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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互动三高管获刑 为多家公司有偿删帖获利21万

杨凤临 张淑玲

2015年02月13日06:52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有偿删帖获利21万元口碑互动三高管获刑

  昨天宣判后,杨飞称将上诉。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昨天,因多次为“新华保险”“碧桂园”等多家公司有偿删帖非法牟利21万余元,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口碑互动)被判罚金20万元,该公司高管杨飞、李金福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4万元;杨雪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口碑公司于2007年7月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等。李金福系口碑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行政及财务;杨飞任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杨雪萍任公司公关部总监。

  2012年至2013年9月间,经杨飞、李金福商议决策后,口碑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网络公关服务的过程中,多次通过信息网络为客户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具体由杨雪萍安排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联系郅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负责实施。

  法院认定,口碑互动自2012年至2013年多次提供有偿删帖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21万余元。其中,先后于2012年4月、2013年7月与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碧桂园)签订合同,为该公司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分别收费9.81万、3.01万元;于2013年5月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签订合同,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收费9万元。

  最终,法院根据口碑公司及三被告人实施的非法经营行为,结合犯罪数额、行为后果、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情节,作出一审判决。口碑公司、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口碑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杨飞、李金福均获刑1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4万元,杨雪萍获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一审宣判后,口碑公司表示不上诉;杨飞称将上诉,理由是羁押超期。“我2013年10月进来的,现在已经过去1年零4个月才宣判。”杨飞称,等京津冀巡回法庭成立后,还会进行申诉;李金福、杨雪萍则表示回去考虑。

  ■释案

  不存在超期羁押问题

  京华时报:秦火火和立二拆四早已获刑,同属专项行动案件,为何口碑互动今年才审理?

  法官万兵:这主要与每个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有关。每一个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宣判,通常要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家司法机关,各司法机关分别承担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种不同的职能。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等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三机关的办案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从我院受理案件的先后时间来看,分别是“秦火火案”“立二拆四案”和“口碑互动案”。不同案件涉及的事实数量不同、被告人数量不同、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等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就出现了三个案件先后审理、宣判的情况。

  京华时报:口碑互动2013年10月案发,被告人杨飞称被超期羁押是否成立?

  法官万兵:这个案件没有超期羁押的情况。根据目前的一审判决结果,杨飞的羁押期限至今年4月16日届满。

  ■背景

  2013年,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专项行动中,网络大谣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秦火火(真名秦志晖)均被控制,一些与他们有关的传媒公司、网络编辑也难逃刑责。其中,口碑互动被指勾结部分中介和网站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非法经营犯罪活动。随着杨秀宇、秦志晖以及口碑互动等案件的审理,逐渐解开这些公司有偿删帖内幕。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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