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传媒
人民网>>传媒>>正文

法院认定蒋胜男违约 判令停止《芈月传》小说出版

2015年11月26日07:3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法院认定蒋胜男违约

  《芈月传》还未开播,版权纠纷已白热化。先是原著小说作者、编剧之一蒋胜男诉称权益被侵害,随后出品方又将蒋胜男诉至朝阳法院。24日下午,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

  在《芈月传》开播发布会当天,原著小说作者、编剧之一蒋胜男在网上发文,声称制片方“巧取豪夺”其原著作者身份和编剧名分,随后《芈月传》出品方迅速作出声明,称蒋胜男“歪曲事实”,希望其“谨言慎行”。后蒋胜男就此事提起法律诉讼。《芈月传》出品方认为,根据协议,蒋胜男将《芈月传》原著创意(2009年网络流出的7000字草稿)的改编权、摄制权等权利授予权利人,蒋胜男并受托创作《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由于蒋胜男交付的《芈月传》剧本不符合协议约定和权利人要求,权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担任电视剧《芈月传》总编剧。电视剧《芈月传》的署名合法合约,不存在任何侵权或违约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蒋女士与星格拉公司签订的《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补充协议》《授权书》,蒋女士负有在电视剧播出前不出版原著及在网络上发布的义务。蒋女士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制片方同意小说在2015年6月底出版或小说出版发行得到花儿影视公司授权,故其在电视剧播出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蒋女士立即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同时驳回了花儿影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记者 杨文杰)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