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有的“慢”及其条件
(一)应有的“慢”
1.对突发事件中的是非功过缓做评论。在相关信息不够全面、准确时,公众的情感较为脆弱、情绪容易激动、理性较少,此时稍带倾向性的报道或评论很可能点燃公众的“灾难情绪”(“灾难情绪”是指灾难之后民众产生的不安和不满的非理性情绪)[2],因此主流媒体不能急于对事件进行评价。如2013年10月13号,有网友在微博爆料:余姚三七市镇某领导下乡视察水灾,因脚穿高档皮鞋让年近六旬的村支书将其背进灾民家里,随后各大媒体、门户网站未经核实对该消息进行了转载,并使用了带有主观情感的语言。此事马上在社会中形成舆论,公众一致表达对当事领导的不满,甚至出现了“骑在村民头上”等标签。迫于舆论压力,相关部门免去了该领导的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而事件真相是该领导穿的是布鞋并非高档皮鞋,他与这位村支书关系要好,两人此番举动多半带有玩笑意味。水落石出后,各界舆论又纷纷对当事人表示歉意,但这位领导已然成为公众“灾难情绪”的牺牲品。
2.对官方的相关行动或者态度不急于大力宣传。如前文所述,我国公众对政治信息有着独特的关注度,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关心官方对事件的态度。而当舆论焦点内含公众的不满情绪时,主流媒体还在一味“按照惯例”大力宣传领导人和政府部门的动态,很可能引起民众的逆反情绪,形成强大的、与官方舆论场对立的民间舆论场。
2014年6月10号,凤凰网报道深圳地下管道面临老化,暴雨突袭导致城市水涝频发的新闻。事件发生以后,各路媒体都对灾情进行了及时报道,却也紧接着“领导如何重视、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何种急救措施”等内容。政府期望的公众理解并未出现,反而是公众越来越不满:“质疑相关部门——为何城市的下水道总是出问题?为何总是要等到出现涝灾之后才进行急救?”
主流媒体不宜在事发之初就立即采取压制性宣传,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公众内心对于安全的真实诉求。应当重视公众的意愿和呼声,及时消除公众的不安情绪。如若不在此方面进行改善,政府只会慢慢陷入“塔西佗陷阱”之中。
3.对爆发的民间舆论不急于打压甚至封锁。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的普及,使我国目前形成了较明显的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相互对峙的舆论格局。官方舆论场已经不具备压倒性的控制力,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急于打压甚至封杀民间舆论场,可能会导致后者更强力的反弹。
“东莞扫黄”事件中,以央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扔出了东莞卖淫嫖娼重大内幕这一重磅炸弹后,期望通过相关报道和评论达到全民反对卖淫嫖娼、增强法律意识的舆论效果。但结果并非如此,有网友质疑央视自身的暗访手段不妥当,不应该站在道德审判的角度进行报道;有人认为政府故意忽视重大的社会问题,对小问题抓住不放;甚至部分网友公然调侃表示支持东莞。两大舆论场的对立情绪日渐高涨,主流媒体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公众“异样的声音”进行抨击和打压,同时,民间舆论场表现出对绝对权威的质疑和挑战。
(二)“慢”处理的条件
当相关信息不够全面、准确,或民众的情绪较敏感时,不宜快速宣传和引导,节奏要放慢、方式要软化;当公众关注的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时,主流媒体的引导不宜用强硬、快速的方式;当公众的情绪没有得到足够的表达和释放,尤其是民间舆论场和官方舆论场存在较大分歧时,主流媒体不宜用快速的压制性手段。
四、舆论引导中节奏把握的现实意义
(一)促进政府和主流媒体与公众实现良好沟通
“社会参与论”(也称“受众介入论”)认为,时代在进步,如今的公众已不满足于消极地当一名接受者,而是试图积极的参与到信息的制造和传播中;让公众参与传播,正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接受传播,因为人们接受亲身参与形成的观点,要比被动接受他人观点更为容易。因此,政府与主流媒体必须放弃过去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舆论引导源自文化精英的话语方式,放低姿态、重新确立定位,合理掌握了受众接受引导的心理节奏,就能够更好的实现与民间舆论的沟通,从而达到更好的引导效果。
(二)提高政府和主流媒体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社会舆论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也是公共管理的主要对象,如何处理和引导好社会舆论,是政府行政的重要任务。一个好的政府能够在舆论引导工作中,及时地了解到民众的真实诉求,把握住民众舆论形成的缘由和动态走向,并施以快慢结合、轻重结合的方式,更好更快地搭建起官方与民间两大舆论场之间沟通的桥梁。因此,把握住舆论引导中的节奏,迎合受众接受信息的心理规律就能够提升政府及官方媒体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 刘九洲.新闻理论基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 曹林.防范和克制我们的灾难情绪[J].中国青年报,2013(10).
[3] 李普曼.阎克文,江红译.公众舆论[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4] 张涛甫.表达与引导[M].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
[5] 熊燃.传统媒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本体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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