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自即日起至2016年初在全国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严查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
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报刊摊派和违规发行问题有所抬头,扰乱了报刊正常的发行秩序,基层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既要认真做好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的组织订阅,更要严肃查处各类报刊搭车摊派和违规发行问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行或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同时要求各报刊单位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所谓“形象版”“广告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要挟相关单位订购报刊,不得打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旗号推销发行,限定范围内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
据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设立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并公布举报中心电话:010-65212870、65212787。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也将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中心电话,发动基层单位和群众举报。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加大违规发行报刊单位的查处力度,对违规报刊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纠正缺位失责等问题。总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实施抽查检查,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形成良好的报刊发行秩序。(记者史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