并不会显现。久而久之,我们将逐步丧失自我意识,缺乏自我思考的能力,看似亲密无间的彼此之间将产生越来越多的问题。

就在我们越来越依赖手机等新媒体进行虚拟交流的同时,我们发现自己已完全进入了一个由媒介技术建构的世界。互联网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我们习惯了从各种新媒体与网络上获取信息而不再是汲取于实际的生活场景与经验。但是在数字生活空间中信息是以海量的、难辨真假的形式存在,这让我们在获取自身需要的信息时将感到彻底的迷茫与无助,没有人会告诉你该怎么做,每个人都将产生严重的自我认同危机。吉登斯认为,数字时代的现代社会存在着一种被迫的制度反思性。在数字空间中,各种信息持续不断地流入我们的生活并成为我们实际生活的一部分。传统和风俗越来越被消解,每时每刻各种蜂拥而至的信息成为决定我们身份和我们该做什么事情的基础。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大量的相关信息,并迫使我们不断根据新的信息调整自己的生活,随时随地进行反思。 这种海量性与不确定性,让每个人都产生了焦虑,我们的位置感及对意义、归属和价值判断的确定性越来越脆弱,越来越缺乏社会和文化归属感,我们将越来越难以把握自身所处的关系和环境,陷入难以进行自我认同的困境中去。

如今面对新媒体对社会空间的全面侵入,我们必须对其保持理性的思考与认识,在这里发现并总结它带给社会空间的各种弊病决不是故意危言耸听或坚守技术决定论的悲观论断,只希望通过这种探讨,能促使人们用一种更加成熟与批判的视角来认识新媒体语境下的社会空间,进而更好地在其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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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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