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视节目制作后的营销模式
后期运营的主要目的在于为电视节目创造出更多的收益。在数字化大环境下,除了一些传统媒体的宣传造势之外,还应当注重利用全新的营销模式。
首先,利用制作和播出分离后的广告的分红来进行运作。在节目制作之前主要以广告的售卖为主,节目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就可以通过品牌售卖的方式来与制作公司分享广告的收益,实现节目的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可以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如果节目收视率超过既定目标,就可以由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共享广告分成;如果不能达到既定目标,就要由节目制作公司来赔偿广告商的损失,借以提高节目的制作质量,促进节目制作公司打造更好的节目。
其次,通过新媒体途径进行营销。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和手机用户的增加,电视和手机以及网络三方面的融合可以实现电视节目的网络营销、移动营销以及二维码营销,为节目的后期营销找到全新的渠道。
最后,节目播出后的产业链营销。品牌栏目可以实现第三次售卖,改变了单一仅仅依靠广告来进行盈利的尴尬局面,使盈利渠道更加丰富多样,有利于开发节目的市场价值。在《中国好声音》节目播出结束之后,除了对节目衍生品和歌曲的售卖之外,还可以进行演唱会、发片、签约等活动,形成产业链营销。
三、小结
综合以上,数字化背景下电视节目的制作可谓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到节目的质量。因此,我们必须对电视节目制作中的运营模式进行思考,借以促进电视行业的发展以及长远收益。只有注重社会效益以及经济利益的双丰收,电视行业才能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稳步前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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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欣瑜.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民生新闻的发展趋势与传播策略[D].云南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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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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