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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台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有声语言规范问题研究

——以对J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相关调查为例

裴 哲

2015年09月02日10:40  来源:视听  手机看新闻

摘要:本文以东北区域的三线城市J市为调查对象,通过抽取节目样本,向受众和广播电视媒体从业者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试图勾勒这一层级城市广播电视媒体有声语言应用的概貌。以调查结果为依据,探究J市广播电视媒体有声语言应用中标准自降、执行不力、示范弱化等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地方台广播电视媒体有声语言的管理需重视规范、重在建设。

关键词:广播电视;有声语言;规范;管理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有声语言是服务于新闻传播的艺术语言,既要有符合人际传播特点的真实性,也要有引人入胜的艺术性。同时,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有声语言属于职业语言,具有与其他职业语言相同的服务性,即为受众服务。不同的是,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有声语言的规范性要求更高,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需达到一级水平。而且,由于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有声语言的社会影响力广泛,规范便显得尤为重要。

近期,笔者以东北三线城市J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对该市受众、广播电视媒体的从业人员进行了有关语言规范问题的调查,同时,抽取了部分节目样本。通过综合调查问卷和抽样节目,本文将着重分析问题及原因。

J市广播电视媒体有声语言应用中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标准自降,从业者普通话不标准,除新闻节目外,相当一部分其他类型节目出镜、出声人员在工作中所使用的语言不是标准的普通话,混合了方音语调,夹带了方言词汇等,广播电视媒体有声语言整体规格一般,示范的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标准执行不力,相关从业人员虽然资质合格,但受收听、收视市场导向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模糊了规范和标准,也存在无资质上岗的情况;三是示范弱化,部分从业者文化自觉性不强,有声语言所承载的内容格调不高,价值引领功能弱化。

一、语境同化、互动需要和受众宽容造成标准自降

作为城市主流媒体,广播电视媒体播音员、主持人、出镜记者等有声语言表达具有社会示范作用,应当保持较高的规范水准。对J市49位广播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的调查显示,78.1%的播音员、主持人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受众调查结果也呼应了这一事实。在“您认为J市广播、电视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整体情况如何?”一题中,18.2%的受众选择了“很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72.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较好,存在少数不规范问题”。

主持人常年生活在方言语境中,生活语言对工作语言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年龄增长和职业倦怠也会使从业者规范意识淡化,在工作中自然就会产生语音失范等标准自降的情况。不规范的表现之一就是语音不标准:如,受方言影响,把“别管我”中“别”这个阳平音读成了去声音;存在发音错误,如“热闹气氛”,“氛”为阴平,播音员读成了去声;存在吞音现象和调值问题,如“听众朋友大家好”,“众”被主持人吞音,等等。同时,用词不当和病句等问题也在相关从业人员的有声语言表达中时有发生,如,“欺骗性上可能会更加变本加厉”,“更加”与“变本加厉”是重复的,属于成分多余,这是主持人在直播过程中由于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语病。此外,个别主持人属于方言主持,还有一部分主持人为了节目需要、迎合受众而刻意追求方言主持的效果。

广播电视有声语言具有“拟态人际传播”的特点,这使从业者在言语交际中必须顾及受众的心理感受,并与受众形成有效沟通。调查显示,受众在与主持人交流互动时,希望能够获得亲和感,过于强调吐字、发音、发声和主持人方音过重同样让受众感到不舒服。另一方面,以东北方言为主的小品和剧目在全国的流行使受众对广播电视从业者的包容性增强。在对受众的调查中,特别设计了一个J市的个案调查,即:“主持人C曾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说话平翘舌不分、方音较重,但由于阅历丰富他受邀成为电台主持人,对此,您有何看法?”此题的目的是进一步探明受众对方言主持人的看法,并试图了解受众接受方言主持人的原因是什么。结果,被调查者中77.3%的人赞成,22.7%的人反对。赞成的受众认为,经验和阅历比普通话更重要,他说话本地听众能听懂就行;反对的受众认为:“媒体是公众平台,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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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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