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网络、手机、微博等一系列的新兴媒体应运而生。语言传播作为大众传播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媒体环境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媒体的不断发展给语言传播提出了诸多课题,语言传播现状的改变也对节目主持人的基本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着重探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更好规范节目主持人的语言传播。
关键词:新媒体;节目主持人;语言传播
有关新媒体定义的表述,学界和业界众说纷纭。其中普遍认为关于新媒体定义的表述是:“就其内涵而言,新媒体是指20世纪后期在世界科学技术发生巨大进步的背景下,在社会信息传播领域出现的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上的能使传播信息大大扩展、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方式大大丰富的、与传统媒体迥然相异的新型媒体。[1]”网络、手机、楼宇媒体、博客、播客等都属于新媒体的范畴。而语言传播定义的表述则为:“语言传播,就是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2]”语言传播借助新媒体的传播平台一方面彰显出诸多的优点,另一方面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值得引起高度的注意。
一、新媒体环境下节目主持人语言传播优点分析
在新媒体诞生之前,节目主持人借助广播、电视这两大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完成“理解稿件、具体感受、行之于声和及于受众”的播音主持创作过程。新媒体的诞生,丰富和拓宽了节目主持人的语言传播渠道。这样的优点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节目主持人群体的扩大化
受诸多“把关”因素的影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具有“小众化”、“精英化”的特征。一般而言,市级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需通过普通话一级乙等水平测试方能上岗,省级及其中央级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则需通过普通话一级甲等水平测试方能上岗。而新媒体节目主持人由于受“把关”因素较低的限制,呈现出类别丰富多样、数量众多的特点。
例如,搜狐网脱口秀节目《大鹏嘚吧嘚》主持人董成鹏;优酷网脱口秀节目《罗辑思维》主持人罗振宇;爱奇艺网脱口秀节目《晓松奇谈》主持人高晓松等都不是专业播音员、主持人出身,而是典型的影视演员、传播学者、音乐制作人。他们的介入极大地丰富了节目主持人的类别。
新媒体的介入打破了原来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话语垄断权的局面,任何普通民众都能运用有声语言借助新媒体平台传播信息。例如:借助手机客户端“荔枝FM”、“喜马拉雅听书”等平台,任何公众都能录制广播节目。再如,借助优酷网的视频上传功能,任何公众也能向大众传播自己主持的节目。
总之,新媒体的介入极大地丰富和壮大了节目主持人群体。新媒体时代就是“人人都是传播者[3]”的时代。
(二)新媒体环境下节目主持人语言传播具有较强的趣味性
语言传播的趣味性即语言传播的内容以其独特的价值能够引起广大受众的浓厚兴趣。“传播学之父”施拉姆认为,大众传播除了具有监视社会环境、传播新闻信息、提供教育的功能外还具备为受众提供娱乐的功能。人们借助新媒体平台听广播、看视频大都为了获得娱乐享受,这也从客观上要求新媒体节目主持人的语言传播在保证语言文字字正腔圆、准确清晰、合乎规范的前提下顺应娱乐化的发展趋势,呈现出趣味性、娱乐性的特点。
无论是早期搜狐网打造的中国互联网第一档网络脱口秀《大鹏嘚吧嘚》,还是现今爱奇艺网脱口秀《晓松奇谈》、优酷网脱口秀《罗辑思维》,新媒体节目主持人的语言传播不仅在内容上围绕娱乐圈、时尚潮流、社会热点、历史奇闻异事等极富趣味性和娱乐性的主题,在形式上也多采用访谈、表演、讲故事、说相声等诸多草根化、平民化的主持方式从而使得语言传播呈现出生动形象、幽默诙谐的特点,拉近了节目与受众之间的距离。
二、新媒体环境下节目主持人语言传播问题分析
语言传播在新媒体环境下充分彰显其优点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错误地引导舆论、干扰着受众的视听、阻碍着中国传媒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港台腔”的错误倾向
“港台腔,原是指港台人士努力学习普通话而尚未熟练的话语腔调。”它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在于前后鼻韵不分、轻重格式颠倒、主次关系错位、高低长短无度,综合起来呈现出“嗲声嗲气”的特征。而现今,这一尚未熟练的话语腔调竟成为节目主持人竞相追逐的语言传播方式。事实上,早在2005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出台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公约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在播音、主持工作中,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达方式。”然而,即使是在《自律公约》条文的约束之下,新媒体节目主持人的“港台腔”发音现象依然层出不穷。
主要原因是由于节目主持人为了追求所谓的“语言创新”,对港台节目主持人盲目的模仿进而摒弃了播音语言的特点所造成的。例如“喜马拉雅听书”网《综艺娱乐》版块里的栏目:《搞基实验报告》《妖精教你谈恋爱》《小师妹教你泡妞》不仅语言内容低俗,而且“表酱紫”、“开森”、平翘舌不分等诸多“嗲声嗲气”的“港台腔”发音现象也屡见不鲜,极大误导着受众健康的审美观念。
总之,“港台腔”的错误倾向是对讲究字正腔圆、准确清晰的普通话的极大丑化,是对我国语言文字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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