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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舆论的对峙、理性与话语暴力【2】

刘建明

2014年07月14日16:56    来源:新闻爱好者    手机看新闻

二、回归公众舆论的理性

在西方,公众舆论历来以诉诸真理为己任,如果出现错误只是误传或不知情的结果,决不会恶意挑唆和辱骂。公众舆论的主体是公众,公众的出现标志着社会的巨大进步,开辟了表达意见的场所,打开了民主的天窗。思想启蒙时代从“公众”中引申出的含义就是“理性公民的主体”。随着社会的变迁,公众意见成为大众意愿的集体发声,最有力的表达场所就是新闻媒体。今天我们的网络,远远超过传统媒体的舆论空间,但许多声音外表浮华,缺乏内在、缜密的思考,群骂、攻击、侮辱此起彼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它都违背了公众舆论的本性。

早在中世纪,阿奎因、马尔密斯布里以及稍后的马基雅维里等思想家就开始强调“公众舆论”的肃穆与求索,“公众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也在这一时期流行起来。到17、18世纪,公众舆论的影响越发强大,帕斯卡尔、伏尔泰、霍布斯、洛克、休谟甚至莎士比亚和台姆坡等人的著作都强调公众舆论的理性,要求政府对其尊重。当时的法国总理奈克尔指出,舆论“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只有傻子、纯理论家、道德哲学学徒才不懂得在他们的政治事业中重视舆论”。[5]贝克对18世纪晚期的法国作出了这样的评述:“比起某种发散的社会学的指示物,‘公众意见’更像是一种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建构物。”[6]

公众舆论在欧洲长期的发展中,同样要经过社会讨论才能形成,而不是一哄而起的即兴表达。它出现的前提是:1.公众和公民的出现;2.公民有权表达自身的想法;3.公众广泛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4.得到大众媒体的支持和广泛传播;5.人们富有舆论道德,在讨论中主动放弃不当意见而去认同正确意见。为此,泰勒写道:“公众意见,如我们先前所想的,不是个人意见的集合,尽管其中一些内容是我们本能认同的。它是经过争论和讨论之后得出的意见,并且被我们接受为某种常识。”[7]在欧美学者看来,公众多是“有能力影响政府行为的人群”,“因他们的作用而使政府改变行为”,或者是“效忠国家者”和“乐于关注新闻和消息的人”。[8]这样的公众及公众舆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这样的舆论才有矫正政府决策的作用,大放厥词或网骂是起不到这种效果的。

西方舆论调查表明,从组织化团体的角度看,松散的公众与政治层级的公众常常重叠,构成社会分层的话语背景。在公众之间除了利益纠葛,还有风俗和刻板印象。任何人想了解公众意见,必须先了解它的社会层级、利益所在和刻板印象。无论是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公众、主要的和次要的公众,还是强大和无力的、贤明和愚蠢的公众,一旦他们的话语践踏了理性,就会遭到大众的鄙视,被公众舆论排斥在外,更不会得到喝彩。以严谨的舆论调查确定公众舆论的类别和想法,按照理性曲线探索人们的严肃思考,能够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答案。在消费市场中,公众舆论调查的应用更为广泛,从企业、商家、大众传媒到政府的经济部门,都通过舆论调查获取有价值的见解。遇事不加思考和认真分析,快意于一阵痛骂,不可能为社会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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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慧(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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