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计分析结果
完成数据分类与整理后,本研究借助于SPSS社会统计分析系统进行属性分析,相关结果如下:
(一)网络谣言发布者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如图2所示,在60个案例中,有2例因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性别,导致数据的缺失,视同无效。实际统计性别为58例,其中10例为女性,48例为男性。男性比例达83%,女性为17%。网络谣言的发布者中,男性占多数。
(二)男性与女性发布网络谣言动机存在明显差异
女性发布网络谣言信息的动机以利他性为主,而男性发布谣言信息的动机则以利已性为主(如图3所示)。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三种动机中,男性的发布动机频率从低往高依次为利他、无利和利已;而女性依次为利已、无利和利他。也就说,女性发布网络谣言动机频率最高的正是男性发布网络谣言动机频率最低的(利他性)。
(三)男女对不同属性的网络谣言信息的发布频次趋势相近,显示出共同的关注
在性别(数量)与网络谣言内容的相关性图4上可以看出,除了对涉及经济方面的网络谣言内容男性和女性存在两极化的现象外(即男性涉及较多,女性涉及较少),在其他领域男性和女性显示出相近的走势。治安和安全问题都是男性和女性发布谣言动机频率最高的一类信息。它反映了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对安全因素尤其敏感。
(四)网络谣言发布者动机中利他性低于其他动机属性
通常,人们会以为,在网上发布谣言者多是为声张正义,为了帮助他人,具有较强的正义性。然而,本研究发现,在利他性、利已性和无利性三种动机属性中,只有18%属于利他性,远不及无利性的40%,也不及利已性的42%(如图5所示)。显然,网络谣言中所谓“主观愿望是好的”一类判断并不现实。它也从一个方面证明,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不会对人们的正常言论自由产生不利影响。因为,网络谣言的发布动机是以利已和无利(如前所述,所谓无利是相对的,只是从是否利已或利他的角度进行区分,无利性谣言同样会对社会产生破坏)为主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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