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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混战硝烟何时散 改编抢了原创剧本的奶酪?

2015年12月23日07:07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IP”混战,硝烟何时散?

  近年来,由“IP”改编而成的人气影视剧作品。资料图片

  近年来,由“IP”改编而成的人气影视剧作品。资料图片

  近年来,由“IP”改编而成的人气影视剧作品。资料图片

  近年来,由“IP”改编而成的人气影视剧作品。资料图片

  近年来,由“IP”改编而成的人气影视剧作品。资料图片

  近年来,由“IP”改编而成的人气影视剧作品。资料图片

  近日上映的《鬼吹灯之寻龙诀》,前3日票房逼近6亿元,再次刷新华语3D影片票房纪录。在众多网络小说中,《鬼吹灯》系列被誉为“IP之王”,但其版权归属的混乱,却引发不少纠纷。而前不久,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不再请专业编剧”、以“杀人游戏”逐轮淘汰的方式研发“超级IP”的提法,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几位著名编剧宣布不再与阿里影业合作,众多新老编剧在社交媒体上争相转发了一篇名为“阿里影业,走好,不送”的文章,以示支持。而事件愈演愈烈,直至几位著名编剧与徐远翔发言的支持者在社交媒体上展开公开骂战……

  那么,什么是“IP”,为何围绕“IP”的争夺日益白热化?

  “IP”改编抢了原创剧本的奶酪?

  近几年,影视行业“大热”,行业众多统计数据也不断被刷新:截至12月3日,2015年全国城市影院票房便已突破400亿元大关;而早在2003年,中国电视剧就拿下了生产数量世界第一、播出数量世界第一、观众数量世界第一的三项世界冠军。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面对越来越多元和高标准的观赏需求,影视生产“创作力”不足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在眉睫。“阿里影业,走好,不送”的事件背后,是否仅仅是“IP”与原创之争?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意为“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国际广泛使用的法律概念,它不只是一种经济权利的依据。“IP”所包含的更重要内涵,是对人的心智、对智力的创造的一种保护和尊重,是人的精神权利。

  但在如今的中国影视行业语境中,谈论“IP”,更看重的是其是否带有粉丝群、是否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是否已经形成品牌价值。现今不仅热门网络小说被抢购一空,凡是拥有既定受众的动漫、游戏、话剧、广播节目,甚至经典流行歌曲都被影视公司竞相买走影视改编权。“买不买”的主要依据,在于它是否在较多观众心目中“耳熟能详”。这也是为什么《新华字典》能够成为一个“IP”的原因。相较之下,尚未面世的原创剧本、原创故事,不可能有任何“群众基础”。

  “抢‘IP’囤‘IP’,纯粹是出于企业经营思路,它不是创作思路。”北京电影学院副教授杜庆春分析,资本进入影视业之后,首先要获得筹码,那么什么是可以做估值、有升值空间的筹码?明星是筹码、著名的创作人是筹码,有品牌价值的图书、漫画、游戏这一类“IP”当然也会被当成筹码。签下作家、大牌编剧和购买版权之间,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在资本迅速涌入、流动性强的背景下,存在着非理性,一些“IP”的价值被过分高估了。

  中国传媒大学影视学院副院长蒲剑认为:“购买‘IP’的行为本身,就会成为一个大的新闻和社会话题,吸引公众眼球,令你的项目备受瞩目。而一部电影动辄投资几千万元、上亿元,从投资者角度看,更青睐于拥有粉丝基础的‘IP’,也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这本无可厚非。”

  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影视产业扩张太快,大量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完成后并没有进入观众的视野。“粗略估计,电影、电视剧每年进入产业流程的有近5000个剧本,谁来写?现有职业编剧肯定远远不够。一年之中观众能看到的电影、电视剧只占总产量的十分之一。产业泡沫化严重,把创作资源都分散掉了。产量高、品质差已是业内共识。在惊人的产量之下,创作资源严重不足,必然导致市场非理性地购买版权。实际上,这是人才的发展跟不上产业发展的问题,不是谁挤压谁。”著名编剧刘洪宾说。

  年轻编剧刘迟虽明显感觉到几乎每个项目都在谈“IP”,但她并不认为“IP”热会挤压原创作品的涌现。“‘IP’开发有时间差,现在开发的‘IP’都是几年前的。网络文学平台用十多年的时间积攒了一些好作品,但这些库存很快会被消耗完。过去的东西挖完了,未来还是得依靠新的创作。”

  “‘IP’概念盛行之前,《西游记》被改编了多少次?张艺谋的很多作品都由小说改编。改编剧本和原创剧本从来都不是一对矛盾。”刘洪宾说,这不是一个有地位的编剧和导演能垄断的行业,创作新人如雨后春笋,他们都应该有机会释放才华,网络也是一种选拔人才的有效渠道。

  “在影视市场的物竞天择之后,‘IP’终究会从现阶段的非理性与狂热,走向理性与规范。”杜庆春认为,“‘IP’只是构建了影视产品的安全性,它不会压抑原创的精神,而是将原创精神建立在更广泛的形式上:小说、漫画、戏剧……无不是创造力的载体。”

  手里有“IP”,未来便可期?

  理性观察影视产业,也并非到了“IP”淹没一切的地步。许多公司一方面购买畅销书版权,另一方面也在发展原创项目。类似《捉妖记》《战狼》《我的少女时代》这样的原创作品也会出现并取得佳绩。

  爱奇艺自制剧开发中心总经理戴莹表示,“IP”只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种手段,但“IP”不是剧本。“我们买了大量‘IP’,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如何转换成剧本。目前有的‘IP’价格已经报到一两千万元,在制作成本中占比失衡,反而会加大投资风险。相反,一个好的原创内容加上优秀的团队制作、有效的平台运作,反而会成为一个高价值产品。”

  “现在‘IP’越来越贵,你买了之后,究竟它转化成票房的含金量是多少?这是不可预测的。”某影视公司项目监制赵先生认为,仅寄希望于购买到一个“IP”就能得到影视市场的高回馈,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数据能说明,“IP”粉丝变成影视观众的转化率是多少。“最艰难的,是如何打破‘IP’原有的载体束缚,重建一个适合拍摄的‘好看’剧本。”

  “‘IP’容易形成话题,但非理性的宣传和完全依赖炒作的产品,一定会受到市场的反弹。”杜庆春认为,即使采购了非常昂贵的畅销书,也得有平静、扎实的心态去处理它,买下版权并不意味一定能开发顺利。“IP”只提供了基础素材,而对这些素材、故事雏形进行深加工,使之符合影视产品特有的媒介特质,依然仰赖于编剧思维的介入。“有了‘IP’,也绕不过创作问题,创作理念、创作经验、创作技术是一个复杂的沉淀过程。这是手艺,在专业领域是高下立见的,我相信任何影视公司、制片人都无法否认技术传统、否认更深的人文思考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

  资本与创作,谁说了算?

  有一个问题已纠缠影视圈多年:电影、电视剧是作品,还是产品?在创作人眼中它是付出了心血的作品,但在资本眼里,它是产品,是要投入商业市场进行销售并赢取利润的产品。

  编剧刘洪宾介绍,资本对创作的干预从来都存在,这是资本的趋利性决定的。好莱坞的电影创作,同样围绕着资本意志转。我们的问题在于,中国影视产业尚未形成一套符合创作规律的工业化生产模式。

  以美剧的生产模式为例,边写、边拍、边播的“季播”模式背后是“编剧/制片人”中心制:一个由多名职业编剧组成的创作团队中,最有创作经验、地位最高的编剧带头人,会同时担任创作总监与制片人的角色,他既要完成剧本创作、把控剧本质量,也要负责项目推进的工作。季播剧一旦前一季收视不佳,剧集马上会被叫停,所以其领导核心,必须是一个优秀的编剧,才能保证剧集质量。

  中国也实行制片人中心制,但很多制片人缺乏文化产品创作经验,难以沟通和平衡资本与创作的关系。领导核心对于创作的陌生,导致编剧工作变得被动、缺少话语权,资方的意见无论对与错,编剧都必须想方设法地纳入和平衡。

  编剧卡卡介绍,“很多项目的领导者对创作方向不明确,非常善变,且容易被各种现象和声音左右。往往一个项目开始时‘IP’的创意还不错,但越来越多的意见和想法累加上去,编剧被迫一稿一稿地‘融入’,最后往往会改成一个价值观混乱、逻辑奇怪的四不像”。

  中国传媒大学影视学院副院长蒲剑认为:既能与资本对话、又能与创作者对话的优秀制片人,或者叫“懂创作的职业经理人”——这种中间管理人才的缺乏,只是中国影视产业欠缺规范的一个方面。

  从更大的产业格局来看,中国影视生产只是一种脆弱的繁荣。“为何脆弱?因为它完全依赖票房收入,衍生产品的开发跟不上,所以一部大投资的电影只要票房不行,就全砸了。”蒲剑分析,在好莱坞的电影工业体系中,其营收的百分之三十来自票房,百分之七十来源于衍生产品的开发和相关收入。“IP”只是基础资源,具有“种子功能”,利用“IP”的影响力,动漫、手游、话剧、玩具,甚至主题公园,可以衍生出一个丰富的全产业链。互联网公司既拥有雄厚资本,又拥有强势的传播平台,比起传统影视公司,互联网公司更有实力与能力进行全产业链的开发。

  业内专家认为,作品包含在产品里,业态已然变化。如果最具有创造力的人能够主导创作、专注创作;同时资本能够少一些投机心态,多一些产业布局,使得“创作的归创作、资本的归资本”,相信中国影视从“行业”到“产业”的蝶变指日可待。(本报记者 唐一歌)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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