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传媒
人民网>>传媒>>正文

"好声音"冠军张磊遭"侵权"指控 唱火之功抵侵权之过?

2015年10月21日09: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唱火之功抵侵权之过?

  ▲马頔

  张磊

  “就算你把我的歌唱火了,也不代表可以随意侵权,这根本是两回事。比方你的孩子被拐走了,就算那家人把孩子养得再好,也不能说他就合法合理了。”

    称《中国好声音》新科冠军张磊未经授权商演中唱《南山南》

  还处于《中国好声音》冠军荣光之中的张磊近日突遭“侵权”指控,他在比赛时曾翻唱过并由此广受关注的成名曲《南山南》作者及原唱者马頔前天发布微博,称张磊在比赛之后仍于商业演出中演唱《南山南》属于侵权行为。虽然马頔的发言比较客观冷静,后来还特意追发了一条微博,请自己的粉丝保持克制,但仍然没能制止住粉丝们的护主情切。除了在马頔的微博后发表评论以示支持,还有不少粉丝跑到张磊的微博上叫战,一方说侵权可耻,一方说我们不唱你的歌你还火不了呢。

  在参加《中国好声音》的过程中,张磊一直以擅唱民谣著称,尤其是盲选时演唱的《南山南》受到众人称道,也因此人气猛增。之后在“好声音”的“巅峰之夜”中,张磊又再度演绎了这首歌。马頔在他发表的长微博《咱们来聊聊呗》里言明,他所指的并不是这两次演唱。因为第一次演唱虽然未得到授权,但马頔有在录制现场的朋友证实,张磊演唱时提到过原唱,算不上恶意侵权,也体现出对原唱者的尊重,所以他选择了谅解;而第二次演唱时,双方公司之间则已达成了授权协议。“但节目收官后,以我知情为准,至少两次或以上,在不同场合以《南山南》为主要卖点进行商演及宣传,没打任何招呼,没有任何授权协议”,这才是让马頔觉得不太能接受的地方。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下午联系到张磊所属公司梦想强音的宣传负责人许婷,她证实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确实指明授权只限于比赛期间,而其后张磊在央视某节目及合肥某音乐节上的翻唱,按照惯例应该由演出主办方来负责协调版权事宜,梦想强音方面并不知道主办方没有和马頔所属的摩登天空唱片公司达成协议,也是看到马頔的微博声明后才知道已构成侵权。“前晚我们的法务部就紧急和摩登天空方面接触,争取得到授权,让张磊今后在其他演出场合可以继续演唱《南山南》。毕竟这样的好歌应该得到广泛传播,而且也很适合张磊的风格。”许婷说目前双方公司还在协商阶段,不久后应该就会有结果,而在得到授权之前,张磊绝不会再演唱这首歌。至于马頔接下来会不会诉诸法律,摩登天空方面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现在暂不回应。

  前天发表微博之后,马頔至昨天截稿时为止没有再提起这件事,张磊也一直没有发声。不过两家公司及歌手的低调挡不住粉丝们的火爆互撕,就像之前“快男”左立翻唱宋冬野的《董小姐》一样,双方各据一词,都觉得自己有理。张磊的粉丝们认为马頔太多事太矫情:“一些音乐人啊,写的歌不被人唱也恼火,被人唱了又说人家侵权”;“如果张磊没火的话,马頔还会告吗?说到底马頔还得感谢人家张磊支持呢”;“张磊没唱之前,这歌默默无闻,现在唱红了,原唱演出费也水涨船高,却反过来告人家。要告也先去告“好声音”、告浙江卫视啊”。马頔的粉丝则回击称:“民谣大旗前后那么多人在盯着,还真轮不到一个连原创作品都没有的选秀歌手来扛”;“选秀节目唱毁了民谣,张磊毁了民谣!这样烂大街对于民谣来说真不是一件好事儿”。

  对此,参与过多个选秀节目评委工作的著名乐评人卢世伟表示,粉丝们本来就主观性太强而欠缺理智,所以他们的意见倒不用太当回事,但是这件事也给选秀节目制作单位提了个醒。“其实张磊是有他自己的原创歌曲的,但是这类节目追求的是好看和收视率,所以肯定更希望选手们唱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老歌,而不鼓励他们演唱原创作品,这也是这种版权纠纷时常出现的深层原因之一。”另外卢世伟还提到,这也体现出当下国人的版权意识依然比较落后。“就算你把我的歌唱火了,也不代表可以随意侵权,这根本是两回事。比方你的孩子被拐走了,就算那家人把孩子养得再好,也不能说他就合法合理了。再说马頔、宋冬野这些独立音乐人都是很有个性的,他们确实不太看重这种名气,反而会觉得民谣音乐保持小众才更纯粹呢。”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