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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制造者的性别构成和动机研究【3】

——基于60例典型案例的统计分析

陈春彦

2015年01月05日14:27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五)发泄不满、出风头和故意制造混乱成为最主要的网络谣言发布动机

在对网络谣言发布动机进行细分后发现,有三个细分属性各占有效百分比的15%。它们是“发泄不满”、“出风头吸引关注”和“故意制造社会混乱”。三者之和占总有效率的45%。因此,从网络谣言发布动机看,网络谣言的产生与个人情绪、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密切相关。紧随其后的是“报复或诋毁他人”以及“敲诈勒索谋求私利”两种细分属性,各占11.7%(如表2所示)。

四、结 论

从性别与动机两个角度看,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实际情况与现实生活中的既有假设存在一定的误差,性别与动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

(一)男性比例远远高于女性,打破了现实中“女人爱造谣”的思维定势

研究发现,发布网络谣言人群中,男女人数比例相差较大。网络谣言的发布者中,男性占多数,比例达83%,女性占少数,比例为17%。这和现实生活中的“女人爱造谣”的思维定势形成强烈反差。现实生活中,中国人习惯上认为,女性喜欢闲聊,说长道短似乎是女人的一个传播特征,所谓“三个女人一台戏”就说明女性在一起编故事的能力是很强的。但是,本研究反映网络环境中,男性更多地发布谣言信息。

(二)网络谣言的“无利性”居高,是对网络自由的伤害

网络谣言制造动机中,“无利性”占40%,多于“利他性”和“利己性”。换言之,更多的网络谣言者发布不实信息或虚假信息属于既不利人也不利已,属于滥用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它也提醒管理者,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不会损害言论自由,反而为真正有用的信息“腾出”更多空间。

(三)网络谣言发布动机与性别存在着诸多相关性

从动机三大属性看,女性发布网络谣言信息的动机以利他性为主,而男性发布的谣言信息的动机则以利已性为主(如图3所示)。两者形成显明的对比。三种动机中,男性的发布动机频度从低往高依次为利他性、无利性和利已性;而女性依次为利已性、无利性和利他性。

从动机细分属性看,男性和女性发布网络谣言趋势较为接近。即除了女性较少关注经济,而男性较多关注经济这一差异外,在其他细分属性上,男性和女性发布谣言的趋势是非常接近的。如治安和安全问题所占比例是最高的,它反映了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他们发布的网络谣言都与社会生活中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保持一致。

尽管男性和女性发布动机是有差别的,但是从总体上看,网络谣言的危害性没有因为“利他性”的存在而减弱。在利他性、利已性和无利性三种动机属性中,只有18%属于利他性,远不及无利性的40%,也不及利已性的42%(如图5所示)。显然,网络谣言中所谓“主观愿望是好的”这类判断并不现实。

网络谣言性别与动机的关系一定程度上与社会的认知一致。即,一般来讲,人们会觉得女性发布谣言主要是出于帮助别人,比如发布商场丢失小孩,某种疾病流行之类的道听途说的或者自我编造的谣言,意在提醒大家注意。但由于女性发布网络谣言的人数比例明显偏少,总体上网络谣言的“利他性”动机比例较小,不足以削弱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更不能成为放松治理网络谣言的理由。

总之,谣言是人际传播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非正式信息,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煽动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谣言的发布和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削弱了网络言论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增加了辟谣的难度,甚至出现利益无关者“躺着中枪”的现象。世界各地对网络谣言的治理都非常重视。

中国政府对网络信息空间的管理尚处于不断摸索阶段,所采取的手段正由简单的行政干预向依法治理转变,在此过程中,加强对网络谣言制造者的性别特征和发布动机的研究,可以帮助治理者对网络谣言制造者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不断优化治理策略,净化网络空间,真正发挥网络言论自由对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学博士研究生,北京青年报社高级编辑)

参考文献:

[1] 王国华,方付建,陈强.“网络谣言传导: 过程动因与根源——以地震谣言为例” [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2] 何雨,陈丽君.论网络谣言的形成机制及其治理对策[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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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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