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輿論領袖的影響力重大,如何在浩瀚而復雜的網絡空間中准確發現和識別意見領袖?除了新聞傳播學科的研究者外,這一研究課題還吸引了包括計算機等其他專業研究者的關注。李慧和王宗峰運用復雜網絡理論和聚類算法對虛擬社區意見領袖的辨識進行了研究,嘗試構建虛擬社區中意見領袖的識別模型。[26]
王紅瑞基於社會網絡分析法搭建了微博空間意見領袖識別模型。其指出,識別微博空間中的意見領袖不能僅看粉絲的數量,還要對該微博用戶進行定量分析才能得出結論,且此結論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時間推移不斷變化。[27]
樊興華、趙靜、方濱興、李欲曉分析了作為意見領袖識別基礎的影響力擴散模型IDM存在的缺陷,進而提出了一種新的影響力擴散概率模型IDPM,建立了網絡意見領袖篩選模型。[28]
5.突發公共事件與輿論危機
在突發公共事件與輿論危機的研究方面,研究者們不但探析了新媒體環境下網絡輿論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同時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輿論應對和輿情信息導控也做了較為深入的討論。
劉路分析了在突發事件的潛伏期、爆發期、延續期微博的輿論作用機制。[29]
王平和謝耘耕從輿情五要素——輿情主體、輿情對象、輿情本體、媒體、輿情演變過程及輿情的發生期、擴散期、消退期三個階段出發,論述了不同輿論的發展階段,影響或推動輿情生成、演變的因素及它們之間的作用方式。[30]
在重大公共危機事件中,新聞發言人的發言對輿論走向有著直接的影響。丁柏銓分析了新聞發言人激惹輿論和受到詬病的發言的一些特征,即披露事件信息嚴重滯后﹔發言中公布的事件信息不充分﹔發布的事件信息不合乎事實﹔發言回避實質性問題﹔某些失當的語言激起輿論海嘯。[31]
張玉亮、路瑤探析了國外突發事件網絡輿情信息導控的三種主要模式,即致力於彰顯個人自由核心價值的自律導控模式、力求個體自律與國家調控相協調的均衡導控模式和凸顯政府強制介入作用的東亞導控模式。[32]
6.謠言傳播機制與治理
2013年,中國對網絡謠言進行了重拳打擊。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公布。“立二拆四”“秦火火”等長期造謠生事的“大謠”受到法律的懲處。針對日益突出的謠言傳播問題,研究者們從理論角度對新媒體環境下的謠言傳播特點和機制進行了探析,同時從社會治理和司法等角度探討了對謠言的整治策略。
陳強、曾潤喜對微博謠言的概念進行了探討,“廣義上看,微博謠言是在微博空間內出現並傳播的未經証實的信息﹔狹義上講,微博謠言是微博空間內出現、傳播並產生破壞性影響的虛假信息”[33]。
張欽朋對網絡謠言的特點和類型進行了分析,“網絡謠言具有傳播速度快、擴散性強、影響力廣、社會關注度高、治理難度大等特點”,“網絡謠言可分為期望型謠言、恐懼型謠言、怨恨型謠言、陰謀型謠言、消遣型謠言和神秘型謠言等六種類型”[34]。
趙娜、李永鑫、張建新從個體、群體和情境三個層次討論了謠言的影響因素,“謠言在傳播過程中,既受到個體水平上的認知和情緒變量的影響,也受到群體變量及情境變量的影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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