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媒介融合時代下的媒體“把關人”
無論在媒介融合還是紙質媒體佔主導的時期,媒體都有可能出現“把關人”自身話語權越位的現象。比如,媒體超越司法程序搶先對案件涉案人做出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勝訴或敗訴等結論,以煽情的語言激起公眾對當事人憎恨或同情,有意或無意地壓制相反意見等等,都是媒體從業人員話語權越位的表現。這種情況在媒介融合時代更容易發生。例如,媒體從業人員自己也有微博或公眾號,他們在這些平台上發表的言論,可能只是自己的想法或情緒,但因其傳媒人的身份,即使是傳媒人自己的觀點,反應到受眾那兒就成了傳媒人所代表的媒體的觀點或是其作為傳媒人專業的觀點。他們可能為了現實的利益,比如點擊率、訪問量等,對他人的私人領域過度干涉,或進行不合理的監視和評價。前面提到的“周一見”中的《南都娛樂周刊》的主編頻頻在微博發表言論,批評當事人的私生活,並打著爆料的名義過度地干擾當事人的生活,這種話語權的越位行為和職權的濫用都是媒體從業人員媒介素養不高的表現。
我們不應該忘記,媒體在面對突發事件的時候也容易感性牽動理性。比如,媒體的鏡頭對准的常常是受難者家屬極其悲痛的畫面,標題常常與內容出入很大等等。這似乎成了一種潛規則:如果大家都去逼問受難者家屬,而你不去,你就會擔心錯過重要的信息。當一家媒體採取不恰當的手段獲得信息,更多家媒體會跟著採取類似手段﹔一家媒體用了“標題黨”,網絡上便會出現更多類似的“標題黨”。媒體“把關人”要做的不是盲目跟風,而是需要具有更高的媒介素養,利用自身的專業修養去認真把關。每個新聞工作者,不論是從事業務還是從事管理,都應該有媒體的道德感和責任感,即道德羅盤。
由於其職業的原因,媒體總會格外關注獨家新聞,這在目前以點擊率和轉發次數衡量媒體影響力的新媒體環境下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現在人人都可以通過網絡和各種數字平台發布獨家新聞,而不必像以前那樣被動地等待媒體的發布。這就導致媒體人想要獲得獨家新聞的難度增大,使得一些媒體甚至為獲取獨家新聞而不惜採取不恰當的手段。在前面提到的“姚貝娜事件”中,《深圳晚報》就因為搶獨家新聞而採取不恰當的偷拍手段,結果雖然獲得了獨家新聞,卻引起了姚貝娜家人和公眾的不滿,也讓《深圳晚報》深陷新聞倫理指責的輿論之中。雖然搶新聞,尤其是獨家新聞,是媒體從業人員應有的本領,但在實踐中新聞工作者應該遵循新聞職業的倫理和道德規范,有自律的能力。
在媒介融合時代,媒體工作人員不再只是單純地為一種媒體服務,而是多個媒體平台。這種多平台發布新聞內容和信息,加上前面提及的網絡傳播所具有的病毒式傳播的特點,也要求媒體從業人員有更高的媒介素養。不然,由於媒介素養的缺乏,媒體從業人員一旦沒有對信息進行把關會使虛假的信息和不實報道大行其道,在公眾和社會中造成不好的影響。
總而言之,在媒介融合時代,媒體“把關人”應該適應時代的變化,勇於承擔起媒體的社會職責,承擔起對新聞的負責、公眾的負責和對社會的負責。此外,未來的新聞編輯要求媒體從業人員像企業產品經理一樣注重信息產品使用者的感受,花大力氣去了解和滿足他們的需求。媒體從業人員還應根據用戶的體驗設計產品的呈現平台和方式,並不斷根據用戶的反饋升級信息產品的質量。這些都需要媒體“把關人”有更高的媒介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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