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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报道的现状研究

——以河南省会四家主流都市报为研究样本

雷霄

2015年01月04日13:37  来源:新闻爱好者  手机看新闻

摘要】河南省会郑州市的四家主流都市报,从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为期两年所有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中,存在宏观层面关注度上升而微观层面忽视和欠缺的现象,同时收到了因媒体介入而引发全社会关注,政府接受民意合理诉求,进而立法救助“失独”家庭的良好效果。

【关键词】省会媒体;媒体介入;“失独”家庭;内容分析

“失独”家庭,这个承载苦痛的群体,据估算有百万之巨,一直以来都隐藏在社会深处,鲜受大众关注。从2012年开始,国内各大媒体逐渐将这一弱势群体纳入报道视野,以纸媒为例,运用特稿、专访、言论、图表等多种新闻体裁,刊发了大量报道,令全社会对“失独”家庭的关注有了大幅提升。本文以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为期两年的河南省会四家主流都市报——《河南商报》《大河报》《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为文本依据,对其中有关“失独”家庭的报道进行内容分析,以期探讨媒体在报道弱势群体过程中的得与失以及因媒体介入所产生的积极效果。

一、概念界定

自1980年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在全国推行以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现已进入成年期,其父母也步入老年,与此同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以下称为“失独”家庭)亦开始出现。这一社会公共议题日益被纳入公众视野,受到媒体和学界的关注,是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的政策推动对象。有关“失独”家庭的概念界定,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2007)在《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中将扶助对象界定为: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此后,一些专家和学者陆续关注并真正提出“失独”家庭这一专有名词而非“扶助对象”。王广州等(2008)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将“失独”家庭界定为“父母年龄在49岁以上、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1]。陈柏涵(2013)则认为应取消年龄限制,“失独是指一个家庭中的独生子女由于疾病或意外等原因死亡,而父母丧失生育能力并且没有另外收养子女的状况”[2]。基于政府文件的界定,新闻媒体的实际运用,以及研究课题的需要,本文在进行样本资料收集时,将所有带有“失独”家庭这一关键词的新闻报道全部纳入研究样本范畴。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对河南省会郑州的四家主流都市报《河南商报》《大河报》《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中针对“失独”家庭这一主题所传播的内容进行定量、定性研究。

(一)媒体选择

选择上述四份报纸作为研究样本框的主要依据是:它们在本土受众广泛,阅读率较高,拥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代表省会都市报刊媒体的共性。

(二)时段界定

选择的时间段为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主要依据是: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失独”家庭这一社会议题并提上日程,由于新闻媒体所设置的议程常与社会权力机构的政策话语相关联,因此有关“失独”弱势群体主题的新闻报道与日俱增,选取这个时间段对于分析该主题新闻报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分析单位

选择涉及“失独”家庭这一关键词的报道为研究对象,分析单位为每一篇新闻报道,分析变量包括报道数量、报道日期、文章篇幅、新闻来源、报道形式、版面安排、事件框架等七项。

三、资料呈现

(一)报道数量及日期分布

在样本框内,《河南商报》每日刊登的社会新闻数量为15篇左右,其中1-2篇涉及弱势群体。较别于其他三家媒体的是,其报道主题除关注传统弱势群体外,如关爱环卫工,寒冬、酷暑赠送御寒、降温用品,免费提供早午餐等,贫困家庭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子女助学,老、弱、病、残、孕突发急难事件等,还对“失独”家庭给予了较多关注,该报所截取时间段内报道数量达20篇。《大河报》每日刊登的社会新闻数量为20篇左右,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报道为1-2篇,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有9篇。《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每日刊登的社会新闻数量分别为10篇和15篇左右,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报道有1篇,有关“失独”家庭的报道两年内分别为8篇和7篇。最终,这四份报纸两年共收集样本4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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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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