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对违法违规的媒体机构,无论谁有问题都要严查。2014年要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记者的新闻记者证。为此,总局实施了“双罚”“双送”“双报”等力度空前的措施。一是“双罚”,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处罚。二是“双送”,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和单位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综合运用司法法律和党纪政纪这两大利器。三是“双报”,对重要案件通报媒体主管单位领导,并将案情通报全社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与此同时,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相互配合,加大严重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违法媒体和人员纷纷被处以行政甚至刑事处罚。其中,对社会震动最大的就是 21世纪网特大新闻敲诈案件。2014年9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称,侦破了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21世纪网部分采编、经营人员,勾结财经类公关公司,以网站为主要平台,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进行非法活动。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犯罪嫌疑人在收取高额费用后,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发布负面报道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10月10日,“21世纪网”总裁刘冬、副总编辑周斌、理财周报社发行人夏日、主编罗光辉、21世纪经济报道湖南负责人夏晓柏等25人被批捕。11月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副总裁陈东阳、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乐冰等人也被批捕。此案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众多,在2014年底尚未结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中,查办并公开通报了经济日报驻河南记者站等4批27家报刊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对《中国特产报》《商务时报》等两份报纸予以吊销出版许可证,对《西部时报》《电子世界》等9种报刊予以停业整顿。同时,总局继续发挥好报刊年度核验的抓手作用,建立重点核验监管报刊名单,对167家报刊进行重点核验,全年共缓验报刊195种、记者站210家,注销记者站75家。
2014年中央严厉打击新闻敲诈,极大地发挥了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也给行业巨大的警醒——自尊才有尊严,扭曲的利益链条必须斩断,新闻行业的职业伦理必须遵守。
关键词六:清理记者站
一个中央部门所办报社的记者站在地方上有多大的“负能量”?2014年3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的中国经济时报河南记者站的违法案件显示,2010年10月以来,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担任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获得非法利益24.6万元,违法从事发行活动收取发行费33.36万元,利用新闻采访活动为该报社协调专题广告费、赞助费共100万元。其实,这只是目前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的冰山一角。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分社和记者站近4000家,其中中央新闻单位所属近2700家。一些驻地方机构逐渐偏离正确轨道,沦为摊派发行、经营创收的工具。有的以“曝光”相要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干预地方司法案件、插手人事安排;有的层层承包和转包,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成为新闻敲诈的乱源、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2014年,管理部门痛下决心,决定彻底清理,坚决整顿。
10月30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组织开展对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规范管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本次清理整顿所指的新闻单位,包括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6类新闻单位;所指的地方机构,包括中央新闻单位在各省区市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网站地方频道等10类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包括采编的驻地方机构和非采编的驻地方机构,实现了全口径和全覆盖。
12月3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开展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对各级各类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设立、人员使用、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驻地机构一律撤销合并,违规聘用人员一律辞退。此外,会议还提出,“把网站地方频道纳入清理整顿范围,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开设地方频道必须经事前审批,其他各类网站不得开办地方频道和驻地方机构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已开办的一律撤销。”
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清理整顿工作已在各地各单位全面启动,以确保在201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央要通过清理整顿,关闭一批非法的驻地方机构,停办一批违规的驻地方机构,合并一批重复的驻地方机构,清退一批违规聘用的驻地方机构人员,从而实现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关键词七:维护版权
卷入互联网技术发展、信息爆炸的大势,传统报业阵痛不断。2014年传统报业与新媒体的版权战争如火如荼。不论是拉锯战,还是集体讨伐,诸多传统媒体的维权战役陷入胶着状态。
2014年3月12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称,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范畴外,未经书面授权许可,其他任何网站无权使用该集团享有版权所涉内容。
3月至5月,新京报连发4期反侵权公告,公布多家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网络媒体名单。
6月初,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公司提起诉讼,指称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侵犯其新闻作品著作权。随后多家传统媒体发声,支持广州日报维权。
在剑拔弩张之际,6月12日,由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规范网络转载是重点任务之一,“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是此次行动的一个目标。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负责人表示 “先许可,后使用”,这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法律规定框架下,未经权利人允许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月13日,在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网络媒体作品使用版权问题座谈会”上,传统媒体人、新媒体人、专家学者、行政管理者坐到了一起,共商版权合作共赢的机制。
9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做客人民网微访谈时表示,“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今日头条”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新闻作品及相关内容的集成、聚合、搜索、浏览和评论等服务。经调查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均由该网站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调查过程中,北京字节跳动公司积极整改,迅速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
目前,“今日头条”事件虽已告一段落,但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版权纠纷远未结束。我国共有近1.2万种报刊,分散在六七千家出版单位中,报刊出版结构“小散弱”的问题十分突出。长期以来,大部分报刊出版单位缺少保护自己版权的意识,而有版权保护意识的单位在维权中又面临大量困难,侵权单位多、侵权作品数量大,经过复杂的法律诉讼后,最后获得的赔偿少,导致维权成本极大,不利于报刊出版作品的版权保护。
随着版权领域法律的日益完善,相信今后网站、手机等各类新媒体将会逐渐习惯与传统媒体及其所属媒体进行沟通与协商,根据双方意愿,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版权合作协议,实现合作共赢。(作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综合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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